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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家印被判無期!恆大案背後多名高官恐被牽出

中國恆大集團創辦人許家印。(Etienne Oliveau/Getty Images)
 

8月20日,中國恆大集團創始人許家印被判處無期徒刑,他被指控犯下集資詐騙、單位行賄、職務侵佔等多項罪名。

許家印當天滿頭白髮,現身法庭聽候宣判,與落馬前的形象判若兩人。

法院宣佈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違法所得繼續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同時,許家印掌控的恆大集團和恆大地產,分別被判處罰金人民幣88.2億元和70億元。

恆大集團、恆大地產及許家印被指在2016年至2021年間,違反規定,以持續性、大規模財務造假等手段,虛增資產、隱瞞負債,分別實施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行為。

許家印還被指在任職恆大地產董事長期間,組織財務造假,以分紅名義侵佔公司財產。

法院稱,恆大集團、許家印的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違法發放貸款罪、欺詐發行證券罪、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單位行賄罪;

許家印還犯有違法運用資金罪、職務侵佔罪;恆大地產被控犯有欺詐發行證券罪。

許家印被宣判當天,恆大集團相關涉案人員也被判刑,其中,對甄立濤、柯鵬、許騰鶴、許智健、杜亮、梁棟等56人判處有期徒刑18年至一年10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許家印案牽涉多名高官

香港媒體早前報導,許家印案牽涉多名中共高官,其中包括已落馬的中共前司法部部長唐一軍。唐一軍受賄超1億元,於今年2月被判無期徒刑。

另外,原貴州省委書記孫志剛2015年主政貴州後,恆大在當地推進幫扶項目和大規模拿地開樓盤。孫志剛2024年因受賄被判處死緩,罪名包括「為房地產開發提供幫助」。

原海口市委書記張琦、原深圳市長陳如桂據報也牽涉其中。二人分別在2020年和2024年,因貪污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原國家體育總局局長苟仲文據報也涉及恆大案,他在任期內促成中國足球隊多名隊員轉會恆大俱樂部,苟仲文於去年12月被判死緩。

此外,與許家印案有牽連的還有大批金融系統高管,包括已落馬的中信銀行原行長孫德順、招商銀行原行長田惠宇、中國銀行原行長劉連舸、光大銀行原董事長李曉鵬,他們被指曾為恆大巨額貸款開綠燈。

上述四人中除了李曉鵬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其餘三人都被判處死緩。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來源: 新唐人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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