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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惠林:愛心不當反成為害 做慈善先讀經濟學

—第十四章 做慈善先讀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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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三年淡淡三月天的台灣街頭,曾出現多處免費分送高麗菜的攤位,一旁還掛着「愛心助菜農」的招牌。據知,主事者多為慈善團體或村里辦公處。

對於這樣的「愛心」,有人為文質疑:「是在幫助菜農,還是傷害菜農?」並且認為慈善團體向菜農採購高麗菜免費分送給消費者,正是「愛之適足以害之」的典型實例。

愛心不當反成為害

分析指出,高麗菜的滯銷和價格崩盤,原因只有兩個:一是供給過剩,二是需求不足。而這兩個問題,都不是愛心可以輕易解決的。慈善團體的採購,固然可暫時增加菜農的銷售,但這些採購而來的高麗菜,卻被用來免費分送給消費者。有了免費的高麗菜,消費者自然不必到菜市場購買。菜販因此立刻面臨銷售下跌的結果,不得不減少對盤商的進貨。盤商接着也被迫縮減對菜農的採購。最後,菜農還是回歸到原來產品滯銷的困境。

更糟的是,慈善團體的採購,通常付出的價格都比盤商低,因為其採購並非以營利為目的,何況菜農此時也缺乏講價的條件。所以,明顯的,菜農的整體銷售量,並沒有因慈善團體的採購而增加,說不定消費者的需求還會減少呢!結果是,菜農的總收入減少了,因為慈善團體的採購,壓縮了產地的價格。

因此,慈善團體以這種方式表示的愛心,並沒有真正幫助到菜農,反而傷害了菜農,當然落得「愛之適足以害之」的下場。

「愛之適足以害之」是東方古早以來的警語,在西方也有相同的警語,他們是說「到地獄之路往往是好意所鋪成的」(The road to hell is paved with good intentions)。這兩句異曲同工的話語,都是在提醒好心人做善事,不只要有「溫暖的心」,還要有「冷靜的腦」細細思量如何做好,如果做法錯誤,不但幫不了弱勢者,反而害了他們,讓弱勢可憐人的處境更不堪。

「溫暖的心」加「冷靜的腦」

看到上面的活生生現代實景,我的腦中立即閃出一八三四年英格蘭和一五六四年明朝嘉靖四十三年的兩個東西方歷史案例。西方的例子出現在一九八二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史蒂格勒(G. J. Stigler,1911~1991)一九八八年出版的親筆自傳里,史蒂格勒在書中,特別舉出一個他最欣賞的代表人物郎菲爾德(M. Longfield),他是十九世紀時天賦異稟的愛爾蘭經濟學家暨律師。

郎菲爾德在一八三四年時,對於英格蘭某些地區富有人家習慣在糧食相當短缺期間,購買小麥再以半價轉售給貧苦人家一事評論,這些富人雖明顯地基於悲天憫人的「利他」胸懷,但此種作為不但完全徒勞無功,反而會惡化貧苦者的生活。理由是:小麥短缺時,唯有富人少吃才可真正濟貧,以多買再轉賣,只會使需求突然上升而致價格激漲,漲後的半價也比原先富人沒行動時的價格來得高,如此一來貧苦人家不是反而更將受害了嗎?

中國人古早就有經濟學觀念

東方的例子則出現在明朝凌濛初著作的《二刻拍案驚奇》,在卷一第三頁中如此記載:「且說嘉靖四十三年,吳中大水。……米價涌貴……官府嚴示平價,越發米不入境了。原來大凡年荒米貴,官府只合靜聽民情,不去生事,少不得有一夥有本錢趨利的商人,貪那貴价,從外方賤處販將米來;有一夥有家當囤米的財主,貪那貴价,從家裏廒中發出米去。米既漸漸輻輳,價自漸漸平減。這個道理,也是極容易明白的。最是那不識時務執拗的腐儒作了官府,專一遇荒就行禁糴、閉糴、平價等事。他認道是不使外方糴了本地米去,不知一行禁止,就有棍徒詐害。遇見本地交易,便自聲揚犯禁,拿到公庭,立受枷責。那有身家的怕惹事端,家中有米,只索閉倉高坐;又且官有定價、不許貴賣……。那些販米的客人,見官價不高,也無想頭。就是小民私下願增價暗糴,懼怕敗露受責受罰。有本錢的人,不肯擔這樣干係,幹這樣沒要緊的事。所以越弄得市上無米,米價轉高。愚民不知,上官不諳,只埋怨道:『如此禁閉,米只不多;如此抑價,米只不賤。』沒得解說,只囫圇說一句『救荒無奇策』罷了。誰知多是要行荒政,反致愈荒的。」

