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有一個紀律處分條例。該條例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這一條還特地寫到:「利用職權、教養關係、從屬關係或者其他相類似關係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的,從重處分。」為什麼要從重處分?因為這類關係中的性行為常常暗含性侵的成分,雖然不能直接當做性侵處理,但畢竟比一般的性行為性質嚴重,所以應該從重處分。身為中共黨員,身為前中共政治局常委的張高麗顯然是嚴重地違反了這條規定。
【議報編者按:前不久,一位具名微不足道的香港抗爭者的香港年輕人發表公開信香港抗爭者致大陸同胞書,向大陸同胞解釋香港事件的真相,香港抗爭與八九六四的歷史傳承,並表示他們絕非港獨,他們對抗的從來不是中國,不是大陸同胞,而是共同的敵人---極權政府。該信在網上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