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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海外買家貸款政策變更,1月31日截止申請

據可靠消息,從2月1日起,CIBC銀行原來的「海外收入」貸款計劃(Foreign Income Program)將有重大變動!BMO、RBC等銀行將隨後跟進。

根據加拿大聯邦金融機構監督辦公室(OSFI)收緊貸款政策的指引要求,加拿大各大商業銀行(CIBC、RBC、BMO等)需要收緊針對以「海外收入」來獲取貸款人士的貸款資格。

什麼算「海外收入」貸款?

也就是新移民,或者海外買家(居住地在加拿大以外),在溫哥華本地沒有足夠的收入能獲取銀行的貸款資格,需要使用海外的收入情況來獲得加拿大銀行的貸款資格。這一些通通都算是以海外收入來進行貸款的。

從2018年2月1日凌晨12點開始,以海外收入作為擔保獲取CIBC銀行房貸的人士,主要包括新移民、非居民、留學生,需要向銀行提交下述材料申請貸款:

1.報稅單T1的複印件,T1上必須反映所有的海外收入(line104);

2.能表明海外資產的海外資產申報表T1135(Foreign Income Verification Statement)的複印件;

3.用來申請貸款的公司收入的公司所在地證明,即稅務局T1134表(Information Return Relating to Controlled and Non-Controlled Foreign Affiliates)的複印件;

4.除了加拿大的信用機構出具的報告之外,還需出具能夠確認海外信用責任的信用報告。為獲得海外信用報告,可能需要更多的個人信息。

銀行相關人士透露,在這些新政策生效之前,也就是在1月31日之前,對新移民、非居民以及留學生的貸款審批還按現行政策執行。現階段海外收入人士申請貸款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主要有:

1.身份證或護照、簽證;

2.工作證明;

3.國內存款證明;

4.購房合同。

【重要提醒】目前正處於買房階段的新移民或海外買家,以及買了今年要交房的樓花的客戶們,務必要在2月1日新政策實施前,將貸款申請在1月31日23點59分之前遞交!

最後一點:如果您已經購買了近期要交房的鏤花,或在猶豫是否將樓花轉售出去還是留着交房後自住,小編建議不管最終的選擇是留着自住還是轉賣,都要先在1月31前遞交貸款申請,要知道貸款申請和轉售樓花並不衝突。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溫房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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