這則一五六四年(十六世紀),明朝嘉靖四十三年的事證,生動地刻畫出價格機能的奧妙。連中國這個經濟學出現頗晚的國度,在那麼古早都已對經濟原理有體驗了。這些東西方古代和現代社會的例子,其實都非特例,可說隨時隨地可見,它們顯現出的「愛之適足以害之」、「到地獄之路往往是好意所鋪成的」後果,以最簡單的經濟學供需原理和簡圖就可清楚分析,也可約略見識到價格機能既奧妙且不可加以壓抑的道理。經濟學家在很多時候只以此種基本的供需原理來分析事情和問題,就得到與一般人想像的不一樣的結果,而此結果往往很不中聽。

我們或可說,既生為人,不分古今中外,若行事不合基本經濟原理,即使是善意,也難免收到適得其反的惡果。能不慎乎?

謹記「愛之適足以害之」

「愛之適足以害之」早被世人琅琅上口,但卻常被當作耳邊風。不但凡夫俗子不重視它,甚而有權力的政府官員更是如此。前者所造成的害處不會影響太大,但後者所產生的不利,所涉及範圍可就寬廣許多了。

關於一般人的情形,以父母親「望子成龍、盼女成鳳」作例子,是最恰當不過了。所謂「天下父母心」,為人父母者當然都是最疼自己子女的。由於子女年幼無知,對於未來無法抉擇,於是父母基於自己的體驗,便替子女預為設想,並鋪陳一條通往自認為光明前程的大道。一方面,罔顧子女的天賦、性向、偏好等等,強迫子女做這做那、學這又學那;另一方面,也為了呵護子女,一切的瑣事都幫忙處理,而對日常生活中的處世道理及方法,都不放心讓子女去體驗。

在東方社會,這種普遍以升學為唯一目的僵化教育體制里,更加強這種情況的瀰漫。如果我們能做實況的訪問調查,相信為人子女者都會牢騷滿腹(二0一三年四月十二日媒體報導一位國三生寫信給洪蘭教授,央求洪教授跟他媽媽說別逼他一直讀書,正是活生生顯例,我們相信這並非個案,而是普遍現象),而且,他日踏入社會時也難以立即調適。畢竟,個人都是基於自己「主觀」的判定,以成本效益準則來作行為的抉擇依據,任何的其他人是無法「越俎代庖」的。

家庭里的故事也會在社會上看到,父母的角色換由政府當局扮演,子女當然就是人民了。基於好意,政府為要確保人民得到完善的服務,通常將郵政、交通運輸等歸公營,但結果卻使人民只能消受價高質劣的服務。而為使本國產業免遭外國業者的箝制,於是政府乃以關稅、禁止進口、設限等方式來保護幼稚國內產業。結果是,消費者得到價高質劣的產品,而且無法享有多樣化產品的消費;另一方面,受保護的業者,在缺乏競爭的激勵下,不會惕勵經營,以致效率低、進步慢,等到有一天不得不與外界競爭時,因為不堪一擊而又哀求政府救濟了。這些固然都是信手拈來的「愛之適足以害之」的例子,不過,最明顯的情況還是在政府的社會福利政策。

社福政策非福利

無論什麼樣的社會總會有着不平等的現象。即使在吃「大鍋飯」的共產社會裏,仍然免不了,而在自由的社會中就更不用說了。政府之所以出現,旨在為民服務,做好人民託付的事務。但在一個自由民主社會,到某個階段後,就會有政府應保障所有的人民都能過着起碼的生活水準,不但吃穿不愁,也要使其有住屋,生病了更要有所照顧,甚至有所謂「從搖籃到墳墓」都由政府負責的主張及作為出現。

其實,這一理想只是妄想,為什麼?基本的道理有二:一、生產資源是有限的;二、「好逸惡勞」是現代人的通性。「不勞而獲」的利得,許多人都會設法去爭取。如果得到的話,由於代價甚低,不會加以珍惜,因而「浪費」情事很自然的出現。而且一旦出現不勞而獲的機會,得到者就會百般的設法增多其機會,於是社會資源就會愈來愈被浪擲在無生產性的用途上,對於人群的福祉當然不利。結果是,那些無力自謀生活,本應得到這些不勞而獲者,卻往往無法真正享受到,或者即使得到,也是品質更為低劣的服務。讓我們舉些例子來說明。

