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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少鐳 :不管誰被誰睡了,都是被權力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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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其實,誰睡了誰,誰被誰睡了,都不是法律或新聞該有之表述。粗鄙的民間俚語,成了堂而皇之的大標題,內中暗含道德評判,甚至不難品出些許聽床的快感。所以,說「女FJ睡了多少個公職人員」,都是有意無意站在那些所謂的受害者——即真正的獵色者一方,對已付出慘痛代價的女FJ再踏上一隻腳,進行蕩婦羞辱。

官人VS奴家。河夫作品

這兩天滿屏都是「女FJ(輔警)睡了××個公職人員」。不知道這說法源於官媒還是自媒體,聯想起之前類似事件的官方說法,「甘於被圍獵」,不知道國情的還以為,中國女權主義取得了輝煌的勝利。

不好意思,這事怎麼看,都是女FJ被各級男領導睡了。

這麼說很容易被罵男權,但只要細究下去便明白,這事無關性別,只關乎權力。

女FJ在那些擁有權力的各級領導面前,就是一個弱者。就算她事後的勒索全部坐實,充其量,也是權力獵色被反噬。

反過來,如果出事的是一個男FJ,而對方是各級女領導,同樣也不能說男FJ睡了多少公職人員,只能說「男FJ被各級女領導睡了」。

究其實,誰睡了誰,誰被誰睡了,都不是法律或新聞該有之表述。粗鄙的民間俚語,成了堂而皇之的大標題,內中暗含道德評判,甚至不難品出些許聽床的快感。

所以,說「女FJ睡了多少個公職人員」,都是有意無意站在那些所謂的受害者——即真正的獵色者一方,對已付出慘痛代價的女FJ再踏上一隻腳,進行蕩婦羞辱。

何況,她所受的法律制裁,遠超常人所能理解的上限。再加上退回所有「贓款」後再追加的五百萬罰款,很難讓人不懷疑,這裏面是否還有權力更大的「受害者」未浮出水面。

法律對官員漁色的偏袒,其來有自。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卷七透露,大清律例,「職官奸僕婦,罪止奪俸」。在職官員姦污僕人的妻子,處罰不過是停發俸祿(工資)而已。

為什麼?按紀曉嵐的解釋,立法依據是:「以家庭匿近,幽曖難明,律法深微,防誣衊反噬之漸也。」

因為主僕同處一個空間,日夜接觸,難免產生親昵情愫,出事了很難判斷到底是誰睡了誰。律法從深遠細微處着想,就是防止誣陷或反咬一口漸成風氣。

說白了,就是對「事後勒索」的防微杜漸,最大限度保護官員。至於「奪俸」處罰,呵呵,前清後清,有哪些官員是靠「俸祿」過日子的?

問題還在於,雖然這種事「幽暖難明」,誰主動誰被動不好甄別,但如果從反方面進行假設,則一點都不「難明」:如果「僕婦」主動,「職官」拒絕了,不但沒任何風險,反彰顯一身正氣;反過來,如果是「職官」以權獵色,「僕婦」能說不嗎?說不後有什麼後果?

紀曉嵐的答案是:「然橫干強逼,陰譴實嚴。」如果是強姦的話,陰曹地府的處罰是很嚴的。

多嚴?他舉了一個這樣的例子:

某官員調戲其僕婦,遭到拒絕,官員勃然大怒:「你敢說不,信不信我弄死你!」女人怕了,向丈夫哭訴。丈夫剛好喝醉,一聽這事,拍案而起,說……

你猜他說了什麼?

敢失志,且剚刃汝胸!」

你敢失節,我一刀捅死你!

至此,女人完全絕望,心想反正從不從都是個死,還不如自己了決,不用被狗官佔便宜。於是懸樑自盡。

發生了人命案,當地官府前來驗屍,見屍體無任何傷痕,又死在自己家裏,雖有傳言說被逼死的,但死無對質,遂以自殺結案。

從此,女人上吊的那間屋子,哪怕光天化日,也陰霧繚繞。夜裏,則總是發出異響,像有人在撕布條;燈前月下,也經常鬼影幢幢。

這種情況持續了十幾年,直到那官員死了才停止。而他死前一段時間,躺在病床上的時候,不管白天黑夜,都得派人環繞在床的四周,應該是看到女鬼來討命了。

這故事,看得直想爆粗。人間法律保護不了被「職官」逼奸的「僕婦」,善良的人遂寄望於陰間,孰料所謂的「陰譴」,竟然只是在家中製造恐怖氣氛,而那「職官」十幾年後才病死。

就算他是被嚇死的,為什麼過了十幾年才報應?

請問,這跟罰酒三杯有多大區別?

紀曉嵐說,這故事是他的朋友戴遂堂講給他聽的。戴遂堂即戴亨,曾當過山東齊河知縣,這事是他親歷的、聽說的或是自己編的,不得而知。

表面上看,戴知縣講,紀中堂寫,這是體內健官員對律法不公的反思;實際上,那些好這一口的職官,看了這樣的故事,會被嚇阻,還是會覺得無所謂?

「陰譴實嚴」四字,實在諷刺,更加坐實了滿清的「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

當然,我們是站在今天的角度,以一種自以為現代法制的標尺去衡量王權時代的律法。而在滿清,如此律法被制訂出來,其實很正常。大清全國只有一個主子,自上而下的所有「職官」,都不過是那人的公僕,生殺予奪全在他之手,只要他認定誰犯了法,全家男的斬首或流放,女眷則全部「給予功臣家為奴」。

你看,公僕的女眷,隨時都可以作為財產被賜與;公僕的僕人,更加沒什麼尊嚴、人格可言,想睡你妻子,那是你的榮幸,誰敢說半個不字。

你看故事裏那僕人,聽了妻子的哭訴後,為什麼敢於怒斥妻子,說你要是失節,我一刀捅死你?那是因為他喝多了,酒壯慫人膽。擱平時,絕對屁也不敢放一個,估計還會細心吩咐妻子,洗白了再去,別髒了領導。

這樣的事我們聽得還少嗎?也就前幾年的事,公開報道里說過,那誰不但獻妻,還主動獻女,難道你好意思說,他老婆和女兒都睡了領導嗎?

所以,「甘於被圍獵」的說法雖然也很荒唐,畢竟還能品出一絲絲對獵物的同情。「女FJ睡了公職人員」,則用「公職人員」這樣的詞語模糊了那些人大權在握的事實(事實上FJ也是公職人員),等於完全站在狼的一邊,指責兔子太狡猾,搞「狡兔三窟」,害得狼為了捕獵它而付出辛勞的代價。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萬維讀者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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