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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地名里為何常有個「州」字,用其它不行嗎

在中國古代的地名中,我們經常會見到「州」這一名詞,在一些成語、俗語中也經常看見。如「大意失荊州」,再如人們用「青州從事」這個詞來形容美酒。在現代的一些城市,亦有名字帶州的,如杭州、蘇州。那麼,州的稱呼是怎麼來的呢? 

01上古時代的州

早在上古時代,就出現了州這一名稱,古人以「九州」代指漢地。最早記載了州的典籍,是《尚書·夏書·禹貢》。書中記載大禹治水時,分天下為九州。九州分別是豫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梁州、雍州、冀州、兗州。 

但是,大禹時代的九州,並不是正式的行政區劃,與後世的州不同,只是大致的地區稱呼。《說文解字》中,記載「水中可居曰州」。

大意上,是指古人習慣居住在靠近水邊的地方,以州代表居住區域。

 

禹貢九州圖_圖 

戰國時人所作的《呂氏春秋》,對九州的地理位置,大致有了說明。河、漢之間為豫州,兩河之間為冀州,河、濟之間為兗州,東方為青州,泗上為徐州,東南為揚州,南方為荊州,西方為雍州,北方為幽州。從這裏看出,九州是依據主要河流、東南西北方向來劃定的。 

上古時代的九州,是根據河流、四方劃定的居民居住區域,九州之間沒有明確的界限,也沒有設置專門管理一州的官職,因此,此時的州只是地理區域上的稱呼,並不是正式的行政區劃。 

西周之時分封諸侯,神州大地上建立起一個個諸侯國,於是人們便用國來稱呼地方。戰國時出現郡、縣這種正式的行政區劃,郡設郡守,縣設令長。秦統一六國時,將郡縣制推廣到全國。此時大家便直接用某某郡、某某縣作為地名,州則不太使用了。

 

西漢時期兗州、青州、徐州、豫州刺史部_圖 

02從監察區到行政區劃

到了西漢武帝時期,州這一古老的地區稱呼,又重新登上歷史舞台。漢武帝為了加強地方控制,於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在全國除京畿之外的地區,劃分了十三個監察區,稱為十三州部。 

此時的十三州,是指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涼州、益州、幽州、并州、朔方、交趾。每個州部設刺史一人,職責是「以六條問事」,其中五條是針對監察郡守、尉、王國相,另一條針對監督地方豪強。 

刺史沒有固定的治所(辦公地點),是作為中央的派出官,定期監察地方,匯報給中央。州也不是正式的行政區劃,而是監察區。 

東漢時沿襲了州刺史制度,作了一些局部調整,把朔方併入并州,交趾改稱交州,又將司隸改稱司州。刺史的權力比西漢時擴大了一點,有了地方選舉劾奏權。

 

東漢十三州地圖_圖

到了東漢中後期,刺史逐漸獲得了地方行政權,有了固定治所州由此成為正式的行政區劃。黃巾之亂後,刺史又獲得了領兵權,部分重要州的刺史改稱「州牧」。又增加了雍州,漢末時總計十四州。 

三國時十四州沿襲東漢,部分州的治所、下轄郡縣範圍發生變化。西晉時統一全國,又增加了幾個州,合計十九州。東晉和南北朝時期,各個政權林立。有些政權,所轄地區,只有幾個郡,為了提高官員的官階,便將原來的一個州劃分為好幾個州,這樣可以多安置幾個刺史。 

東晉時,為了安置北方來的僑人,朝廷又新設了很多僑州,如南徐州、南兗州等。於是,整個魏晉南北朝時期,州的數量迅速增加,而且,各個政權更迭頻繁,設立的州郡縣名目不一,行政區劃十分混亂,層次和機構都過多。

03從郡縣制到州縣制

這種情況一直到隋朝統一時發生了改變。公元583年,隋文帝考慮到州的數量過多,有些州甚至比郡的範圍還小,於是下令「罷天下諸郡」。取消了郡的建制,把東漢以來州郡縣三級變成了州縣兩級,又合併了一些州縣,使行政區劃更加合理。 

延續了800多年的郡縣制從此退出歷史舞台,開始實行州縣制。州下面直接轄縣,此時州的地位下降,州刺史相當於原來的郡太守,大部分州刺史只能治民,沒有軍權。隋煬帝一度又將州改回為郡,但唐初又改回州縣制。 

唐太宗為了加強地方控制,又在全國劃分了10道,設置按察使來監督道內各州刺史、縣令。這有點類似於漢武帝設州部,道只是監察區,並非正式的行政區劃。

唐代15道圖_圖 

宋朝基本上沿襲唐朝州縣制,不過宋時州刺史,雖仍有這一官職,但並不是一州真正的長官。此時州的長官,是採用宋特有的差遣系統,「知某州事」,例如廬州的長官,稱為「知廬州事」,簡稱就叫知州。一州除了知州,還有通判,用以監督知州工作。 

宋朝與州同級的區劃還有府、軍、監。其中府主要設在要地,如東京開封府,北京大名府等。在後來,府的數量增加,地位也逐漸提高,越來越多的州被改成府。此外,宋也效仿唐朝設立大監察區,稱為「路」,一路轄數州,但路只是中央派出機構,並非地方一級政府。 

唐宋之時,可以稱之為天下遍州,州作為正式的行政區劃遍佈於全國各地。在今天城市中帶州的名稱,大部分都能在唐宋時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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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分省圖_圖

04融入地名的州

宋朝之後,州作為行政區劃,地位和數量均在不斷下降。元朝時行政區劃分五級,行省、路、府、州、縣。州從原來的地方一級行政區劃降至第四級,僅比縣高。 

到了明清時,地方行政等級,變成了省、府、縣三級,府徹底取代了州,成為縣之上的行政區劃。只有部分特殊地區,才保留了州,剩下數量不多的州,分為直隸州和散州兩種。直隸州直屬於省,散州則和縣一樣屬於府。 

明清的州,儘管不再作為普遍的行政區劃,但州這一古老的名稱卻被沿用下來,深深地印入老百姓的腦中,成為地名的一部分。很多府的命名中都帶了州這個字,比如揚州府、徽州府、登州府等。 

以上,州的名稱可追溯到大禹時期,最初只是地理區域稱呼,西漢時成為監察區,東漢時成為郡縣之上的正式行政區劃,隋朝時成為縣之上普遍的行政區劃,宋元時地位下降,到了明清時失去普遍行政區劃的地位,但州的名稱融入到地名之中,很多帶州的地名一直沿用到今天。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文史經典碎讀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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