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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銘:評今年九月獲知逾百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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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內部文件證實,中共將迫害法輪功的政策和個人工作生活,包括出國培訓、政審緊密掛鈎

二零二三年九月份,恰逢中秋節來臨,又是「十一」國殤日到來,因此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特別嚴重。據明慧網報道統計,二零二三年九月份獲知,中國大陸至少有10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有35名60歲以上的老年法輪功學員,年齡最長者87歲。其中,80~90歲4人,70~80歲14人,60~70歲17人。迫害最嚴重地區依次為,吉林省21人,遼寧省14人,河北省10人,北京市9人,甘肅省7人,湖南省、山東省各6人,廣東省、四川省各5人。

至此,從二零二三年一月至九月份已獲知,共943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在此列舉部分遭中共非法判刑的迫害案例:

重慶市江北區法院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非法對法輪功學員王紅、戴淑芳開庭,律師為他們作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三個月後,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江北區法院非法判王紅九年、戴淑芳八年半,並勒索罰金一萬五千元。

王紅和戴淑芬兩人都表達了自己無罪,自己的信仰和行為都是受到憲法和法律保護的。王紅的律師認為該案程序違法、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他進行了無罪辯護。王紅的家屬旁聽了庭審,理解和支持自己的親人,希望辦案人員不要冤枉好人。

王紅,男,今年48歲,重慶潼南區塘垻鎮人,曾被非法判刑四年、非法勞教一年,期間遭受了無人性的酷刑折磨,每天被強制洗腦和奴工。戴淑芳,女,71歲,家住重慶市渝北區。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十點,廣東茂名高州市法輪功學員吳有清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宣判:吳有清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罰金20,000元。吳有清一九六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出生,她於一九九七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一直以真、善、忍為做人的準則,嚴格要求自己的言行,得到單位領導、同事及親友的好評。

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四年中,吳有清遭到殘酷的迫害,多次被非法關押,被非法勞教三年,獄警強迫吳有清脫光衣服羞辱。勞教期間被農村信用銀行無理開除。後來吳有清被非法判刑四年,丈夫受到邪惡的威脅恐嚇後離婚。她被迫害的九死一生出來後,卻受到高州市國保、派出所、居委不定時的監控、跟蹤等,讓她和她的親人無法安寧。吳有清冤獄結束回家後,丈夫早已找了他人。吳有清不記前夫之過,仍然帶着兒子關心照顧近九十歲的公公婆婆,公婆只認這個兒媳,非常喜歡她,有什麼事情都找吳有清,婆婆把吳有清當知心人。吳有清每周都要去看公婆。

四川省達州市達川區法輪功學員劉明珍、李金汝,二零二三年六月九日在達川區法院被非法開庭。達川區法院於九月十二日下達了判決結果:72歲的劉明珍被誣判四年半、勒索罰款三萬元;李金汝被非法判五年半、勒索罰款五萬元。

甘肅白銀市五位法輪功學員寥安安、顧復滿、李巧蓮、王立貴、趙琴珍,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被白銀區法院非法開庭,近悉,五人都被非法判刑:

廖安安,女,87歲,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同時加上二零一五年的五年刑期中因嚴重心血管病改為監外執行而未坐滿的刑期,共執行六年零六個月,罰款8000元;

顧復滿,男,65歲,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罰款8000元;

李巧蓮,女,69歲,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罰款8000元;

王立貴,男,62歲,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罰款6000元;

趙琴珍,女,75歲,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罰款5000元。

據明慧網報道統計,九月份,中共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48萬1千3百元,其中法院非法罰金35萬6千元,警察及社保敲詐勒索12萬5千3百元。其中被罰款一萬至五萬元的法輪功學員有李金汝、陳治坤、劉明珍、陳標宏、吳有清、戴淑芳、劉順芝、徐顏華、李俊蘭、亓英俊、李雪松、妙忠軍。

中共對修煉真、善、忍的善良群體,一直在執行着江澤民的「肉體上消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死了白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據明慧網報道統計,九月份獲知有10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離世,從二零二三年一至九月份,共獲知有166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離世。

趙旭東,男,78歲,吉林市法輪功學員。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中,趙旭東一家被迫害得家破人亡。趙旭東本人常年遭中共人員持續騷擾,曾被綁架、關押、非法判刑,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承受力達到了極限,於二零二三年八月初含冤離世。

夏菊英,女,79歲,湖北省襄陽市鐵路小學退休老師。夏菊英二零二零年因發真相資料遭人惡告,被襄陽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並因此幾次被非法抄家。約於二零二二年三月,夏菊英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非法關押,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被迫害致死。

高所娣,女,93歲,湖北武漢市人,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高所娣老人多次遭中共人員騷擾、非法抄家。高所娣老人於二零二三年離世。在高所娣老人臨終前一天,幾個警察上門去騷擾她,老人第二天就去世了。中共警察這麼大歲數的老人也不放過,邪惡至極。

迫害法輪功已經整整二十四年之久,對法輪功的迫害還是如此的殘酷、瘋狂。通過上述迫害案例進一步讓我們看清了中共的流氓本性和邪惡本質。

據記載唐貞觀六年(632年)12月末,太宗視察死刑犯監獄時,想到新年將至,這些犯人卻身陷囹圄,不能和家人團圓,心生憐憫。於是下令把這些死囚釋放回家,規定他們明年秋天自行返回長安就刑。要求死囚守信用,無異於天方夜譚!然而,第二年9月,390名死囚在無人監督、無人押送的情況下,「皆如期自詣朝堂,無一人亡匿者」(《資治通鑑》)。太宗以誠信教化、感召眾生,即使死刑犯人亦奉守信譽,自願返回受死。太宗對這些死刑犯人亦予減刑,傳為千古美談。可是在中共的暴政下,對修心向善的好人隨意非法關押、勞教、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或活摘器官致死。其手段何等殘酷,其罪何等之大,人神共憤啊!

解體中共惡魔,結束這場慘無人道的邪惡迫害是全人類共同的責任。願所有還存有良知善念的中國人及國際社會關注法輪功學員們的悲慘遭遇,關注所有被中共打壓迫害的中國民眾的遭遇,共同解體滅亡中共這個萬惡滔天的惡魔,結束這場已經長達24年之久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還人類應有的尊嚴!

責任編輯: 李安達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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