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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華人回大陸探親 遭中共警察百般凌辱 引發微博熱議

她說,此後她和丈夫多天被叫到公安機關,原因是說登記的時間已經超過了到家的24小時。文中說,她和丈夫分開被單獨帶到一個無縫鐵門裏面,在「深深走廊盡頭的小屋內」被搜身、被命令脫衣、拖鞋、摘下手上帶的手錶等物、掏出口袋裏的東西,然後,被警察掏摸脖子、摸捏褲腰、拍打全身,檢查鞋子,還被命令轉來轉去,警察用手持機前後左右掃她全身,兩天被逼站在標有尺碼的黑牆前,對着相機輪番轉身,照正面像、側面像。

2024年1月8日,中國武警在英國駐北京大使館外守衛。(PEDRO PARDO/AFP via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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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海外華人回大陸探望其母親,遭到當地派出所警察百般凌辱,威逼簽字和按手印,這位華人把自己經歷寫出來發到網絡,在海外X平台和大陸微博網絡,引發熱議。

1月26日,微博網友「簡直旅途」發帖稱,網名「Hanyan」的海外華人網友寫的記錄她和丈夫回國探望90歲老母的遭遇長文,「看的我都驚了,不得不搬過來震驚大家」。

文中稱,近期回中國大陸探望90歲的老母親,主動找公安機關報備,此後多日就飽受凌辱,惡夢連連。

她回其母親家後,第二天尋找派出所,先到分管的縣橋派出所,被告知已撤銷,打聽着到了逍遙津派出所,登了記,報告了行程,出示了護照,還有各種小票、機票、高鐵票,留下了居住地址和家人聯繫電話。

她說,此後她和丈夫多天被叫到公安機關,原因是說登記的時間已經超過了到家的24小時。文中說,她和丈夫分開被單獨帶到一個無縫鐵門裏面,在「深深走廊盡頭的小屋內」被搜身、被命令脫衣、拖鞋、摘下手上帶的手錶等物、掏出口袋裏的東西,然後,被警察掏摸脖子、摸捏褲腰、拍打全身,檢查鞋子,還被命令轉來轉去,警察用手持機前後左右掃她全身,兩天被逼站在標有尺碼的黑牆前,對着相機輪番轉身,照正面像、側面像。

(網絡截圖)

然後,他們被帶到另一小屋,坐在帶有手銬和腳鐐的審問椅上受審,審問後要求他們簽字,內容是「入境後未到公安機關報備,被公安機關發現後,傳訊至公安機關」,被她拒絕。此後,不是被叫到派出所就是被要求不斷的給警察打電話,護照被多次拿走,複印,多次被要求按紅色的手印。

(網絡截圖)

長文說,入境後十天,他們又被叫到公安機關簽字,這次是「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稱他們是「違法行為人」,因為查明他們沒有按照規定到當地派出所進行居住報備,抗議沒用,只好簽字、按手印。

(網絡截圖)

網友評論說,「唉,看來免簽也沒人來旅遊。」「來幹啥啊,旅遊簽證不能在銀行開卡,住酒店也有限制,民宿不允許接待外國人。這體驗感誰回來啊。」「薛定諤的貓。你不報備可能有人惡意舉報,你得喝一壺。你按規定報備了,有關部門小題大做,你也得喝一壺。總之這樣的大環境裏規則混亂,什麼都不可預測,死活不由你。」

IP位址顯示為瑞士的網友稱,「今年夏天回家去派出所報備,呵呵,先去派出所發現社區要出證明,又去社區結果社區不清楚要出啥證明······下午又去社區等他們搞清,拿了證明又去派出所······來回花了一天的時間······」

還有網友分享,「去年表妹(申根永居)的兒子回來看外婆(外籍)也是沒有按時去······ jc(警察)說帶着外婆的戶口本來登記OK。」

早在2016年7月1日,大陸《南寧晚報》發文《外籍華人留宿中國須24小時內報備否則被罰款拘留》稱,外籍華人留宿中國,須24小時內向公安機關辦理臨時住宿登記。外國人非法居留情節嚴重的,將處以總額不超過1萬元的罰款,或者處15日以下的拘留。

根據中共《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9條,「市民在自己家中留宿外國人,應當在外國人入住後24小時內由外國人或留宿人,持外國人護照、留宿人戶口本等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外國人住宿登記手續。未按規定辦理登記的予以警告,可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新唐人電視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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