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林肯在聽證會上駁囘參議員的指控,拒答參議員的詢問,還譴責參議員的說法「極其錯誤」,甚至「可恥」等。他會被美國國會定為「藐視國會」罪嗎?當然不會。不但在美國不會,在加拿大英國歐洲澳洲等等各民主國家也都不會。只有台灣某黨,也許還有該黨背後的中國某黨,想這樣做。「反質詢」說到底是個言論權問題。言論權是最基本的人權。在質詢過程中,議員有質疑追問批評譴責的言論權。官員也有反問反駁和反批評的言論權。各國憲法都保障公民的言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