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來,黃之鋒來台遭追打,何韻詩在活動現場被潑紅漆,林榮基在台北開書店前遭人尾隨襲擊,聲援香港抗爭者的餐廳被闖入破壞,流亡台灣的港人工作室一再遭騷擾,如今又輪到矢板明夫在台中演講後遭人伏擊。
若只看任何一宗案件,都可以說證據仍待調查;但把這些事件放在一起,便很難再用「偶發治安事件」輕輕帶過。
受害者的共同點十分明顯:他們不是隨機路人,而是北京長期敵視或公開批判的人物;攻擊方式也高度相似,不以殺人為主要目標,而以圍堵、潑漆、毆打、毀店和恐嚇為主。這類行動成本不高,政治信號卻十分清楚:誰公開反對中共,誰就可能在境外付出代價。
更值得注意的是執行者的類型。過去多宗案件都牽涉親中團體、幫派人物、邊緣組織或收錢辦事者。這樣的安排並不高明,卻十分實用。真正的策劃者不必出現,不必留下正式命令,甚至不必與執行者直接接觸。只要通過外圍組織、熟人網絡和利益關係層層轉手,最後被捕的往往只是一個潑漆者、打手或黑幫成員。
這正是中共長期擅長的政治技術:目的要達到,責任卻必須切斷。
許多人要求,除非找到北京直接下令的文件、錄音或轉賬,否則不能把事情算到中共頭上。這種證據標準用在法院定罪上當然合理,用來理解威權政權的境外行動,卻往往等於主動蒙住眼睛。
一個懂得政治鬥爭的政權,若認為公開出手有利,自然會大張旗鼓;若認為暗示、縱容和代理行動更有利,也絕不會傻到留下蓋章公文。中共從弱小地下黨發展為奪取中國大陸政權的政治機器,靠的從來不只是軍事力量,更包括統戰、滲透、宣傳、情報和利用外圍力量的能力。它最了解什麼話可以公開說,什麼事必須交給別人做。
矢板明夫遇襲案目前仍在調查,公開證據尚不足以證明北京直接策劃。但這並不妨礙人們依據行為模式提高警覺。嫌疑人事前尾隨、鎖定目標,襲擊後又準備迅速離境,這些特徵本就不像臨時認錯人或街頭衝突。更何況受害者是長期批評中共、推動台日關係的公眾人物,政治動機的可能性顯然遠高於隨機攻擊。
此時若仍堅持把案件壓縮為普通治安問題,才是真正脫離現實。
中共最希望外界陷入兩種極端:一邊在證據不足時誇大到無法收拾,另一邊則因沒有直接命令而否認一切。前者方便它反咬「抹黑中國」,後者則讓它可以繼續測試民主社會的底線。
真正有效的應對,不是先替案件寫好結論,而是追查每一條聯繫:誰提供行程,誰安排住宿,誰支付費用,誰負責接應,誰在事後協助離境,執行者與哪些親中組織、幫派或境外人士保持聯繫。只要資金流、通訊鏈和人員網絡被查清,所謂「個人義憤」的說法往往就會原形畢露。
從黃之鋒、何韻詩、林榮基,到今天的矢板明夫,這些事件未必每一宗都由北京最高層直接下令,但它們共同構成了一種清晰的政治生態:中共不斷把境內的恐懼輸出到境外,讓反對者即使離開中國,也無法真正擺脫威脅。
這正是跨境鎮壓最危險之處。它不需要每次都留下中國政府的指紋,只需要讓受害者相信,北京的手隨時可能伸來;也讓旁觀者開始計算,公開說話是否值得。
中共真正想製造的,不只是傷口,而是沉默。
因此,矢板事件不能只查一個打人的人。真正應被追查的,是打手背後的網絡;真正應被揭露的,是一個威權政權如何利用代理人、黑幫和外圍組織,把政治恐嚇包裝成個人衝突,再利用「沒有直接證據」逃避責任。
當同樣的目標、同樣的手法和同樣的政治方向一再出現,所謂巧合,便越來越像一種精心維持的可否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