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港台 > 正文

注意:保留這類舊報紙恐違法

綜合港媒9日報道,香港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9日下午繼續審議23條草案「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等」部分。立法會議員管浩鳴提問,如果有人將蘋果日報當作紀念存放在家,會否成為「管有煽動刊物」。

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回應稱,「如法例通過後仍持有這些物品,而這些物品有煽動意圖,就是違法」,強調有關刊物何時印製並不重要。不過,這要視乎管有人是否有「合理辯解」;如果相關刊物存放已久,管有人不知道自己管有,目的也不是用作煽動,則可構成合理辯解。

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提問,如果有氣球印上煽動文字,例如「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然後放氣球,會否屬於發放煽動意圖?如果有煽動的雕像沒有文字,又會否屬於發放煽動意圖?

鄧炳強則稱,放「光時」氣球肯定是煽動意圖的其中一種表達形式;而製作「強烈煽動信息的雕像」有機會屬於煽動意圖的作為。

立法會議員陳紹雄提到,大學科研收集社會意見,其中可能有具備煽動意圖的意見,如果管有煽動材料、刊物又會否觸犯條例?保安局副秘書長廖李可期則稱,科研收集沒有煽動意圖取得資料、刊物,就不會是罪行,這是一個合理解釋。

圖為《蘋果日報》倍具爭議的蝗蟲廣告;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回應稱,「如法例通過後仍持有這些物品,而這些物品有煽動意圖,就是違法」@AppleDaily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4/0310/2028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