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肯定悼念本身合法,不失為明智之舉。不過接着下來的騎劫論第二段,當局以小心被騎劫為由,禁制合法活動以防範非法活動,就未免匪夷所思了。首先是邏輯不通,犯法就是犯法,不能姑息,合法就是合法,不能禁止,但何以有人六四晚上在維園高舉手機,顯示入面的白蠟燭圖像,或者開着手機電筒靜坐,也遭到警方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