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09年底中國老百姓共繳納三峽基金1378億元,承擔了三峽工程的建設費用,體現了三峽工程的〝民族性〞;而三峽工程的發電機組和發電收益為 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私有,體現了三峽工程的家族性。2002年9月,正是江澤民、李鵬和朱鎔基一代領導人向胡錦濤、吳邦國和溫家寶新一代領導人進行權利交接的時候。由於中國的信息不透明,現在還不清 楚,哪些人在三峽工程變為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財產過程中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但是有充分的證據可以證明,部分三峽基金成為李鵬家族的私有財產。
全國人民給三峽交了多少錢?於達維《新世紀》周刊 記者日前,有媒體關於「魏橋自備電廠電價比國家電網低1/3」的報道,國家發改委物價司對此做出了解釋,是因為自備電廠沒有承擔社會責任。那麼肯定是國家電網承擔了社會責任,電價才高的,那麼國家電網承擔的是什麼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