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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攤老闆娘竟是命案兇手 潛逃26年

26年前廣東女子鄧某蘭因丈夫出軌

持刀砍死丈夫情人後潛逃

26年來她隱姓埋名流竄至海省海口、瓊海、萬寧等地

後來在萬寧市北大鎮經營水果攤與他人同居生子

過起了普通人的生活

今年4月在海南萬寧市公安局開展的一次日常的偵查工作中

潛逃26年的鄧某蘭落入法網

殺死丈夫情人後畏罪潛逃

鄧某蘭落網後向警方供述了其作案經過

1998年9月,鄧某蘭到廣東省東莞市出差。由於事情提前辦完,鄧某蘭喜滋滋地返回廣東省茂名市。當鄧某蘭回家時,丈夫正外出買菜,迎接她的是丈夫的情人。

「你們離婚吧,我跟他已經生孩子了。」對方的話惹怒了鄧某蘭,她猛地衝到廚房,拿起菜刀,一下又一下地往對方身上砍去。她不知道一共砍了多少刀,直至砍累了才停下來。而倒在地上的人,早已沒了呼吸。

鄧某蘭知道自己殺了人,她慌亂中丟下菜刀,驚慌失措地跑出了這個原本屬於她的家。

隱姓埋名在萬寧「結婚」生子

逃出家門後,鄧某蘭輾轉來到海南,先後在海口、瓊海、萬寧等地居住了一段時間。最後,決定定居在萬寧市北大鎮東興農場。因為在這個農場裏,說普通話的人很多,對於一個身負命案且不會說海南話的人來說,不容易露出馬腳。

在這個陌生的環境裏,鄧某蘭改名換姓成蘇蘭芬,一直使用這個名字在萬寧生活了20多年。

在東興農場定居下來後,鄧某蘭在馬路邊上租了個攤位,賣起了水果,當上了老闆娘。由於她攬客熱情,加上水果攤位置極佳,當地不少百姓都認識她,也喜歡去她那兒買水果。其間,她與男朋友李俊(化名)同居生子,並以夫妻名義過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生了孩子,總要落戶吧?如果帶孩子落戶,豈不是會讓警察發現自己的真實身份?為了躲避警方的偵查,鄧某蘭決定離家出走,多年後才返回北大鎮。

民警假扮顧客抓捕水果攤老闆娘

今年4月,萬寧市公安局在一次日常的排查工作中,發現北大鎮一名經營水果攤的蘇蘭芬和廣東茂名籍在逃人員鄧某蘭十分相似。經過進一步的核查,民警發現該女子身份信息不詳,形跡十分可疑。

「雖然過去了20多年,但當時我們看她的面部特徵、身高,都比較像網上在逃人員鄧某蘭。」李紹飛介紹。

蘇蘭芬的種種特徵

引起了警方極大的懷疑

民警通過縝密偵查

最終確定這個女子

正是逃亡26年的嫌疑人鄧某蘭

為此

萬寧警方決定將鄧某蘭

抓捕到案

由於鄧某蘭所經營的水果攤有西瓜刀等危險刀具,加上周邊群眾較多,警方擔心抓捕過程中傷及無辜群眾。為此,辦案民警決定選擇在中午人流量少的時候實施抓捕行動。

4月8日12時許,趁着街上人煙稀少,2名民警假扮成顧客到鄧某蘭經營的水果攤上買水果。正當鄧某蘭低頭找錢時,2名民警一前一後將鄧某蘭控制住。

「你叫什麼名字?請出示一下身份證。」「我、我叫蘇蘭芬。」鄧某蘭低着頭,支支吾吾地回答。隨後,警方進一步核實「蘇蘭芬」的身份,卻未見全國有身份相符的人,這更加驗證了民警的偵查,接着民警將其傳喚到了辦案區進行審訊。

然而,在訊問期間,鄧某蘭拒不交代自己的真實身份以及犯罪經歷,始終以沉默對抗審訊。

在醫院進行了3個多小時的全面檢查,鄧某蘭身體各項指標均正常。警方立馬就識破了她假借生病逃避審訊的詭計。

隨後,辦案民警加強審訊力度,耐心向其講明法律政策。最終,她承認了其真實身份為鄧某蘭,如實交代了1998年9月24日在廣東省茂名市將其丈夫情人殺死的犯罪事實。

5月8日

記者從廣東茂名警方處了解到

當地檢察機關

目前已對該案

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九派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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