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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面紗下的中共特工.....

—中共間諜行動結構簡述(上)

本文主要是來談一下中國的非法技術獲取以及間諜活動的問題。這個問題非常麻煩,千頭萬緒,冰山一角,資料還十分有限。

根據我查到的各方面材料,中國最近二十年情報行動最顯要的特徵,一句話總結,就是將傳統的特工行動與網絡空間的能力相結合。幾乎在情報收集的每一個階段,國家安全部和軍事情報部門都能夠利用計算機網絡來補充傳統的人力情報,反之亦然。

所以現在就產生了兩個問題,一,中國的傳統特工行動是什麼東西,長什麼樣子;二,中國的網絡間諜行動(cyber espionage)又長什麼樣子。

先說第一個,傳統意義上的中國間諜行動長什麼樣子。西方的研究者總結為以下的五個特徵:

1.傾向於使用大量的業餘情報收集者,而非使用專業的情報人員、特工來進行正式的行動

2.傾向於引誘對方主動給出機密,而非花錢去買

3.傾向於跟中國人打交道,無論是發展線人、招募特工,都傾向於華人群體

4.傾向於招募所謂的「好人」,大善人,而非去利用對方的弱點或者缺陷人格,比如貪財、好色等

5.不傾向於使用傳統的間諜技巧

首先展開講講這五條是什麼東西,以及對這五條的批判。從這一來一往當中,我想應該就能大概掌握中國間諜行動的一個輪廓了。

第一條,「傾向於使用大量的業餘情報收集者」

這一條西方人的術語叫做「Thousand grains of sand」,可以翻譯成「聚沙成塔」。這是什麼意思呢,西方研究者曾經打過一個比方:

如果某個海灘上沙子的成分被世界各國認定為情報目標,那麼一些國家會派遣一艘潛艇開到近海,然後在漆黑的夜裏,一支特種部隊會從潛艇里出來,用橡皮筏劃到海灘上,舀起一兩桶沙子,然後撤退到潛艇里,而對這桶沙子的分析將產生大量的數據。而另外一些國家會讓他們的間諜衛星在上空飛行,將他們複雜的紅外和光譜掃描儀轉向海灘,這同樣將產生大量的數據。然而,中國的做法是讓一萬個中國人在海灘上溜達一天。當這一萬個人晚上回家之後,他們抖一抖毛巾和衣服就行了,而這一萬個人抖下來的沙子將會產生比其他方式都要多的數據。

用稍微專業一點的語言總結的話就是,中國的情報部門從不同的、看似不相關或不重要的數據中建立起一個有利的情報圖景…中國的情報部門大量地收集「小塊的情報」,然後將其組合成一個更全面的畫面,這意味着中國情報部門的收集門檻很低,不分機密與否,都能吸納信息。

這種模式乍聽起來好像非常有效,用美國情報官員的話說,在這種模式下「任何人都是潛在的情報資產」,並且由於其性質,它很難被反間諜部門抓到足夠的證據來採取行動,因此,美國人把這種零敲牛皮糖式的方式造成的損失總結為「在小規模的行動中日復一日地遭受損失」。

這是一種經典描述,但是近年來是遭到了批判,新一代的研究者和業內人士並不否認中國政府使用了大量未經訓練的非專業收集者,但對分析的核心假設提出了質疑,因為這個「聚沙成塔」的說法實際上實在說北京控制不了,或者說不能要求收集情報的方向和內容,說白了就是有啥算啥,然後看看能不能中獎或者拼出一些寫着中獎號碼的彩票。但是現實情況其實不是這樣的,回到我剛才提到的那個沙灘的比方,現實情況實際上明確地指出,北京非常清楚他們想要的是哪一片沙灘上的哪一種沙子,而那一萬個人也會根據要求,會主動地把自己的衣服毛巾往那些地方蹭。

