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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官發全國禁令 阻止川普郵寄投票新規

美國麻州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周二(8月11日)發佈全國性臨時禁制令,禁止美國郵政署(USPS)在11月3日期中選舉及此前舉行的聯邦選舉中,執行川普總統行政命令中涉及郵寄及缺席選票的部分規定。

美國郵寄選票示意圖。(JASON REDMOND/AFP via Getty Images)

美國麻州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周二(8月11日)發佈全國性臨時禁制令,禁止美國郵政署(USPS)在11月3日期中選舉及此前舉行的聯邦選舉中,執行川普總統行政命令中涉及郵寄及缺席選票的部分規定。

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塔爾瓦尼(Indira Talwani)在判決(PDF)中明確指出,禁止USPS依據該行政命令拒絕投遞郵寄或缺席選票,且不得在今年11月3日選舉前,完成該行政命令第3節所要求的特定規則制定程序。

這項最新裁決源於麻州婦女選民聯盟(League of Women Voters of Massachusetts)等數個投票權團體提出的訴訟。

原告成功說服法官,將原本僅限於部分地區的禁制令擴大至全國。

在此之前,塔爾瓦尼已在另一宗由23個州及哥倫比亞特區提起的訴訟中,禁止聯邦政府在這些地區的11月大選中,執行該行政命令的第2節和第3節。

川普政府已就先前的裁決,向美國最高法院尋求緊急救濟,目前最高法院尚未做出決定。

法官:行政部門無權規範選舉

川普於今年3月31日簽署了第14399號行政令,旨在加強聯邦選舉的公民身份核實與選舉誠信。

其中,第2節要求國土安全部(DHS)利用聯邦記錄,為各州匯整名單提供給選舉官員,名單須列出在聯邦選舉時年滿18歲、經確認具美國公民身份且居住於該州的人員。

第3節則要求USPS針對郵寄及缺席選票制定外觀設計與條碼要求,並建立各州的郵寄投票參與名單,且不得遞送未列入名單者的郵寄或缺席選票。

USPS已於6月發佈了規則草案,但至今尚未制定最終規則。

塔爾瓦尼法官在周二的裁決中指出,原告團體對行政令第3節提出的違憲主張,極可能在實體訴訟中勝訴。

「行政部門無權監管選舉。」她強調,並指出《美國憲法》已明確將管理選舉的主要權力交由各州及國會,行政部門並不擁有獨立的選舉規範權。

此外,在大選前夕改變規則也引發爭議。法官認為:「距離2026年11月3日期中選舉已不到90天,這更加凸顯發佈禁制令的迫切必要性,以防止被告在選舉前夕改變選舉規則。」

原告團體表示,新規則帶來的不確定性,已經嚴重干擾了其選民教育與志工培訓工作。

法院採納了這項論點,並指出依賴郵寄投票的選民(如年長者、身障人士及海外公民)也因規則懸而未決,無法確知自己是否能透過郵寄方式參與投票。

川普政府尋求最高法院介入

川普政府則主張該訴訟提出得「過早」(premature)。聯邦政府在7月27日提交給最高法院的文件(PDF)中強調,USPS當時僅發佈了擬議規則,尚未發佈最終規則,國土安全部也仍在研究如何在合乎法律的框架下執行命令,因此各州所擔憂的實質影響仍具不確定性。

白宮發言人勞倫.比斯(Lauren Bis)在聲明中表示:「川普政府將繼續依法落實川普總統當選後受託推行的政策議程——其中包括保障美國選舉的安全。」

比斯也補充,川普已敦促國會通過《保障美國選民資格法案》(Safeguard American Voter Eligibility Act,簡稱SAVE Act),以持續推動其選舉安全政策。

提出此案最新訴訟的團體包括:婦女選民聯盟、海外美國居民協會(AARO)、美國投票基金會(U.S. Vote Foundation)、OCA亞太裔美國人倡議組織等。

美國投票基金會總裁兼執行長蘇珊.傑杜舒卡-蘇伊納特(Susan Dzieduszycka-Suinat)在聲明中表示:「我們感到欣慰,法院已叫停這項行政命令,並再次確認各州與國會在制定選舉規則方面所扮演的角色。」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來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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