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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三次「國進民退」歷史教訓導致災難性後果

歷史已經證明:「國進民退」沒有可持續性,「國民共進」才是人間正道。

清政府不得不「師夷長技以制夷」,洋務運動由此發生,但其主體思想仍是國家資本主義的。洋務派創辦的中國近代工商業,始於軍事工業,繼而發展到與民用有關的行業。但官營企業管理不善、貪污浪費等弊端日顯,加上資金短絀等困難,李鴻章在1872年提出「官督商辦」政策,開啟了國有企業私有化的一道門縫。利用官督商辦形式經營的大型民用企業,主要有輪船招商局、開平礦務局、中國電報局、上海機器織佈局和漢陽鐵廠等。

這些企業的私人投資,有很多來自權貴官紳。他們在經營上享有免稅、減稅、貸款、緩息以及專利等優惠和特權。由於產權不明,一些戴上了紅帽子的「官督商辦」企業,實際上是官商合流,肥水流進了私人腰包。其中最典型的,是多家「國企」的老總盛宣懷,亦官亦商的雙重身份,使他成為化公為私的最大獲利者。

清政府對於發展私人資本一直搖擺不定,長期沒有開放私人創辦新式企業。統治集團內部一部分人仍將官督商辦企業視為官產,要求防止民間資本坐大;另一部分人則主張發展私人資本,非此不能走上富國強兵之道。直到甲午戰敗,國力衰微,《馬關條約》又規定外人可在華設廠投資,民間設廠的限制才被取消,敕令官辦企業「從速變計,招商承辦」,並鼓勵私人興辦企業。這是近代歷史上第一次「民進國退」。

1908年,盛宣懷在李蓮英的支持下東山再起,出任郵傳部右侍郎。他發動電報總局商股股東與清政府交涉,挽回了部分投資損失。同年光緒慈禧崩逝,袁世凱罷職閒居,盛又以經營虧損為由,於翌年召開招商局股東大會,選舉自己為董事會主席,將招商局完全改為商辦。上述事件背後,既有官僚集團之間的爭鬥,也交織着官商矛盾及中央與地方的矛盾。這種改制現象一直持續到民國初年,北洋政府結束時,約有44個官辦、官商合辦企業實現了由官營到民營的轉變。

1911年,盛宣懷進入「皇族內閣」,出任郵傳部大臣,統管鐵路、電報、航運、郵政,儼然成為朝廷重臣。為了擴張自己的權力範圍,盛宣懷一改過去的主張,出台了一項「國進民退」政策,觸發了四川保路風潮,最終導致了清王朝的覆滅。

清室被迫宣佈退位,歷史從此翻開了新的一頁。

火索,體制內革新派精英也難逃玉石俱焚的下場。

第二場「國進民退」:拖垮了國民黨政權

如果說清末的「國進民退」有較鮮明的人治特色,國民政府的「國進民退」則帶有深刻的團體烙印。國民黨的前身同盟會繼承了會黨傳統,而「以俄為師」重建的國民黨,融入了列寧式政黨的集權血液。其經濟政策中的威權主義色彩,隨着外患的加深和權力的膨脹而日益凸顯。

1927—1937年間被稱為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黃金十年」,民間資本與國家資本並行發展,互有消長,民族工業資本年均增長率超過8%。民營企業在紡織、礦業、交通、電力等經濟領域佔有優勢。到抗戰爆發前的1936年,中國全國工業資本(包括礦業)約有13.76億元,其中民營資本約為11.7億元,官營資本只有2.06億元,約佔15%。抗戰頭三年,後方民營工業投資也超過戰前全國平均額。

1930年代發生的世界經濟大蕭條,令計劃經濟思潮在國際上崛起,也影響到國民政府的主政者。蔣介石欣賞納粹德國的「統制經濟」,行政院副院長兼財政部長宋子文心儀蘇聯的「計劃經濟」。國內企業家和學者也在一定程度上認同計劃經濟。

「九一八事變」後,政府開始轉向戰時體制,重點發展國營企業。1934年原國防設計委員會改組為資源委員會,由軍事委員會領導,管理全國工業建設,推行重工業建設計劃,成為權力最大的經濟主管部門。

