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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動了警察張玉柱睾丸?誰動了楊佳生殖器?

 

郭泉:民主先聲252:誰動了警察張玉柱先生的睾丸?誰動了楊佳先生的生殖器?

最近在閱讀斯賓塞•約翰遜的《誰動了我的奶酪》(Who Moved My Cheese?)。
這個小說生動地闡述了「變是唯一的不變」這一生活真諦。或許每一個人看完的感受都不一樣,但你不得不承認我們的生活一直在追求變化。人類的全部發展史就是一個變化史,那麼為什麼中共卻懼怕改變自己呢。答案很簡單,這個答案表面上看是怕別人動了中共的奶酪(既得利益),深層次看是中共不懂得社會發展的規律。這一社會發展規律就是從獨裁到民主的歷史規律。

今天看到了北京警察張玉柱先生的睾丸受傷的新聞,讓我想到很多。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五日電 (記者 賴海隆)二十五日上午十點三十分,北京警方在北京朝陽區北土城西路奧林匹克中心區售票點,採取臨時管制措施,維持現場購票秩序。

北京警方宣稱,香港《南華早報》記者王智強先生進入臨時管制區域拍照,與執勤民警張玉柱先生發生爭執,爭執中民警張玉柱先生的睾丸被王智強先生踢傷。

看到民警張玉柱先生的睾丸受傷的新聞,我就立即想到楊佳先生的生殖器受傷的事情來了。
民警張玉柱先生的睾丸受傷的信息,是由警方宣佈的。由於張先生屬於警方人員,所以等同於張先生自己發佈。

那麼,楊佳先生的生殖器受傷或是沒有受傷,應該由誰來宣佈呢?有蘇州網友說楊佳的生殖器被警察打傷,於是警察立即逮捕了這個蘇州網友,並宣稱楊佳的生殖器沒有被警察打傷。至今,我也沒有看到楊佳先生本人的關於他的生殖器是否受傷的任何言論。

其實,民警張玉柱先生的睾丸和楊佳先生的生殖器到底有沒有受傷,只有男性生殖專科醫生的醫學檢查和功能實驗報告才能權威發佈。

那麼,為什麼中國新聞只發佈警察提供的消息,而不發佈楊佳及其家人提供的向警方索賠的消息呢?

這又涉及到另外一個問題,即中國並沒有新聞自由的問題了。

新聞自由,應該包括新聞記者採訪的自由、新聞單位發佈新聞的自由和公民接受採訪的自由這三個方面。

第一、我們先來看看公民是否有接受採訪的自由,別的不說,我說我自己。一周前,國際金融時報(英國)的記者給我電話,請我在7月24日在南京等待接受採訪。不料,我7月22日就被中共警察刑事傳喚,7月23日又被告知「請不要接受採訪」。7月24日下午,我家樓下的中共警察比我家小區的狗都多。最後,國際金融時報的記者無功而返,怏怏不快地坐夜航飛機飛回北京。而我得知,中共政府應許外國記者可以在中國的任何一個地方採訪中國的任何一個公民。那麼,中共政府一方面應許外國記者「兩個任何」,另一方面又阻止我接受採訪。這是新聞自由嗎?不是吧。

第二、我們再來看看新聞記者是否有採訪的自由,別的不說,我說我的學生。2001年,我做完博士後的研究工作,擔任副教授、研究生導師至今已有7個年頭。從人民日報、CCTV到我們南京的南京日報,都有我的學生在做記者。他們幾乎天天在對我抱怨,說他們採訪的新聞不是被槍斃,就是被改的面目全非,甚至有的還被「改反」了。中宣部和各省市的各種新聞規定讓他們每天不知道什麼是可以採訪的,什麼是不可以採訪的。有些甚至昨天還是有文件規定可以採訪的,今天就又有新的文件規定不可以採訪了。這是新聞自由嗎?不是吧。

第三、我們再來看看新聞單位是否有發佈新聞的自由,我舉兩個例子:

7月24日 《新京報》報道了曾獲普立茲獎的華人攝影記者劉香成先生。
《新京報》用C12、C13和C15三個版面,報道了劉香成的「個人史」,其中還有對劉的專訪,報道的總標題是「劉香成——走遍世界看中國」(「劉香成:思想決定了你怎麼拍照」)。這組報道是《新京報》「改革開放30年見證」專題報道的第16期。
《新京報》選了劉香成先生拍攝的四張照片作為配圖,其中有一張照片的題目叫《傷者》。《傷者》就刊登在C15版的右下角,除了「傷者」這兩個字,沒有其他文字說明。照片《傷者》上方是劉香成先生拍攝的其他三張關於中國的照片。這是一張我熟悉的照片。照片中的兩名傷者正是19年前那場血案的受害者。19年前我就在天安門廣場(參見《民主先聲》227)。

有情報顯示,中宣部及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把這一事件界定為「嚴重政治事件」,理由是「北京《新京報》24日在刊登對前美聯社駐京記者劉香成的專訪中,登出了一張劉香成在1989年「六4」事件時拍攝的市民遭戒嚴部隊槍傷,被群眾用三輪板車運往醫院的相片」。
中宣部及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已下令對此事進行追查,並在市面上全面收回《新京報》,該報電子版刊登出的有關版面和內容也被撤回。估計該報有多名高層、版面編輯及採訪的記者會因此事受到牽連。
這是新聞自由嗎?不是吧。

再舉一個例子,2007年6月初,四川「養花人」陳雲飛先生到《成都晚報》廣告部付費要求在6月4日刊出一條「向堅強的六4遇難者母親致敬」的小廣告。當時的廣告部小姐問,什麼是六4,陳雲飛先生說「一個礦難」。於是廣告部小姐就收費了。報紙出來後,宣傳部門大驚失色,《成都晚報》和陳雲飛先生立即遭到調查。經調查,承接這則廣告者是一名剛從大學畢業的年輕女職員,根本就不知道「六4」為何物。後該報常務副總編輯李少軍先生與廣告部其它二名編輯被開除。
這是新聞自由嗎?不是吧。

綜上,如果沒有新聞自由,我們怎麼能知道到底是誰動了警察張玉柱先生的睾丸和楊佳先生的生殖器呢?

最後,我想引用劉香成先生的話,來結束這篇文章。他說:美國媒體可以公開自由地批評政黨,但是也要服從國家利益。所謂「自由」是指,各種思想和意見都可以在媒體上表達出來,但是有所謂正統、主流的思想,也有相對邊緣的思想。說到底,邊緣思想是不能打敗主流的,你只是可以存在。

而在中國的問題是,只能有中共警察的睾丸,而不能有楊佳的生殖器。

中國新民黨 代主席 郭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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