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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集會案何俊仁等12人擬認罪,8 人擬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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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香港紀念六四現場

綜合消息顯示,自去年香港舉行紀念六四集會後,共26名民主派人士,包括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以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分別遭票控「舉行、明知而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早前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已認罪判囚,另外未有答辯意向的10人連同擬不認罪的趙恩來和梁國華7月23日於區域法院再訊,由法官高勁修處理。辯方申請將打算認罪的其中10名被告,安排9月9日,連同另外早前表示擬認罪的楊森及何秀蘭一同正式答辯。

立場新聞報導,庭上透露,黎智英及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擬不認罪,兩人將於10月13日作審前覆核,於11月1日與其他擬不認罪被告一同受審。據了解,本案原有26名被告,其中現已流亡海外的羅冠聰及張崑陽因早前缺席聆訊,已遭法庭發出拘捕令,令被告人數減為24人。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4人已認罪,被判囚4至10個月。

報導指,剩餘被告中,擬認罪被告有12人,包括:何秀蘭、楊森、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麥海華、梁國華、梁國雄、朱凱廸。擬不認罪的被告有8人,包括:李卓人、鄒幸彤、何桂藍、胡志偉、蔡耀昌、梁錦威、黎智英、梁耀忠。

本案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蔡耀昌、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梁錦威、黎智英、郭永健及陳皓桓共13人,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即於2020年6月4日,在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李卓人同時被控「舉行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上述的13人除黎智英外,還有梁國雄、何秀蘭、梁國華、胡志偉、朱凱廸、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何桂藍、楊森,共23人被控「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

周五到庭應訊的被告中,因其他案件而正服刑或還押的包括:黎智英、何俊仁、民主黨尹兆堅、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社民連梁國雄及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各人在開庭前及散庭後,均向公眾席上的人揮手,旁聽人士熱烈揮手回應,期間有保安及法庭職員舉手阻止。此外,有旁聽人士大叫還押被告的名字或暱稱,並說「加油!」、「等你們出來!」。報導指,根據早前聆訊,趙恩來及梁國華曾透過法律代表表示擬不認罪,但是次提訊則改為擬認罪。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法廣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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