到抗戰後期,國家資本和官僚資本已處於壓倒性優勢。通貨膨脹、金融壟斷、物資統制,國家資本和豪門權貴的壓迫侵奪,令民營工業處境日艱。戰時的金融壟斷、物資統制和通貨膨脹,導致民營工業借貸無門,資源匱乏,在國家資本和官僚資本的壓迫下日益萎縮。

戰後民營工業資本僅恢復到戰前的78.6%,官僚資本則突增至戰前的2.8倍,「國進民退」已成定局。

這場「國進民退」的後果,是民營工廠大批倒閉,工人失業;迅速膨脹的國營企業腐敗滋生,效益低下,出現泡沫化。社會通脹失控,物價飛漲,政府稅收銳減。及至國民政府意識到危機,出於擴充稅源等考慮,試圖改推「國營事業民營化」來補救,但大錯已經鑄成,民間資本已衰敗到無力接盤,令這一方案無疾而終。

國營企業腐敗,民營企業衰敗,這些弊端是一黨專政體制所無法解決的。財政崩潰、民心思變和軍事失利,最終導致了國民黨政權在大陸的傾覆。

第三場「國進民退」:延遲了中國現代化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承諾私人資本主義將有一個較長的發展期。建國《共同綱領》確認「使各種經濟成分在國營經濟領導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進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在經濟恢復時期,國家推行「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的經濟方針,促進不同所有制的企業發展。政府針對當時私營工商業遇到的困難,實行國家委託加工、訂貨和收購,優先保證有關國計民生的行業發展。截止到1952年,私營工商業擁有380萬職工,其工業產值約佔工業總產值的40%左右。與此同時,一批有代表性的私營工商業開始被納入國家資本主義體制,先後實現了公私合營。

1952年1月到10月間開展的「五反」運動,摧毀了企業家們的信心,在巨大的壓力下,很多人都不想繼續經營下去。1953年毛澤東提出「過渡時期總路線」,決定提前發動社會主義革命,《共同綱領》的承諾事實上已被取消。當年12月,全國60多家金融企業率先實現全行業公私合營,成立統一的公私合營銀行。

1954年憲法規定:對資本主義工商業採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政府通過沒收舊官僚資本、推行國家資本主義、統購統銷、農業合作化等手段,逐步掌握經濟命脈後,開始推行「對資改造」。隨着社會主義革命的提前發動和農業合作化高潮的到來,為了讓「資本主義絕種,小生產也絕種」,「對資改造」在1955年11月全面正式啟動,事實上廢止了1954年憲法中「國家依法保護資本家生產資料所有權和其它資本所有權」的條款。

根據當時的贖買政策,對私營企業進行了清產核資,但公方一言九鼎,私方毫無發言權。據統計,1956年全國公私合營企業的私股總額為24.2億元,並據此對私股支付年息5%的定息,領取定息的私股股東共114.2萬人。此前私營企業繳納重稅及攤派公債後的盈利率約為10%,這種還本付息的贖買方式,略似當今之封閉式保本基金,但息率不僅低於盈利率,甚至低於存款利率。

1956年底全行業公私合營完成,全國99%的私營工業戶變為公私合營,商業戶中大多數實現了公私合營或合作化。公私合營後的私方人員,在企業管理上有職無權,其管理經驗不被重視,政治上淪為「改造對象」。當時資本夠2000元即劃為資本家,95%的人領取的定息月均只有幾元錢。很多人寧願放棄定息,以摘下尷尬的「剝削」帽子。

據說定息將發放七年,但毛澤東又說:「七年虎頭,五年蛇尾,到第三個五年計劃。如果還需要延長,到第四個五年計劃還可以拖下去。」到1966年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資產階級從「改造對象」變為「專政對象」,定息在同年9月停止支付,總共支付了10年,相當於全部私股股本的50%,未經任何合法手續,公私合營企業全部變成了國營企業。

