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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辣椒水芥末油、火燒、電擊後,唐山風流警督獲死緩

「在生不如死的情況下,我只好被迫承認。因我並未實施犯罪行為,只好在審訊人員的誘導下不斷修改筆錄。」直到李久明的供述能夠與現場其他證據「互相印證」。李久明的有罪供述,成了將他綁在絞刑架上的緊箍咒。 辦案警察趁熱打鐵,把在兇案現場找到的一雙41碼鞋使蠻力硬套在李久明的腳上,並拍照留證;又把兇案現場提取的毛髮與李久明進行DNA比對,結果竟然是DNA一致!

灌辣椒水芥末油、火燒、電擊後,風流警督獲死緩

2002年盛夏的一個午夜,一聲女人的尖叫劃破了寧靜。7月12日凌晨2點10分,唐山市公安局南堡鹽場派出所的接警電話突然響起,一個小女孩語音顫抖地在電話里哭着說:「我爸爸媽媽被人砍傷了……」原來,在冀東監獄家屬院仁愛樓8號樓307室,有人被歹徒刺殺。

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趕往案發現場。到達現場後,只見房間內一男一女渾身是血倒在地上,只有微弱呼吸;房間的門廳、餐廳、牆壁和陽台上到處血跡斑斑,佈滿了雜亂的血足跡;一名年輕女子和一個小女孩蜷縮在地上,驚恐地望着眾人,不停地啼哭。

在公安民警的安排下,兩名被害人被立即送往醫院搶救。與此同時,民警們通過詢問年輕女子和小女孩得知,被害人是冀東監獄幹部王忠和、宋淑麗夫婦。

冀東監獄是河北省最大的監獄,發生此等惡性案件,當地公安機關異常重視。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分局立即成立了專案組。很快,同樣在冀東監獄工作的李久明被列為兇案嫌疑人。

李久明,時年37歲,二級警督,任冀東監獄二支隊政治處主任,為副處級幹部。他很快成為「歹徒候選人」,主要因為被搶救過來的宋淑麗說,行兇者的身高、體態和走路姿勢與他相像;同時,還因為李久明與宋淑麗的妹妹存在婚外情關係,宋淑麗的妹妹與李久明家庭之間因婚外情問題不久前產生了糾葛。

公安機關的行動非常迅速。兇案發生當天上午9點多,刑警來到李久明辦公室,將他帶到南堡公安分局。李久明反覆強調,「從7月11日晚上8點半到7月12日上班前,我一直呆在家裏,妻子可以證明。」李久明妻子被迫協助調查了36小時+65小時,她證明李久明一直在家裏,但辦案人員選擇不相信。

當天晚上,刑警對李久明的家和辦公室進行了無搜查證的突擊搜查,並發現了一套乾乾淨淨的迷彩服和一把鋼珠槍,與案件顯然沒有什麼關係。然而李久明和宋淑麗妹妹那扯不清的婚外情關係,還是讓辦案警察陷入了對李久明莫名且缺乏邏輯的「痴迷」:專案組認定,李久明有重大嫌疑!

面對李久明起初不卑不亢的堅持,辦案警察十分生氣。一位副局長對他說:「案子就是你做的,你不老實交待的話,就讓你脫三層皮!」

灌辣椒水芥末油、火燒、電擊後,風流警督獲死緩

影視示意圖

「他們將電線系在我的腳趾、手指上實施電刑。我喊冤枉,他們就用布堵住我的嘴,並說要電我的下身。」李久明說:「2002年8月26日晚8時,第二次刑訊逼供開始,王建軍、楊策等人把我從看守所帶到一間提訊室,讓我戴着手銬、腳鐐,在提訊椅上坐了7天8夜,不讓我睡覺,一閉眼就打耳光。」

李久明回憶道:「在這7天8夜裏,王建軍、楊策等人每次都是酒後刑訊逼供,採用的手段是灌涼水、灌芥末油、灌辣椒水、用打火機燒、打耳光等。」

「他們買來10瓶芥末油和一包辣椒麵,用芥末油和辣椒麵兌上水灌我;把芥末油抹在我的眼睛上、鼻子裏;把水瓶放在頭上讓我頂着,掉下來就灌涼水。一次,他們往我肚子裏灌了一箱礦泉水,灌得我解大便也全是水。」

「當我被送回看守所時,渾身多處腫脹甚至化膿糜爛,原來監室的號長因為害怕承擔責任表示不願接收,但看守所領導未作出任何表態。」

「在生不如死的情況下,我只好被迫承認。因我並未實施犯罪行為,只好在審訊人員的誘導下不斷修改筆錄。」直到李久明的供述能夠與現場其他證據「互相印證」。李久明的有罪供述,成了將他綁在絞刑架上的緊箍咒。

辦案警察趁熱打鐵,把在兇案現場找到的一雙41碼鞋使蠻力硬套在李久明的腳上,並拍照留證;又把兇案現場提取的毛髮與李久明進行DNA比對,結果竟然是DNA一致!

