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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國涌:蔣經國處理「美麗島事件」的決策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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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觀察家和許多照片、錄音帶證實,是反對派領導人把群眾挑激到狂熱地步,而且施明德本人領導群眾攻擊憲兵。」(陶涵《蔣經國傳》,314頁)陳若曦後來也認為「當局是有準備要處理的,你看鎮暴車買來第一次使用,但若說是政府預先設個陷阱讓群眾跳進去,全程導演,我倒不覺得是如此;蔣經國先生堅決否認,大概也是這個意思。」(《口述歷史》第12期「美麗島事件專輯」,382頁)

1979年12月10日,「美麗島」支持民眾與軍警衝突

「美麗島事件」尚未發生,蔣經國就說1979年是「本黨歷史上最艱險的一年」,由於外交上的一系列挫折,他遭遇了執政以來最大的危機和挑戰,為了應對變動的內外局勢,緩解台灣島內民間要求政治參與的壓力,不僅拓寬民間參政的空間,準備舉辦「增額中央民意代表」選舉,而且批准黨外反對派「立法委員」黃信介創辦政論月刊《美麗島》。在蔣經國有意自上而下推動民主進程這個背景下,是年8月《美麗島》在高雄創刊,短短几個月內不僅發行量水漲船高,而且從南到北建立了十幾個辦事處,聚集了當時島內具有相似政治主張的代表人物,不僅言論問政,而且活動頻頻,實際上成了「沒有黨名的黨」,至少是黨的雛形,它與以往的一般政論性刊物不同,可以說是一個「美麗島」政團。

當年12月,《美麗島》出到第四期,發生了舉世震驚的「美麗島事件」,由「美麗島」發起的紀念世界人權日遊行,結果釀成暴力衝突,軍警與民眾雙方約二百人受傷,萬幸的是沒有一人死亡。面對突發事件,蔣經國做出的決策,包括抓捕呂秀蓮、黃信介、張俊宏、陳菊、施明德、姚嘉文等《美麗島》重要人物及其他支持者,最後決定將八個主要嫌疑人送軍法審判,其他三十多人送司法審判,同時決定公開審判,允許公開報道,努力減少將對台灣社會的傷害,並承諾推進民主憲政的進程不會因此止步。「美麗島」案在媒體眾目睽睽之下令舉世矚目,受刑人雖被判刑,卻無損他們的人格,許多辯護律師和受刑人家屬則由此參與公職競選,島上的民主化進程沒有延緩。「美麗島事件」成為台灣民主憲政史上的標誌性事件,無論是執政的國民黨,還是受審的黨外人士,都沒有成為輸家,台灣由此結束了全輸全贏的政治博弈模式,漸漸邁上雙贏、多贏、良性互動的軌道。

1979年12月10日上午,中國國民黨在陽明山召開「十一屆四中全會」,蔣經國以黨主席身份發表重要講話,表示:「重視民權自由的保障,更重視國家社會的安全,使自由不致流於放縱,民主不致流於暴亂,以建立安定的民主政治。」話音剛落,當夜高雄即發生「美麗島事件」。事先,《美麗島》雜誌社為申請這一天夜間在高雄舉行遊行,警備總部擔心出事駁回了這一申請,但知道他們會不顧禁令。情治系統已向蔣經國報告了這個情況,蔣只是指示軍警「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美]陶涵着、林添貴譯《蔣經國傳》,華文出版社2010年,312—313頁)

當晚大約9點,目擊「美麗島事件」現場的《台灣時報》採訪組副主任李旺台,眼睛帶着催淚瓦斯留下的酸澀感回到報館,跑警政線的記者已寫好了稿子,他發現與他看到的事實不符,很快重寫了一篇,採訪主任看完,馬上交給了總編輯,總編輯馬上跑到社長室,最後社長決定暫時將他的稿子擱在一邊,等候國民黨主管文宣工作的文工會指示,等了一個小時,居然沒有來電,大家都很奇怪,平時小至工廠廢氣外泄都會來電,這件天大的事件卻沒有指令。為了確認「上面」的意思,報社方面決定繼續等,一直過了半夜12點,「上面」還是沒有電話。報社在最後一刻決定採用他的稿子,以「鎮暴部隊發射催淚瓦斯驅散人群」為題,並配發了民眾與憲警對峙的照片。第二天下午,陳菊還問他:「你看會抓人嗎?」他回答:「發生這麼大的事,文工會卻沒有任何指示,這應該代表會有大動作。」(李旺台《美麗島事件見證人》,《黑夜中尋找星星——走過戒嚴的資深記者生命史》,時報文化出版公司2008年,229、231頁)

