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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台灣一肝難求 病患口耳相傳到天津換肝

—中國大陸移植手術多 器官來源令人懷疑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8日電)華泰銀行董事長林博義、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志工孫道傑在台灣等不到肝臟捐贈,都到中國天津第一醫院換肝,他們今天指出,當地換肝人數超多,愈來愈多台灣人去換肝。

今天在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15周年慶上,林博義、孫道傑談到換肝過來人經驗表示,台灣醫師不介紹,病友口耳相傳,兩人也樂於分享換肝門路及節省費用的訣竅。

林博義說,2007年當時擔任中信金總經理的許建基到天津換肝時,已陷入肝昏迷,後來換肝成功,這給他很大信心,於是在許建基安排下,到同家醫院換肝。孫道傑則說,他看到林博義換肝重生,也跟着跨海換肝。

據林、孫兩人所知,天津第一中心醫院是器官移植專門醫院,光是換肝手術就執行近4000例,遠遠超過台大醫院的約600例,林博義換肝住院時,曾遇到1天10多台換肝手術同時執行,孫道傑遇到同層病房10多個台灣人等換肝。

林、孫兩人的換肝來源是屍肝,林博義認為,再過幾年,當地的器官移植水平就要追上台灣;孫道傑認為,台灣現在的醫術優勢在於活體換肝。

在費用方面,孫道傑住院等待換肝加術後療養共54天,醫療開銷、自己與家人的交通食宿合計約新台幣400萬元,他認為這比去美國換肝約新台幣1600萬元便宜多了,醫院帳單明細很清楚。

對於林、孫兩人到大陸換肝,以及天津第一中心醫院的醫術水平,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院長鄭隆賓不予置評,僅說,他的病人都是在台灣換肝。

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則說,即使大陸屍肝換肝技術成熟,衛生署2006年8月16日公佈器官移植規範,醫事人員不得涉及境外器官移植仲介,醫師不得介紹病人到大陸換肝,且病人自大陸換肝回來,還是要定期追蹤。

孫道傑說,「誰願意冒險出國換肝?」,他的情況是等不到屍肝捐贈,全家又只有媳婦的組織抗原配對吻合,孝媳願意捐肝,但肝臟太小不夠捐,他走投無路才到大陸。

根據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最新統計,台灣現有6690人等待器官移植,其中744人等換肝,孫道傑和肝病基金會許多志工都說,唯有政府鼓勵器官移植及社會形成風氣,才能有效減少境外器官移植。

世衛確認全球五大器官走私熱點

                               器官在某些國家變成可以販賣的物品(Getty Images)

(大紀元記者任愛琳綜合編譯報導)當器官衰竭病患面臨生死之關時,器官移植是重生的契機。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資料,世界最熱門的五個器官移植地點,依手術數量多寡分別為:中國、巴基斯坦、埃及、哥倫比亞以及菲律賓。

一直以來,器官移植不僅牽涉技術問題,也涉及法律、道德等相關問題,加上捐贈器官的人數遠少於需要移植器官的人數,有些不肖之徒視此為商機,將器官變成販賣的物品。器官黑市的隱密使得對其利潤的調查有所困難。

不過這些器官移植熱門地點都有共同的特點:無法源規定器官移植的相關合法性、黑市的器官交易熱絡、貧戶為了生計販賣器官導致身心受創。

一、無法源規定器官移植的相關合法性

像埃及目前仍沒有任何關於器官移植的法律及對腦死有明確定義,即使其政府表示需要建立制度。中國一直到2006年七月才開始禁止販賣器官。在2007年才通過一系列有關器官移植的規定來規範人類的器官移植手術以保障病患的利益及所受的醫療服務。巴基斯坦則是今年二月才有草案死者允許捐贈器官。

二、黑市的器官交易熱絡

這些國家的移植醫藥費及器官的「黑市價格」比歐美國家相對來得低,使得這五個國家成為了「移植旅遊客」(transplant tourists)的熱門景點,鄰近美國的哥倫比亞便是移植觀光客尋求便宜手術的目的地,而根據世衛組織的估計,巴基斯坦近年來有高達1500個外國人來到當地做器官移植。儘管這些國家有關於器官移植的法律,像哥倫比亞的規定所有移植包括外國人,都必須由哥倫比亞國家的健康局核准,然而一些網站卻表示可以在90天內提供肝臟與腎臟。像菲律賓的器官捐贈計劃官員建議肝臟捐贈者接受諮商及醫學評估,腎臟交易卻在黑市繁榮。

三、貧戶為了生計販賣器官身心受創

醫療界在器官移植問題上幾乎只關注接受器官移植的人,但有些醫師發現,很多器官捐贈者在後來可能健康出了問題,或心理上不能調適,出現了憂鬱症,甚至自殺的情形。以埃及為例,這些販賣腎臟的捐贈者95%為男性,年齡約為33歲。78%的表示賣了腎臟之後,健康狀況往下急降,81%在五個月內就將所賺的錢花光,94%表示後悔捐贈自己的器官,這些數據由世衛組織提供。