儘管兇犯殺人的匕首來源沒有查清,行兇血衣沒有蹤跡,但是,李久明依然被檢察院批准逮捕。2003年11月,唐山市中院一審判決:李久明犯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在李久明看來,判決書中描述的作案過程,簡直就像一部小說,處處虛構,又處處都是證據。

在一審辯護意見中,辯護律師朱鴻明指出:本案存在五個方面的非法證據應當排除:現場勘驗筆錄、DNA鑑定結論、足跡鑑定結論、匕首血跡鑑定結論、刑訊逼供獲得的唯一一次有罪供述;同時,現有證據體系所能證明的事實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不具有作案時間、不具備作案動機。

因此,朱鴻明律師認為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請求法院作出無罪判決。遺憾的是,這些本來不應被忽視的辯護意見,卻根本無法改變政法委已經定調的李久明的命運。

李久明提出上訴後,王樹洲律師為其辯護。王樹洲律師與李久明的好友季桂峰一起把重點放在搜集刑訊逼供的證據方面,獲取了進一步證明刑訊逼供的證言,如:「李久明的臉、屁股、大腿和腳面浮腫,手指上有血痂,有的手指往外滲着血水,腳趾頭縫流着膿,有的腳趾甚至露出白骨。」

灌辣椒水芥末油、火燒、電擊後,風流警督獲死緩

同時,王樹洲律師還進一步發現了案件材料中的更多重大疑點。2004年2月,王樹洲律師向河北高院提交了萬言辯護意見書。意見書明確指出,公訴機關所列證據,不能得出確鑿無疑的結論,相反,卻證明李久明沒有實施犯罪。

2004年8月11日,河北省高院以「事實尚有不清楚之處」為由,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在河北高院發回重審的第6天,一個不期而至的電話突然傳來令人震驚的消息。

8月17日晚上,一直為案件奔波操心的李久明老同學季桂峰突然接到一個公安內部匿名人士打來的電話:羈押在浙江溫州的一名叫蔡新武的犯人已經供認,冀東監獄家屬院的行兇殺人案系其本人所做,溫州市公安局已經向唐山市公安局發來協查通報。

聞聽此訊,季桂峰和王樹洲律師第二天一早即匆匆趕赴溫州,向公檢法機關核實消息。費盡周折才了解到,這個27歲的蔡新武1993年和1998年二次在冀東監獄服刑,此次因搶劫、強姦、殺人被浙江溫州中院於2004年7月8日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正在等待死刑覆核結果。也就是說,這個自稱冀東監獄家屬院殺人案真兇的人可能很快被執行死刑!一旦對蔡新武執行死刑,李久明的案件的真相可能永遠石沉大海。

而另外一個令人不安信息的是:早在2個月前的6月8日,溫州甌海公安分局就已經將協查通報發給了唐山南堡公安分局,南堡公安分局的兩名幹警已經在6月10日南下溫州提審了蔡新武;之後,唐山市公檢法三方組成的調查組再次到溫州調閱蔡新武案卷材料,但淺嘗而止,再無下文,甚至沒有將任何查證結果反饋給溫州方面。難道在真兇已經落網的情況下,唐山市公檢法寧願選擇讓李久明這個「假凶」永世不得翻身?

8月30日,王樹洲律師將有關情況緊急寄往浙江省高級法院,請求對蔡新武「槍下留人」,以便進一步核實案情,為李久明冤案改判留下一線希望。

同時,季桂峰將案情材料急送著名法學家、全國政協常委夏家駿求救。夏家駿立即上書中央政法委有關領導,並親自趕到河北省檢察院向檢察長直陳冤情。9月13日,高層領導將夏家駿教授的材料批轉河北省委書記,要求嚴查此案。4天後,河北省成立以省檢察院檢察長為組長的調查組。一路人馬飛赴溫州提審蔡新武,一路人馬奔赴唐山封存李久明全案材料。

2004年11月26日中午,李久明妻子突然接到冀東監獄領導電話,要其到監獄招待所。當天下午,河北省公安廳、唐山市政法委、唐山市公安局及南堡分局有關領導來到看守所,向被關押了866天的李久明宣佈無罪釋放。

至此,因風流韻事付出代價的李久明在朋友、律師及匿名人士的幫助下,經由溫州司法機關的協助、中央高層的批示,終於僥倖脫險。

但他的經歷卻告訴我們,刑事司法權力濫用可能達到何等驚人的程度!一旦你成為犯罪嫌疑人,哪怕你有很多無罪證據,也可能被視而不見;哪怕你是一名警察甚至警督,也不能避免殘酷的刑訊逼供;哪怕殺人真兇已經浮出水面甚至司法機關已經知曉,被冤枉定罪的背鍋者也可能終生不得洗冤。

灌辣椒水芥末油、火燒、電擊後,風流警督獲死緩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解文武仰望星空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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