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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法院漂亮「改革」:就這幾條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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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son Huang店外掛羊頭,不進去不知道是賣狗肉標題寫着漂亮的國會改革,看條文才知道是違憲侵權惡法先不用細讀條文,就這幾條:1表決當天,「機密」文本才送給立委2主席同意才能請律師3若主席同意,機密也要公開4法案先過,累積判例,再向人民報告怎樣算違法5違法與否由立委表決6法條100%保留(沒討論)就送表決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安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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