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得從上世紀九十年代說起,當時雲南省監獄管理局的局長姚X調到北京任國家監獄管理總局的局長,同時期從雲南上調北京的還有雲南省副書記姜興長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姚X的三兒子姚傑(多次判刑)與其媳婦朱虹(原昆明建設銀行信貸部主任),當時在雲南都犯下巨額的經濟犯罪,在雲南非常轟動!因為姜興長給姚家的免死罪的承諾,與姚家在雲南的勢力,就導致法院對姚傑與朱虹的判決如同一紙空文,不僅一天牢也未曾坐過!
看過他們內部傳遞過來的資料,說昆明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沒幹過一件人幹的事情,這話有些絕對但基本複合實情!想一想,嫖客淫棍聚在一起,能幹人事嗎?他們除了犯下人神共憤的大案,其它就是辦假案辦冤案,這話絕對客觀!一時之間我為我的家鄉--昆明傷心,無以名狀的憤怒與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