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其實,誰睡了誰,誰被誰睡了,都不是法律或新聞該有之表述。粗鄙的民間俚語,成了堂而皇之的大標題,內中暗含道德評判,甚至不難品出些許聽床的快感。所以,說「女FJ睡了多少個公職人員」,都是有意無意站在那些所謂的受害者——即真正的獵色者一方,對已付出慘痛代價的女FJ再踏上一隻腳,進行蕩婦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