時為文工會主任的楚崧秋有一本口述回憶,其中沒有提及「美麗島事件」發生後蔣經國在第一時間有什麼指示,也沒有提及文工會最初有什麼安排,這與李旺台記憶中他們當夜沒有接到任何指令是吻合的。可見國民黨最高層此時尚未作出明確安排。

第二天(12月11日),新接任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秘書長的蔣彥士帶着關中(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副秘書長)、汪敬熙(「警備總司令」)、馬紀壯(「總統府」秘書長)到蔣經國那裏報告,與「安全局長」王永樹一起討論處理「美麗島事件」的基本原則、方向,他們依處理的大小範圍,提出了甲、乙、丙三個建議案,蔣當場裁示,範圍儘量縮小,除了主謀者,其他的人儘量不要處理。這是他就「美麗島事件」作出的最早一個決策。關中記得這個處理範圍的建議案可能是「安全局」提出的。「調查局高雄市調處」處長高明輝回憶,處理此事的專案小組由「國家安全局」主導,各情治機關的外勤單位,都奉命搜集滋事分子的名單和資料。當時,國民黨「十一屆四中全會」正在召開,會上很多人發言要求嚴辦,蔣經國的心情也很沉重,起來說:「過去我父親在的時候,他都說,好像我有心事都不說出來;今天我有心事,但我也便說,你們所說的話,我都有在聽,我自己會做一個判斷。」要投票選中央常務委員時,蔣經國在休息室,叫了「台灣省主席」林洋港過去,對他說,「美麗島事件」發生了,非辦人不可,問他的看法怎麼樣?他回答:「我建議主席,國法是一定要執行的,可是栽培一個人才,好比我們種樹一樣。我從報紙上看到的,這些帶領的人,大部分也都是我們國民黨培養出來的,所以我建議主席,是不是執法的同時,也能夠考慮到我們愛惜人才。」他說自己不敢說「從輕發落」。(《暴力與詩歌——高雄事件與美麗島大審》,時報文化出版公司1999年,281、162、164頁)

蔣經國此時決定抓人,「一則是要在國民黨內維持團結一致,也是因為他覺得若非如此,可能會滋生更多暴亂,以致改革的進程失控。」(陶涵《蔣經國傳》,315頁)13日早上呂秀蓮首先被捕,到14日就抓了一百多人,除了施明德當時還在逃,「美麗島事件」大多數重要參與者都在其中。

14日早晨8點,「行政院長」孫運璇奉蔣經國之命召集近20人在中山樓商談,如何應對此事,參加的有國防、情治、外交、司法等單位主管,及楚崧秋、馬紀壯等相關要員。

同日下午4點25分,蔣經國約見楚崧秋,要聽聽輿情反應。他詳細匯報了島內外新聞言論界的看法和態度,並強調了各方期待公正審判的重要性。兩天前,也就是12日的下午6點30分,國民黨中央黨部秘書長張寶樹邀他見面,詢問各方對這一事件的反應,自然也是受蔣之命。

17日上午,蔣經國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再次約見他,還是談「美麗島事件」,進一步詢問了各方面反應情形,表達了依法究責的處理原則,並說了這樣一番話:「不管國家遭遇到了什麼樣的危難,他個人決心是以身許國,以心許民,希望全黨同志都能了解他這番態度和心意。」

年已古稀、疾病纏身的蔣經國面對這樣大的危機與挑戰,對親信下屬、舊日學生的這番表白,也透露出他當時壓力之大。他將「美麗島事件」看作是「不幸事件」。1980年1月3日下午3點,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各單位主管參加的黨務工作會議上,他在談到這一事件時再次重申下列原則:

「針對該事件應該是嚴明而公平的來辦,人證、物證要弄清楚;但問題並沒有了,需要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才能平靜下來,因此要加強宣傳、組織、社會等方面的工作。要做到大家心服口服,才能解決政治方面大幅問題,但我們也絕不會因這不幸事件而放棄反共建國的政治立場,否則就是對不起自己,因此『美麗島事件』之後,更應開大門、走大路加強工作,才能解決當前的問題。黨國生存關頭,負責者應該拿出負責的態度來,選舉已經在準備,一切依法來辦,平靜、正常,成敗不計。」(呂芳上、黃克武訪問《覽盡滄桑八十年——楚崧秋先生訪問記錄》,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1年,133—134頁)