那麼在這裏就要講一個案例了,就是2007-2008年的麥大志案。他是 Power Paragon公司的工程師,該公司是南加州的一家公司,是美國最大的國防承包商之一 L-3集團的子公司。他和他老婆1985年移民美國,開始為 Power Paragon工作並於1996年獲得安全許可。他早期的套路是定期前往香港,把情報交給他弟弟麥大泓,麥大泓是解放軍的軍事情報部門總參二部的人,在香港的身份是鳳凰衛視的廣播工程師,後來也同樣移民美國,在加州為一家中文媒體工作。2004年的時候聯邦調查局開始調查他們家,05年2月 FBI特工從麥大志家裏的垃圾桶里拼湊出一份撕碎的中文文件,其中顯示了中國對一系列美國海軍機密的情報要求,包括宙斯盾系統、潛艇推進技術、導彈發射程序、驅逐艦技術和艦載通訊等等的一份清單,並且敦促他要加入一些專業協會,參加更多關於特殊課題的研討會等等。10月,FBI得悉麥大泓和他老婆即將前往中國,並同時注意到麥大志家裏也有異動,他正在把他們公司正在為美國海軍研發的 Quiet Electric Drive,靜音推進系統的資料存到磁盤上,本來 FBI想繼續蹲點,搞個大的,但是美國海軍認為這個系統太有價值,並且作為總工程師,麥大志之前就傳遞過與此項目相關的信息,無論如何不能讓這塊磁盤送到中國,於是10月28日,FBI就在洛杉磯機場逮捕了他們全家,並在手提包中發現了那塊磁盤。

麥氏兄弟起初拒絕與 FBI合作,否認向中國傳遞過任何機密信息,後來法庭也的確是這樣認證的,認為他傳遞給中國的那些材料還不能構成間諜行動的標準。

2006年6月的時候,美國人連麥大志的兒子,一個 UCLA的學生,也一併起訴了,指控他協助他父親加密信息。最後,簡單地說,2008年3月的時候,聯邦法院認定他們全家都有罪,麥大志是違反出口管制、作為外國勢力的代理人和對聯邦特工撒謊,判了24年,他老婆是3年,他兒子11個月,他弟弟10年,弟妹緩刑3年。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這種「聚沙成塔」式的說法實際上由高估了中國的 intelligence community(如果真的有這個東西的話)跨機構間整合情報、數據的能力,也就是說,你似乎不能指望國家安全部、中央統戰部、總參情報部之間有一套完善的機制可以把散亂的資訊整合到一起並產生出有效的情報,更不用說——這一點在偷技術上更為顯著——黨、國的機構,或者就說是國家機構吧,能和地方的各個國有企業、私人企業、大學以及地方級別的部門進行大規模、長期的合作。打個比方,如果有五萬頁胡亂堆放且沒標頁碼的紙(比如說電影《華盛頓郵報》裏的橋段)需要整理,但是負責整理這些文件的人互相不能通氣,那其實就很難拼湊出什麼東西了。因此,簡單總結的話,在「聚沙成塔」範式的問題上,更準確的描述應當是中國的情報和科學組織確實僱用了許多不同類型的收集者,收集大量的小塊信息,但這種收集的成果很可能在另一端被隔開,支離破碎,無法重新組合以獲得最大的利用和收益。

然後我們再來說說第二點,即「傾向於引誘對方主動給出機密,而非花錢去買」,或者說「引誘而非利誘」。

根據前中情局北京站站長,1989-1991年駐華大使李潔明,James Lilley的說法,中國喜歡在「合作者」和「臥底」之間玩模糊,換句話說,目標人士可能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算什麼東西,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已經被中國情報機構利用了。

在這一點上,傳統的描述是這樣的:大多數情況下,這種"合作"的方式發生在前往中國的旅行中,中國的對話者(通常是科學界的同事或"朋友")可以利用時差、令人昏昏欲睡的宴會、喝大酒等等一系列沒完沒了的招待來獲取信息。注意這一點和上一點是對應的,即中國人不會非要讓你提供機密,這不就暴露了麼,他們會像周瑜耍蔣干一樣,讓你喝多之後多說一點,多透露一點,完了還會給你施加一點微妙的壓力,從中美關係到「我們都是炎黃子孫」到有利可圖的商業機會到你在中國的七大姑八大姨等等等等。其實有點像釣魚,我魚餌下去,天天在你眼前晃,上不上鈎你自己看。

此外,認同這個模式的有效性的研究者普遍認為中國人不會是,我給你多少多少萬美元,你給我什麼什麼東西,他不弄這個,他弄我剛才說的那些,而不給現金看起來也有不少好處,最明顯的一個好處就是不留證據,讓美國人無法起訴你,並且這種靠中美間的商業、科學交流本身來獲取情報的模式本身就規避了風險,它不需要向麥大志的案例一樣,需要一個什麼人,或者是本人,太平洋兩岸來回跑來送文件。美國情報官員認為中國人實際上更傾向於「要耳朵里的東西,而不是公文包里的東西。」據反間諜官員和聯邦檢察官稱,這種策略使中國的情報行動在美國反間諜人員和檢察官面前"刀槍不入",甚至消息來源可能不知道他們正在提供有價值的數據。(作者:劉佳明)

(待續)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中國之春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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