以全民醫療保險來說吧,原來的目的在免除全體人民(尤其是窮苦者)遭受疾病的痛苦,或由公家全額支付醫療費用,或只由私人負擔微小的一部分成本。在每個人都必須繳付費用的情況下,為了避免吃虧,難免增加看病的次數,而且不會珍惜藥物。於是,看病的人口激增,藥物的需求也大增,不但看病時間拉長,醫生及護理人員的負擔也相對加重,醫療設備亦會呈現相對缺乏,於是醫療品質每下愈況。而且,在醫生和醫療設備相對不足的情況下,高所得者仍然可以用支付較高費用的方式,得到高品質的醫療,而政府原本想要照顧的那些貧苦者,反而得不到起碼的醫療,甚至反會受到歧視的待遇。

此外,由於醫療水準的普遍降低,使中產所得階級也連帶受害,而且因為浪費的產生,更損害了可用的資源。如果再進一步實施像以前英國的「免費醫療制度」,則結果是,新醫院不會增加,或者說社會中的醫療資源總數維持不變或增加有限,但醫療消費卻大增,於是在中、高階層醫療資源消耗增加下,貧民所分得的資源大為減少。另一方面,官方醫療的服務品質降低了,就英國言,在全民醫療實施後,最好的醫生大批遷移他國,留下來的醫生所賺取的費用,系依診療病人數目而定,並非由醫療案件的複雜性決定,於是他們認真看病的意願大大削弱了。因此,提供免費或近乎免費醫療,對於能夠看病者而言是「廉價」或「免費」的,但總會有人來支付這些費用,而矛盾和弔詭的是,支付者往往就不是應支付的那些人。(一九九五年三月一日台灣匆促上路的全民健保,財務黑洞愈陷愈深,愈來愈棘手,可見一斑。)

再以補貼國民住宅或合宜住宅的辦法來說吧!由於低所得家庭付不起房子的市價,於是政府會以補貼國民住宅的建設費用,以及低於市價出租出售,來對抗房價上漲。不過,由於國民住宅的房價低於市價,很自然地「只要還有國民住宅,就會有愈來愈多人想住進去」,換句話說,更多需求者會蜂湧而來。結果是,等待的長龍出現了,而獲得公共補助好處者,並不必然是最需受補助者,而是最精通如何從政治體制中得利的一群。不用多說,最貧窮的人,很少能沾上邊,但是,這又與原意相違了。

我們再舉失業保險為例。經濟不景氣時,難免會有人失業,這個時候若能有最低生活費的來源,當然可以避免斷炊,也可讓暫時失去工作者安心找事,這也應是失業保險實施的原意。但是,由於保險費的來源往往大部分需由僱主負擔,一來增加僱主的營運成本,使其競爭力減弱;二來勞動成本上升,致廠商的勞動需求降低,不利於工人就業;三來失業保險的存在,使失業者寧願失業而不工作,或較不積極去尋棲身之地。結果是,工作意願將受到打擊,工人易於養成好吃懶作的習性,不但對工人無益,更傷害到整體經濟。

福利還是自謀最實在

上面所舉的這些例子所顯示的現象是,看起來是很理想的福利政策,真正實施起來卻不是那麼一回事,不但對當事人無益,而且反會有害,而其害又會波及全社會,二十一世紀歐債危機的希臘是個活見證。為什麼會這樣呢?原因是,這些政策都是容易走向「白吃午餐」或「白搭車」之路。

如果一個社會果真進步到可以提供一些資源來幫助孤苦無依的那些人,那麼,就應該針對亟需的「個人」給予補助,不可將特定的職業、年齡、勞工組織或產業群體來作「集體」性救助。不然,不但社會寶貴資源將會浪費掉,更糟的是,那些真正需要救助者,反而處於更不利的地位。

在經濟分析的檢視下,中國人的先哲之言「愛之適足以害之」,有其顛撲不破的道理在。而西諺「到地獄之路往往是好意所鋪成的」也呈現相同意涵,看來東西方在社會福利這條路上並沒有差別啊!

(作者是中華經濟研究院特約研究員)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中文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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