「美麗島事件」驚動了許多在美國的華人學者、作家,害怕釀成第二個「二二八事件」,包括余英時在內,寫信給《紐約時報》,表示「其實受審判的不是這些人,而是台灣的民主」。他們覺得決策權在蔣經國身上,想找人直接去見他。當時,陳若曦、杜維明、許倬雲、余英時、李歐梵、聶華苓、於梨華等二十七位學者、作家簽署了一份聯名信,推陳若曦回台,送到蔣經國手裏。陳若曦的《尹縣長》等一系列小說引起矚目,1978年剛獲得吳三連基金會首屆文藝獎,蔣經國曾推薦過這篇小說,「每個人都應該要看這個書」。

1月7日,陳若曦飛抵台灣。飛機降落時,她還感到恐懼,怕被抓起來。她通過《自立晚報》吳豐山、吳三連找到蔣彥士,提出要見蔣經國,獲蔣同意。她當面對蔣說:「現在人心惶惶,我坐計程車,他們都說非常恐怖,大家都不敢講話,所以我希望這個事情能夠大事化小,不要搞成第二次『二二八事件』。」蔣聽到「二二八」三個字,愣了一下,臉色很難看,只說了一句:「一定不會,陳小姐這樣子太過慮了。」她把聯名信交給蔣,希望不要擴大化,不要用軍法審判。她的意見是,不是叛亂,就不該軍法審判。蔣問:「怎麼不是叛亂?如果不是叛亂,請問陳小姐,那這個事件是怎麼樣的性質?」她衝口而出「那是嚴重的交通事故。」蔣彥士驚訝的「啊」了聲,站了起來,蔣經國雖也驚訝,卻仍不動聲色。

這個事件為什麼會釀成暴力衝突?到底是「先鎮後暴」、「先暴後鎮」,還是有「第三隻手」?在當時是有爭議的。陳若曦談到「暴民打警察」:「那會不會是你們情治單位表演苦肉計?」蔣聽了很生氣說:「我用我的人格擔保,我們不做這種事。」談話持續一個半小時。11日,《中國時報》報道了蔣經國接見陳若曦、詢問生活寫作情形的新聞。(《口述歷史》第12期「美麗島事件專輯」,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4年,375—377頁;《暴力與詩歌》,257—260頁;吳錦勛採訪、撰述《台灣,請聽我說》,天下遠見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18—119頁)

事過境遷,多年後,台灣已發生重大變化,當時的「總統府」秘書長馬紀壯被問及:「國防部情報局有沒有介入其中?」只是謹慎地回答:「沒有證據顯示究竟這麼說是真、是假。」「美國中央情報局和國務院沒有掌握內幕資訊,但當時涉及台灣事務的重要官員,相信這種情況不無可能。另一方面,外國觀察家和許多照片、錄音帶證實,是反對派領導人把群眾挑激到狂熱地步,而且施明德本人領導群眾攻擊憲兵。」(陶涵《蔣經國傳》,314頁)陳若曦後來也認為「當局是有準備要處理的,你看鎮暴車買來第一次使用,但若說是政府預先設個陷阱讓群眾跳進去,全程導演,我倒不覺得是如此;蔣經國先生堅決否認,大概也是這個意思。」(《口述歷史》第12期「美麗島事件專輯」,38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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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經國兩天後即到高雄,指定要坐計程車,想聽聽計程車司機的看法。並主動安排第二次與陳若曦見面,這是她事先沒有想到的。蔣表示,很重視他們這個信,以及他們海外這些人的意見,他會慎重處理,保證這個審判一定是公開的、公平的,還講了一句話:「只要有一個人受冤枉,我就不能夠安心。」(《暴力與詩歌》,261、262頁;《黑夜中尋找星星》,259頁)陳若曦回憶:「後來我對蔣經國這個人還有些佩服,因為他還有求真相的心願。我從海外回來,帶着信要見他的情報相信他早知道了,他還是想親自聽聽我怎麼說。另外,包括他去高雄坐計程車,這個絕對是他想知道計程車司機的感覺」。(《口述歷史》第12期「美麗島事件專輯」,378頁)