「文革」結束後,開始給原工商業者落實政策。在1979年1月的落實黨對民族資產階級政策問題座談會上,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烏蘭夫提出八項措施,其中規定:「文化大革命」中被抄走的財物和被佔用的私人房產應該發還,過去被扣減的薪金應該補發,以前應領未領的定息可以補領。1981年又從當時在世的86萬原工商業者中,區別出勞動者70萬人,約佔81%,這些人已被改造、專政了25年。

隨着國家的改革開放和民營企業成為國民經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歷史經歷了一輪否定之否定。對私營經濟和對公民私有財產的保護條款相繼寫入憲法,向1954年憲法回歸,《物權法》也於2007年公佈實施。但就原公私合營企業的私股產權而言,對公民財產權利的保護,仍存在法理邏輯和司法實踐上的悖論。

政策畢竟不能代替法律,建國以來政策上的多次變化,給政治、經濟生活造成了無數折騰。就歷史上國家對公民的傷害作出賠償,在法制國家負責任政府中多有先例。因為只有取信天下,才不會導致企業家對長期穩定發展缺乏信心,相率以短期行為謀利。

第三場「國進民退」比前兩場更加徹底,全國吃上「大鍋飯」,市場經濟被消滅,同時也消滅了從傳統到現代形成的工商業文明。國家吃完「蘋果」吃「葡萄」,掌控全國財富資源後,發動了「大躍進」這樣的全國性瞎折騰,引發了持續多年的大饑荒,經濟全面滑坡。國內、黨內矛盾的日益激化,又釀成歷時10年的「文革」,最終將國民經濟拖到崩潰的邊緣。與此同時,戰後處於同一起跑線上的日本及亞洲「四小龍」先後起飛,中國的現代化進程至少被延遲了20年。

改革開放30年後:重新面對「國進民退」

站在「文革」的廢墟上痛定思痛,才有了1980年代的改革開放。民營經濟的復活,給國民經濟注入了新的活力,歷經30年的休養生息,民營經濟重新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比重和增長速度超過了國有經濟,貢獻了一半以上的GDP,提供了大量就業崗位,成為國家的主要稅源。中國企業的99%為中小企業,其中80%為民營。

回顧30年來經濟改革的得失,在承認成就的同時也須看到,我們的經濟改革從一開始就沒有建立公平健全的金融、稅收體制:國家壟斷了金融渠道,國企、民企融資待遇不平等。

與國有大型企業及權貴資本相比,中小型為主的民營企業至今仍受到不平等待遇。它們像大國企一樣向國家納稅(個人股東分紅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相當於重複納稅),同時卻很難從國有銀行正常融資,平等享受納稅人的國民待遇。有調查數據顯示:目前中國企業融資中80%左右來自銀行信貸,但信貸總量中80%左右資金投給了大企業;而有80%左右的中小企業從來未向銀行貸過款。

中小企業獲取國家專項資金扶助的渠道也十分狹窄,掌控這類資金的權力部門周圍都有一批機構乃至個人,截取資金額30%—50%的「諮詢費」,有的甚至內外勾結通吃,成為某些人遵奉的潛規則;到一些政府部門辦事,除了僵硬繁複的官僚程序,還有明里暗裏的要挾索取,行政成本不菲;規模和財力也限制了人才的引進,很難組建和保持高素質員工隊伍,在競爭中越來越陷於劣勢。

體制框架限制擠壓了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導致企業經營困難,迫使企業不得不以短期行為求生甚至違規操作,這又影響到對民營企業的誠信評價,令其融資更加艱難,生存狀態雪上加霜,形成惡性循環。中小型企業抗風險能力原本脆弱,當國際金融危機來襲之際,便首當其衝地成為犧牲品,面臨退貨、停產、倒閉或被兼併的命運。

以泡沫治理泡沫,後果堪虞。以往的投資偏向金融、商業投機而不是實業振興,偏向股市、房地產而不是製造業。前年一場股災,蕩滌了一億中產階層;去年樓市的非理性狂漲,已使80後、90後的新生代,終生買不起房;這些都將加劇社會的兩極分化。如果不對當前「國進民退」的勢頭加以遏制,勢必影響中國日後的產業結構和經濟走勢,不利於長期穩定發展。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李冬琪

來源:老楊到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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