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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政治童養媳:劉胡蘭(富蘭)60周年夭折紀念

60年前的丙戌年臘月二十一日[1947-1-12],過年前十天,14歲3個月的劉富蘭小姐[1932年10月8日生],被山西省武警總隊支持的鄉親們處死,因為她領導謀殺了國民的好村長石佩懷先生。研讀史料,發現她當時的身份是個政治童養媳。她的不幸夭折,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是她的黨媽媽胡文秀女士。



[1. 親媽媽死了,黨媽媽來了]


1938 年初,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一二九師三八六旅陳賡所部進入山西中部游擊抗日,到了文水縣雲周西村。村裏的農婦王山妮女士死於肺癆,王山妮留下兩個女兒五歲和二歲;留給女兒兩份精神遺產--兩個可愛的名字:富蘭、愛蘭。[到此痛哭,草蝦的祖母1940年死於肺癆,因為新四軍竄擾江北,破產而無法治病]



三年多後,胡文秀女士成為這個中農之家的後媽。按照華夏民族的傳統道德,胡文秀有義務監護前媽的孩子幸福成長。特別是劉富蘭此時八歲,很快開始發育,胡文秀應該細心加以呵護,教她與人為善、手工女紅,長大了找個好婆家、生兒育女、緬懷苦命的親媽…


然而胡文秀呢,本是南胡家堡貧農的女兒,婦救會秘書[預備黨員?],新媳婦三把火,把黨的抗日工作風風火火帶入雲周西村。她把劉富蘭改名為劉胡蘭,把她的富命改為胡命—讓她8歲參加兒童團為黨站崗放哨;讓她12歲開始識字,最先學習「共產黨」、「毛主席」、「八路軍」、「抗日」等詞語;讓她13歲參加婦干訓練班,每天談抗日。



[2.兩次失戀為了黨]


1945 年,抗日勝利了,國民也該安居樂業了。根據當地的傳統習俗,劉小姐該定親了。第一次托人提親的是鄰村的陳老先生,其子陳德鄰五官端正,思想進步。劉小姐對其印象不錯,芳心竊喜同意了。有一天,陳德鄰從縣上回來,聽到父親說的親事,第二天就去找劉小姐說「我在外面參加黨領導的抗日工作,已有對象了……」達成協議,解除婚約。失戀的劉小姐去到文水縣五區工作。


1946年6月,劉小姐成為預備黨員,被派回雲周西村領導打土豪分田地。鄰家公子白梅在鄰縣太谷學生意,休假在家。經人提親,劉小姐與白公子熱戀了不到三個月,並向前來查崗的呂雪梅書記匯報。作為胡文秀的親密戰友、劉小姐的入黨上線,呂書記指出:「作為一個黨員,訂婚前得先考慮一下對方的政治條件,起碼要求對方是一個沒有任何政治問題的人。」白先生未能出具外地黨組織提供的無犯罪記錄,只好同意退婚。



[3.黨讓幼女洗疥瘡]


從8歲起,劉小姐在胡媽媽的指引下,已經為黨工作已經6年了,成為當地的知名人士、社交明星。然而居然為了黨而失戀兩次,是否很沒面子?此時找回自尊的唯一辦法,就是趕緊搞定一個男人,最好是黨內的男人。機會來了。


1946 年的10月底,陳賡部下十二團三營三連連長的連長王本固,被安排到雲周西村養傷。其實是養病,疥瘡,一般流行於兵痞、乞丐、同性戀者之間,通過皮膚接觸而傳染,患者渾身膿血,怪臭難聞。治療辦法是隔離人群,每天用熱水擦洗全身,燙換衣服。不知為何,黨媽媽胡文秀女士沒有去伺候這位黨的戰士,而是派去了「自己的女兒」劉小姐—剛滿14歲,還是幼女呵!一個發育中的幼女,每天伺候一個臭兵痞。


被農家幼女服務着洗澡、塗藥、換衣服…兩個星期下來,王連長的疥瘡痊癒要走了,支付了一條毛毯、一支鋼筆。劉小姐主動求愛,並說:「我現在年紀小,也不需要馬上結婚。」王連長追加一方手帕作為信物。



[4.成了黨的童養媳]


過了一個月,王本固所在的部隊又轉到雲周西村。4天後的下午,王本固被媒人請進了劉家。胡媽媽操辦了一桌好菜好酒,劉景謙老先生希望王連長以後多加照應,劉小姐紅着臉敬酒,14歲幼女的訂婚酒。酒足飯飽回連部,劉小姐起身相送。王本固說:「組織上目前只同意我們現在訂婚,結婚還要再等一等,戰爭也沒有結束。」劉小姐嬌羞地說:「別想那麼多,我懂,訂婚就行了唄,我還小。」


注意,這是女方家長和男方領導批准的民事行為,符合中華民族的傳統道德和中華民國的有關法律。那個時代的「結婚」只表示婚姻的生理行為,「訂婚」才表示婚姻的法律關係。儘管劉家作為女方主動求婚,很失女兒尊嚴,胡媽媽也不覺得丟臉;但是,嚴峻地引發了劉小姐的身份變化。她由黨媽媽作主,成了王連長的媳婦。江蘇省黨校教授劉大生先生曾鑑定劉小姐的身份為「政治童工」,筆者以為還缺一層,應該是「政治童養媳」,因為她從8歲起就在兒童團接受黨的教養。



[5. 政治童養媳的立功悲劇]


政治童工僅僅是被動地為老闆打工,政治童養媳則要主動地為老公立功。此前她可以被看作一個沒娘教養的女頑童,或者黨媽媽教養的女童工,參與抗日遊戲而已。雖然14歲過早入黨,還是可以在18歲之前隨時退黨的。但是,經過兩次失戀的劉小姐,終於成了王劉女士,不能隨便退婚啊,還要背負有關的道義約束,如同民運志士的妻子不能不認同民主,大法學員的妻子不能誹謗大法。