蔣經國處理「美麗島事件」涉案人的決策大致是,將為首者送軍法審判,次要的送司法審判,其他參與者則從輕處置,同時向公眾保證逐步開放政治制度的決心不變。2月1日,「警備總部」將50名扣押者交保釋放,41名交保候傳,另有61名在押嫌犯,最後32名送交普通法院,施明德、黃信介、呂秀蓮、陳菊等8人以叛亂罪送軍事法庭審理。(陶涵《蔣經國傳》,316頁)也不能說他完全沒有採納海外學者、作家們的呼籲,但他還是決意要用軍法審判,陳若曦回台前正是聽說了此意,才會有此建言。

得知要對「美麗島事件」部分當事人實行軍法審判,國民黨內也有不同看法。中央政策會副秘書長梁肅戎跟「行政院」秘書長周宏濤說:「基於我一貫的主張,我反對用軍法審判;因為憲法裏規定了,非軍人不受軍事審判,這寫得很清楚。」蔣經國對此不滿,跟汪道淵說:「梁肅戎怎麼反對我採取軍法審判呢?」汪回答:「他是好意,因為你如果要同時採取軍法和司法審判,你要定個辦法劃分,不能拿個案送到你這兒來批。你一批要送軍法,軍法重,可能就是死刑;一批要送司法審判,本來應該要死的,卻留下了活口。這樣不好。」蔣聽後表示:「這是對的,他是好意啊。」當時送軍法審判的「美麗島」家屬十分緊張,根據動員戡亂時期懲治叛亂條例的「二條一」是唯一死刑,他們認為死定了,國民黨內的關中等人也是這樣認為,蔣經國做了一個十分重要的政治決定:「不管你們怎樣處理,我不希望看到有死刑。」這句話決定了最後的軍法審判結果。(《暴力與詩歌》,281—282頁)獲刑最重的施明德無期,黃信介二十年,其他六人都是十二年。

3月7日上午10點15分,蔣經國找楚崧秋,主要是關於美國總統甘迺迪在國會談高雄案的意見。3月14日蔣經國再次向他提及處理「美麗島案」的原則,並不是要以嚴酷、無情的態度,採取高壓手段來對待反對者。當時楚崧秋就覺得,這反應出蔣的基本觀念,確是「真心的要以身許國,以心許民」。

外界一直說公開審理的推手是楚崧秋,呂秀蓮後來看到他,也在不同場合這樣說。他卻不願居其功:「事實上我沒有作此主張的身分,而僅是守我分際,在適當的場合表達務實可行的建言,所謂『守其所當言,守其所不得不守。』」他坦言,當時主張公開審判最力的司法院院長黃少谷,黃是國民黨元老,說話有分量,「曾問過我個人看法,當即表示只有審判公開才能將事件的傷害降至最低。」(《覽盡滄桑八十年——楚崧秋先生訪問記錄》,135—136頁)

公開審判的原則當然是蔣經國親自決定的,也不僅是採納了他們的提議,還有來自外部的壓力。1月24日,《紐約時報》發表陳若曦跟記者殷允芃的談話,就以「台灣當局欲公開審判異議分子」為題。這個消息一傳出,包括「警總」發言人在內根本都不知道,就來問,殷允芃答:「是啊,『總統』就是這樣講的,我們文章也發出去了。」(《暴力與詩歌》,262頁)陳若曦回台和《紐約時報》的報道,對他最後決定公開審判都起了作用。

但是,身為文工會主任,對於允許媒體公開報道,包括外國記者採訪,顯然與楚崧秋有相當的關係。李旺台對「新聞局長」宋楚瑜邀請國外記者採訪「美麗島」大審不是很理解,主要是不了解這些內情。

當時,情治部門強烈建議,並希望文工會和「新聞局」配合,限制報道審判內容的新聞篇幅,及島內記者的採訪面。楚崧秋堅持,「既然是公開審判,照規定就應該公開採訪,而且中外記者應享有同等權利,才不致貽人口實。」他的這一意見得到蔣經國的認同。不僅因蔣對他信任有加,更重要的是他的意見恰好與蔣的想法一致。「『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葛樂士也力促台北當局讓全世界及台灣人民看清政府對被告的指控。」(陶涵《蔣經國傳》,316頁)

3月18日,「美麗島」一案對八個被告的軍法大審開始。控辯雙方在法庭上的言論每天都在報紙上大篇幅刊出,幾乎是全文。時任《中國時報》採訪主任的周天瑞認為,「美麗島事件」公開審判是一大進步,「是因為國際的關注,再加上楚崧秋這類人比較務實的態度,才有後來的公開審判。而且既然國際人士也能參與公開審判,就不能約束報紙不報道處理。」(《暴力與詩歌》,363頁)

