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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案44年 黨媒罕見用二字定性林彪案

1971年的9月13日,中國發生了驚天動地的大事。當時的國家副主席、中央軍委副主席、國防部長林彪的專機墜毀在蒙古溫都爾汗。機內的林彪、葉群林立果等9人全部死亡。(網絡圖片)

1971年的9月13日,中國發生了驚天動地的大事。當時的國家副主席、中央軍委副主席、國防部長林彪的專機墜毀在蒙古溫都爾汗。機內的林彪、葉群、林立果等9人全部死亡。儘管中共把9.13事件定性為〝投敵叛國,自取滅亡〞,但已經是毛澤東接班人的林彪為何要出逃至今依然是謎。

近年來,民間為林彪翻案的聲音不時冒出。9月14日,中共黨媒環球時報發表評論文章稱,林彪涉嫌〝叛國投敵〞的判斷是站得住腳的。分析人士認為,林彪〝投敵叛國〞在當時已經被定性,而環時改為涉嫌〝叛國投敵〞,〝涉嫌〞這兩個字釋放的信號引發揣測。

署名單仁平的文章稱,當時的中央對44年前那一天已經做了結論,對民間此後的〝各種演繹及分析〞,官方沒有再做回應。

文章還稱,〝林彪的形象總體上非常複雜〞,對林彪出逃,文章稱,〝一個最不可辯駁的事實是他墜落在蒙古國境內。而當時的蒙古國是蘇聯的鐵杆盟友,蘇聯在中蒙邊境布有重兵,林彪在無中央允許情況下攜家眷飛入蒙古國涉嫌『叛國投敵』,這一判斷是站得住腳的。〞

1971年9.13事件發生4天後,9月17日,周恩來將中共中央關於林彪叛國出逃自取滅亡的通知稿送毛澤東審定,毛澤東批示〝照發〞。這個通知將9.13事件定性為林彪〝倉皇出逃,狼狽投敵,叛黨叛國,自取滅亡〞。自此,〝叛國〞成為林彪的一大罪名。

當時給林彪定下〝叛國〞這個罪名的依據是什麼?林彪出逃時並未宣佈其目的地是哪裏,更沒有發佈任何文字的或口頭的含有〝背叛祖國〞內容的聲明。也就是說,事件後認定林彪〝叛國〞的唯一的依據,只是他在未獲批准的情況下乘坐飛機逃出了中國國境。

今年,中共黨媒人民網發表了原載於《國家人文歷史》上的文章《林彪生命中的最後七天:盡

享天倫之樂?》。文章最後的結語〝至於林彪本意是否要逃,他究竟是去大連、廣州、蘇聯還是蒙古的解答,也隨着墜落的碎片,消失得無聲無跡〞頗為意味深長,似乎在暗示,實際上對林彪專機究竟要飛往何處,依然是個謎。

而那句用來證實林彪的目的是叛逃蘇聯的〝到伊爾庫茨克多遠〞的話,也是在事件發生近半年後,林彪的衛士長李文普才在半監獄似的〝學習班〞里,在專案人員的反覆〝開導〞下交待出來的孤證。

觀察人士分析,在9.13過去44年後,環球時報用〝涉嫌〞字眼來評論林彪的〝叛國投敵〞,如果是官方有意所為,所釋放出的信號可能大有深意。

但環時的文章最後又強調,對評價敏感人物,〝官方不太做干預,也不輕易表態〞,並稱這種做法是〝恰當的〞。分析認為,或許中共也覺察到林彪案中疑點重重,難以自圓其說,對呼籲為林彪翻案的聲音,索性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林彪案牽涉太多,翻案的可能性很低。

回望歷史,林彪當時已經是中共政壇上炙手可熱的第二號人物,接班人的地位已經記載於黨章,他只需要再等2年就可以掌權,何須叛國?對外界的猜疑,中共黨史學者高文謙在《晚年周恩來》中曾寫道:〝毛澤東並沒有真想把權交給林彪,選擇林彪作為接班人,不過是為了打倒劉少奇的權宜之計。九大後,林彪在政治上羽翼豐滿,尾大不掉,成為毛的一塊心病。〞

1996年10月31日,文化大革命研究專家王年一,在當代中國研究所召開的學術討論會上有一個〝對林彪集團的再認識〞的發言,他提出:〝『九.一三』事件是給逼出來的,甚至可以說是毛(澤東)製造出來的。

北京之春》主編胡平曾發表評論認為,林彪事件對中國人帶來巨大的震撼不僅在事件本身,許多人都說,是林彪事件促使他們開始了對文革的懷疑,對毛澤東的懷疑。毛的神話開始破滅。

林彪是否是冤案,學者劉青表示,如果換個角度來評價林彪,就不是正面和肯定的了。林彪是為一個宣揚仇恨和專制的政權打江山,他在戰爭中犯下的反人類罪也是逃不脫歷史公義的。

劉青指出,發生林彪冤案這種情況在中共的歷史裏數不勝數。中共內部自己人殺自己人的例子非常多。如高饒反黨集團、彭黃貝多芬軍事俱樂部、劉少奇的內奸工賊叛徒結論。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劉詩雨

來源:新唐人記者李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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