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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令行不止 地方政府潛伏運作駐京辦

一年前,中國國務院下令撤銷縣級駐京辦及地方政府職能部門駐京辦,並嚴禁在北京設立新的辦事機構。但目前仍有地方政府,潛伏運作駐京機構。有分析人士認為,只要中國的現行體制依然存在,地方政府的駐京辦就無法撤消。


中國國務院辦公廳去年1月29日發文明確:縣級駐京辦及地方政府職能部門駐京辦一律撤銷,嚴禁在北京設立新的辦事機構。但一年之後,仍有地方政府被媒體曝光,潛伏運作駐京機構。北京的《新京報》星期一報道,有625家被撤駐京辦名錄在去年11月9日公佈。然而,撤銷令發佈一年之後,很多地方政府駐京辦改頭換面,依舊在京「潛伏行動」。報道說:為何令行不止?專家分析,因為地方政府設駐京辦的訴求沒變:那就是拿項目、跑撥款、招商引資,還有截訪維穩任務。中國的一些地方政府違規私設駐京辦,根源在於行政審批制度,以及接訪勸返機制,「關鍵問題還是懲戒不到位,違規成本低。」

深圳獨立分析人士朱建國說,其實一年前中國國務院的通知一出來,他就預料到,這是一個勞而無功的作秀,地方政府的駐京機構或者會撤到北京近郊安置下來,或者會以註冊公司的名義行使以前駐京辦的功能:

「腐敗的需求沒有把它控制掉。那麼換成你現在沒有駐京辦,它也會用通過其他的形式甚至不要辦什麼,它也可以直接派人去辦,只不過稍微成本高一點。有了駐京辦可以節省一些旅差費而已。它把這麼多權力都賦予行政機構了。那麼絕對的權力必然會帶來絕對的腐敗。」

《新京報》的報道說,他們的記者在採訪了一些駐京辦工作人員後稱,內部人士認為,財權集中在中央;項目審批權集中在國家部委,如此制度體系設計,使得一些地方政府還是作出了再設駐京辦的選擇。因為「一個項目,一筆扶貧專款,通常需要幾個部門審批。如果不熟悉情況,不了解程序和規則,肯定拿不下來。與其派人出差卻無法拿下項目,還不如在京安排專人,地方算的就是這筆賬」。

朱建國認為,情況確實如此,各地駐京辦的主要職責就是替縣級領導在中央拉關係,為地方政府拿項目、跑撥款、招商引資。只有改革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成,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才能讓「不跑不送」的地方政府照樣得到公平的轉移支付,也才能真正讓「駐京辦」沒有用武之地。但是,朱建國也表示,中國現行的腐敗體制決定了這些都只是不可能實現的空想:

「地方現在要在北京批下東西,辦成事,按正常程序是不可能的,在這種狀況下。他必須通過駐京辦,通過其他種種渠道來打點。在現有的這種專制體制下,京官他需要地方官來行賄。必須要有多黨制的監督才能撤下駐京辦。沒有民主機制、沒有三權分立的機制這個駐京辦是撤不了的。只會以變相的以其他名目再產生。」

江西省新余市的人大代表參選人李思華則認為,駐京辦另一個重要功能是收集民眾上訪信息、截訪和攔訪。如果各地的駐京辦撤銷了,地方政府的維穩任務恐怕很難完成:

「它是明撤案不撤。很大一部分任務是在那裏接截訪,成為上訪人員的一個截訪大本營。」

上海訪民顧先生對此表示贊同。他說,據他了解,上海駐京辦目前還有很多人員在北京活動,因為他幾乎每月去北京上訪,卻屢屢遭到上海駐京辦工作人員的阻擾:

「05年到07年這段時間打得很厲害,雇了一幫打手打。在截訪過程中過多地使用暴力,侵佔了我們上訪人員的合法權利。限制人身自由,包括打罵。」

在深圳的朱建國認為,駐京辦的截訪功能是在「胡溫」執政後才出現的。在中國目前維穩經費超過軍費開支的現狀下,當局為營造一個表面和諧的社會,各地駐京辦的截訪維穩職能恐怕還會長時期行使下去。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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