所以,下面我們應該稱之為王劉女士,她必須為了老公所在的黨和軍隊的勝利而奔忙、而殺敵。不能到戰場上去殺國軍,就在村里殺國民。當時的雲周西村村民委員會主任石佩懷先生,成了王劉女士的戰俘,以至殺俘。石佩懷為國民政府徵收的財稅,就成了黨的收入。所以,王劉女士的犯罪實質,是為了黨而害命謀財。


山西省武警總隊遵照省委書記閻錫山同志的指示,前來破案緝兇。經過村民舉報,抓獲歸案。當時處於嚴打時期,所以就地正法,由順服國民政府的村民批鬥開鍘。鍘掉了六個暴徒之後,王劉女士高呼「怕死就不是共產黨員!」主動鑽入鍘刀。圍觀的村民,包括她十一歲的妹妹劉愛蘭。大伯劉廣謙為之收屍,主持冥婚,同時受刑的光棍暴徒石六兒同志成了她的最後一任丈夫。石家提供了一石小麥和一副棺材。



[6. 悲劇究竟是什麼原因?]


劉小姐由於過早接受黨的長期教養,由一個善良的農家幼女,成為為黨謀財害命的暴徒。王劉女士其實可以避免嚴打的,比如像不鏽鋼老鼠一樣,供認不諱,然後認錯,寫個悔過書,最好再寫個與王連長斷絕聲明發表於《山西日報》。但是那樣一來,她就算是背叛了自己第三次戀愛才成功的丈夫,再也結不成婚了。而且背叛了黨背叛了人民軍隊,解放後也要被作為女叛徒、女特務,總要落網於某次嚴打。所以她要為王連長守貞。


即使王劉女士不願意悔過,也還可以避免嚴打的,因為她有合法監護人呵,黨媽媽胡文秀能說會道,怎麼能看着自己的女兒送命呢?胡媽媽應該挺胸而出,請求國民子弟兵饒恕,請求鄉親們抬頭不見低頭見,請求拆房子賣地,保住女兒的性命,她還只有14歲啊,我可以為國軍煮飯洗腳…但是,此時黨性戰勝了母性,胡媽媽不可能為了女兒而叛黨。何況根本沒有這份母性,因為她不是胡文秀的女兒,她是王山妮的女兒。



[7. 悲劇之後的悲喜劇]


王山妮的大女兒劉富蘭被胡文秀改名改命,構成了一出政治童養媳的悲劇。另一個劉愛蘭呢,又被胡文秀送給黨,一九四八年底劉愛蘭參軍到了前線文工團。按照牛樂吼先生的研究成果,女文工團員的使命是白天為戰士洗腦,黑夜為首長洗腳,也不算壞。劉愛蘭因為長得酷似姐姐,就表演話劇《劉胡蘭》中的姐姐。表演到鑽鍘刀這個動作,就瘋了…至今未能痊癒。


胡文秀是否有權拿王山妮的女兒送命?悲劇一個不夠,還要悲劇兩個?不過悲劇之後是喜劇,胡文秀親生的一女二男:女兒劉芳蘭,現在是武警山西省總隊的一名警醫,可能常為囚犯提供摘除移植之類的服務。劉芳蘭之夫石佩林,現任山西省陽泉市安全局局長。大兒子劉龍元,一九六八年參軍,改名劉繼英,一九七○年被保送北京大學電子系,畢業去西安的總參三部某單位,後到山西省太谷縣武裝部,現為晉中市國家安全局官員。小兒子劉潤元,一九七○年參軍,改名劉繼烈,現為山西省文水縣公安局副政委。


從農民劉文謙的角度來說,李代桃僵還是划算的:前面兩個丫頭的賤命,換來了後面三個孩子的滿門富貴,他們是光榮的烈士的弟弟、烈士的妹妹、烈士的妹夫…還有烈士的前夫,那個王連長最後升為少將師長,都在講述烈士的故事。



[8. 結局真的無言嗎?]


按照中華民族的傳統禮教,大伯劉廣謙作為族長主持的冥婚是有效的,何況劉小姐與石六兒先生在石家提供的棺材裏相親相愛了十年?難道石六兒先生不算烈士?然而最終又被黨媽媽胡文秀勒令離婚。1957年1月,雲周西村建成了烈士陵園,是否把劉小姐和石六兒的合葬墓一起遷入?胡文秀堅決主張:「國家建的就是劉胡蘭的烈士陵園,兩個人放在一個墓里算啥哩?況且,當初我就不同意他們陰配。」


無名小村成為旅遊勝地,改名劉胡蘭村、劉胡蘭公社,瞻仰憑弔生意興隆。胡文秀擔任劉胡蘭村黨支部書記、劉胡蘭公社黨委副書記,文水縣黨委常委、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山西省五屆人大常委、全國人大一至六屆代表、全國婦聯三、四屆執行委員…逝世於1986年3月10日。作家出版社剛剛出版發行了新書《英雄母親胡文秀》。誰還記得苦命的母親王山妮?黨媽媽,親媽媽;親媽媽,黨媽媽…



中華民國的王山妮國母,天堂中摟着無頭的女兒,正在詛咒黨媽媽:


胡文秀你好霸道,你有什麼權力改我富蘭兒的名字?


胡文秀你好狠啊,毀了我兩個女兒。


胡文秀你得了富貴安心嗎?


胡文秀你的兒女永葆富貴嗎?難道沒有報應嗎?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草蝦寫於丁亥年臘月二十一日[2007-2-8]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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