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升格後,官方近日低調披露了新設立的反貪總局一局、二局、三局、四局的相關信息。
據高檢院機關黨建網消息,2015年12月7日下午,高檢院機關召開黨組中心組(擴大)學習專題輔導報告會。近日,根據院領導指示和機關黨委部署,各廳級單位認真組織黨員幹部學習貫徹曹建明檢察長的重要講話和中央紀委副書記吳玉良的專題報告精神。反貪總局一局局長徐進輝、二局副局長李忠誠、三局局長孫忠誠、四局局長宋寒松均作了表態。
升格前的反貪污賄賂總局(反貪總局)是最高檢內設機構,成立於1995年,主要負責「參與重大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的偵查」「直接立案偵查全國性重大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等工作,下設辦公室、偵查一處、偵查二處、偵查三處、業務指導處、偵查指揮中心。
作為最高檢負責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偵查的專業部門,升格前的反貪總局曾參與查辦過北京原副市長王寶森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
2014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正式批准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提出的改革方案,整合現設的反貪污賄賂總局、瀆職侵權檢察廳、職務犯罪預防廳,成立新的反貪總局,新的反貪總局全方位升級提格,局長由副部級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兼任,高於原來的局級配備。
據新華社2014年11月4日報道,最高檢副檢察長邱學強坦言,經過近20年發展,一些影響辦案成效的問題逐漸暴露,機構設置不合理、力量分散、案多人少、統籌乏力、裝備落後等問題日益凸顯,已經不能完全適應反腐敗鬥爭新形勢的需要,亟待改革。
「在近兩年中共強力反腐取得顯著成果的大氣候下,新反貪總局的成立標誌中共推動高壓反腐態勢真正進入常態化、制度化的治本階段。」上述報道提到。
據最高檢官網信息顯示,在此次披露的反貪總局一局、二局、三局四局中,一局局長徐進輝此前擔任升格前的反貪總局局長,二局副局長李忠誠原任瀆職侵權檢察廳正廳級副廳長,三局局長孫忠誠此前擔任升格前的反貪總局正廳級檢察員,四局局長宋寒松原任職務犯罪預防廳廳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