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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掃黃迎吳邦國 200多名妓女嫖客示眾

蘋果日報報道,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員王友金分析,公安機關高調地將嫖客示眾是要藉此「做出好戲」,向即將南下的國家領導人吳邦國邀功、獻媚。他說,這種文革式的批鬥、示眾及壓迫犯人,是共產黨特有的意識形態,極不文明,做法亦明顯超越公安的權力範圍。

學者斥公安是兵也是賊 王友金直指,公安機關暗中包庇嫖妓集團、選擇性地打擊黃色事業,已是公開的秘密,甚至是既得利益者。他說:「捉到嫖客一般判罰幾千蚊,愈捉得多收入愈多, 錢最終落邊個袋,誰人會知。」

據了解,深圳公安在過去三星期,在深圳「紅燈區」的上、下沙村、沙咀村及水圍村等地方,展開了一連串掃黃行動,先後搜查過 600多間娛樂場所,包括卡拉OK、的士高、酒吧、桑拿浴室及髮廊等地方,拘捕了 200多名妓女和嫖客,其中不乏是香港男士。由於被捕人數太多,他們分別被拘留在福田拘留所和深圳市看守所,部份被捕男子並即時被剃去頭髮。

昨下午3時許,福田公安分局突然派出過百名特警至上、下沙村交界,將現場最繁盛的交處封鎖,然後進行佈置及掛上寫「福田公安分局打擊整治涉黃違法犯罪公開處理大會」的橫額,用布條圍成一個正方形廣場。此時,村內民眾知道有大事發生,紛紛趕到圍觀,有人更登上附近茶樓二樓露台觀看;無法擠到前排的人則帶來高和長梯,情況一度混亂。當局出動大批公安、 30多名防暴警察及多頭警犬到場維持秩序。

逐一讀姓名「香港人都拉」 至下午4時半,「正場」開始,在一部裝甲車、一部警車、兩部防暴車的護送下,兩部載 50名罪犯和押解人員的大巴徐徐駛到,五名公安局領導人下車後,坐在一列之前預備好的長上,公安人員則以一對一的方式,從大巴將 50名男女押下,排列在被人群圍起的廣場上。此時群眾開始議論紛紛:「乜 事呢?」

公安局領導人開始講話,表示政府要大力整治本地治安,因此要公開處理這批賣淫女子和嫖娼客,然後逐一讀出各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和籍貫,每讀出一人的資料,押解人員便押身邊的犯人踏前一步確認身份。其間,在場圍觀者都竊竊私語,對均戴上口罩的罪犯評頭品足。

當領導人讀了 45名內地人的資料後,宣告他們因為當娼及嫖妓被判行政拘留 15天,但當時還有5人仍未站上前。此時,領導人才說:「以下 5人是……」在讀出姓名和出生日期後,再以特別嚴厲的語調說:「香港特別行政區人士」,在場圍觀人群此時才知道,當中5人是香港人,其間有人大叫:「嘩,香港人都拉呀!」

公審過程為時約半小時,公安人員之後將各被捕男女押回大巴送返拘留。在同一時間,沙咀亦進行了一式一樣的公審,被示眾的妓女和嫖客共 39人,其中6人是香港嫖客,他們同樣被判行政拘留 15天。

法律界:站台示眾違法違人權 對於內地公安將嫖客示眾,法律界及維權人士均認為這種做法極不恰當,有侵犯人權之嫌,建議遇事港人向特區政府提出申訴,再由特區政府向中央反映。

內地法律界人士童健華表示,內地法例並無賦予公安機關權力,強令嫖客站台示眾宣判。根據內地法制,雖然嫖妓屬於違法,惟一般只處以罰款5,000元人民幣或行政拘留 15天,最嚴重者進行勞教三年。他直言今次公安做法罕見,也不恰當。

專家:或引發畸形性行為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亦稱,中國是國際人權公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的締約國,他指今次事件明顯違反公約條文,肆意踐踏人權;惟有關公約並非強制性,即使違反,最多只是人權紀錄「花了」。

至於將嫖客示眾的處罰手法,性犯罪學家黎定基認為有一定阻嚇性,但不能杜絕嫖妓問題,「死刑都有阻嚇性啦,咪一樣有人犯事」。他表示,將嫖客示眾主要希望犯事者對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但「如果□有需要,點羞恥□都會做,最多去隱蔽地方。」黎定基說,性是一種基本需要,但這種處罰手法將性視為禁忌,可能令人發展出一些畸形的性行為來滿足需要。

其實早在今年 3月,內地已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嫖客一旦被拘,公安會通知其家人。惟內地公安指,做法只是針對少數態度惡劣人士,一般犯事者只會被罰款。

責任編輯: 王篤若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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