這五個地點中以中國的移植手術最備受爭議。中國身為世界上人數最多的國家也是移植手術執行最多的國家,而且還是人體標本的最大輸出國。位於天津市第一綜合醫院移植外科學部的東方器官移植中心至2004年底累計完成肝移植1,500 例,腎移植近800例,同時還有角膜移植。2004年該中心完成了近900例肝臟和腎臟移植手術,2005年則完成肝移植650例。

中國衛生部副長黃潔夫表示被摘取器官的人大多數為死刑犯,但觀察中國的肝臟移植手術從1999年計有135次激增到2005年的4,000次;腎臟移植手術由 1999年的3,596次激增到2005年的1,0000次,以上的數據讓人不禁懷疑,中國的死刑犯人數竟如此眾多?在一般歐美國家要等到配對成功的器官往往須等待數年以上,但在中國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等待的時間卻只需要在一星期左右即能得到配對的器官,這樣大量的「器官供體庫」又從何而來?

據國際特赦組織報告,中國每年執行了4,000人的死刑,佔全世界所有執行死刑人數的91%。然而並非所有死刑犯的器官都能堪用,加上中國人傳統觀念認為死要全屍,所以很少死刑犯會同意捐贈器官。中共官方公佈的死刑犯人數可提供的器官總數和中國醫院所執行的手術數量相差甚遠,那剩下的器官何處而來?中共政府所謂的「死刑犯」又如何定義?

中共表示,移植器官來自於死刑犯,卻沒有取得受刑人的捐贈同意,甚至很多死刑犯是在家人毫不知情的狀況下器官被盜取。難道被冠以「死刑犯」的稱號就表示允許中共政府有權力奪取其身體器官?瀋陽一位前軍醫表示,即使官員拿出自願書,那些資料也是代簽的偽造資料。

總部在費城的一全美供體組織「生命的禮物」總裁內森(Howard Nathan)認為,「未經許可摘器官是犯罪,而在供體並沒被確定為腦死亡時就摘取器官則是謀殺。」歐洲器官移植協會前會長萊如特(Jan Lerut)教授認為器官的出讓應是自願的而不是被迫的,強迫性的器官移植是應該被禁止的。

加拿大蒙特利爾「器官移植協會」(The Transplantation Society)的醫療主任德孟尼科(Francis Delmonico)醫生則指出其器官移植協會反對使用處死犯人的器官,因為在實施中如果沒有透明度和監督,就會產生不斷升高的器官需求驅使死刑增加的隱憂。今日美國就曾透露中共司法系統執行的死刑方式是將幾種藥物的混合劑注射到死刑犯體內,大赦國際在香港的負責人認為,這種處死辦法更利於摘取器官。中共政府這些行為已違反了人權及道德良知。

中國移植手術的器官來源除了盜取死刑犯的器官之外,中共政府近年來還主導大規模「活體」強行摘除法輪功學員的器官。2006年3月初,一名大陸派駐日本記者R先生首先曝光了自1999年開始被大量拘捕的法輪功學員遭到中共活摘盜賣器官一事,而曾逃出勞教所和被外國營救出來的法輪功學員都提到,在勞教所里被定期抽血、做體檢。

2006年3月9日,中共蘇家屯秘密集中營被曝光,該集中營從 2001年開始關押法輪功學員,2002年達到尖峰人數,直到今日至少4,000名法輪功學生「活生生地痛苦地」被解剖與挖空器官,包括心臟、腎臟、肝臟和眼角膜,而其器官被出售謀取暴利。類似這樣的集中營還有36處。

由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和前加拿大資深國會議員、外交部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所公佈的《關於調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指出,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是真實的,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的器官摘取一直存在,而且現在仍然在繼續着。

從2000年到2005年期間,在中國大陸至少進行了6萬例器官移植手術,其中4,1500個器官移植中共始終無法解釋其供體源自何處,從法輪功學員身上摘取器官的指控回答了這個疑問。喬高和麥塔斯二人以嚴謹的態度,分析了18個不同方面的證據得出中共以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作為「供體庫」,讓全世界迫切要做器官移植的人士在短時間內可以取得活體器官的結論。他們兩位稱中共這樣的行為是「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

他們呼籲聯合國、國際人權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等派員赴大陸實地調查中國在隱密集中營(secretive gulags)中從犯人身上,部份是來自於被迫害的法輪功成員活體摘取器官的真相。而喬高最近提出的新證據提到,為了一個為移植腎臟專門來到上海的病人找到一枚合適的器官,中國醫生一連為他提供並移植了8個腎臟,直到器官被身體接受為止。這個例子再次證明中共源源不絕的器官來源絕非像官員所說的來自死刑犯如此單純。

責任編輯: 成圳鋒  來源:中央社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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