關中回憶,「審判期間,記者做筆記,我也做筆記;每天審判回來,我都向秘書長報告,秘書長的書面報告都呈蔣主席。」除了官方途徑,蔣經國還有另外的途徑了解每天開庭的情況。新竹清華大學教授沈君山每天參與旁聽,晚上回來就跟蔣經國報告,講自己的看法,譬如軍法官對被告應該有所尊敬等等。法庭錄影帶最後也拿去給蔣看,蔣還會問很多人,像余紀忠、王惕吾等新聞界大佬。(《暴力與詩歌》,336頁)

3月21日下午3點45分蔣經國約楚崧秋談話,內容包括審判、選舉及當前出版界。談話將結束時,他順便提及當時京劇演員郭小莊要上演《感天撼地竇娥冤》,「警總」下令禁演,認為有為「美麗島事件」涉案人叫冤之嫌。蔣反問一句:「表演劇團訂的場子早在事件發生之前,難道他們演戲的人早就已經預料到『美麗島事件』了嗎?」蔣的乾脆、敏銳令他感慨,蔣是有自己判斷的人,並不是那麼容易受下面意見影響的,對於「美麗島事件」處理的決策過程也是如此。

公開審判、公開採訪、詳實報道,台灣民眾有機會更客觀地了解「美麗島事件」的真相,更好地理解執政黨和黨外反對派的分歧和糾葛,對於台灣社會人心將產生怎樣的影響,則需要進一步評估,蔣經國敢於這樣選擇也是需要勇氣的。5月10日,台灣政治大學教授李瞻主持的新聞社進行了一項「社會各界對高雄美麗島暴力事件反應意見之調查研究」,民意調查顯示76.1%的受訪者認為報紙大量報道政團意見對社會是有利或利多弊少,15.4%的受訪者認為是利弊參半,只有4.8%的受訪者認為不利或利少弊多。(《楚崧秋先生訪問記錄》,133—136頁)

因為在處理「美麗島事件」中的態度,出任文工會主任二年半的楚崧秋受到黨內攻擊,說他是這次「精神污染」製造者之一。當年6月3日下午蔣經國找他談話,劈頭一句:「他們說你自由主義色彩很……。」他回答:「教育長知道,我是學政治學的。」當年他是中央大學政治學專業出身,再入中央幹部學校,蔣經國是教育長,他們是師生關係。6月20日,蔣經國再度約見,他離開文工會主任的位置,轉任中國電視公司董事長。此舉對蔣經國而言恐怕也是不得已的,所以沒有一句責備他的話,他的建言都在分內,也與蔣的想法接近。

「美麗島事件」當然是不幸的,數十位當事人受到審判,但是台灣社會沒有因此倒退,在蔣經國主導之下,政治制度變革的進程沒有中斷,地方選舉繼續照常進行,這是蔣經國當時一再重申的,也是他晚年致力的方向。許多「美麗島」受難人家屬和辯護律師正是從這個時候開始踏上從政之路的。《中國時報》記者金惟純感慨地說:「當然用叛亂的罪名來判是太重了,但是最後沒有人被判死刑,還是有一點拿捏分寸。」(《暴力與詩歌》,365頁)

不要有死刑,正是蔣經國交代的底線。曾任國民黨中常委的《中國時報》創辦人余紀忠記得,他說只要他在位,「不允許台灣島上有流血」。(陶涵《蔣經國傳》,318頁)處理「美麗島事件」,他一方面要應對國民黨內的要求,一方面也要面對台灣社會人心,當時與他有接觸的沈君山分析說,「『美麗島事件』之後,以蔣經國為主的當局,目的並不是要把黨外全部消滅掉,最主要是希望安定。」所以,他才會在國民黨「十一屆四中全會」閉幕會的講話中強調力守民主憲政的決心,在1月3日的國民黨內會議上再度重申:「在高雄的暴力案件發生後,政府一定依法處理,今後,不會影響我們推動民主法治的既定政策及決心。民主法治之路,是我們一定要走的路。」(轉引自江南《蔣經國傳》,中國友誼出版公司1993年,474頁)

他做出的決策有些出人意外,他上台之後,他的俄蘇背景、特工經歷,都曾令人不安。陳若曦也說:「我以前覺得他是特務頭子,這件事改變一些我對他的評價。」(《台灣,請聽我說》,119頁)已離開台灣的作家王鼎鈞從他的基督教信仰角度提供了一點獨特的解釋,他從研究中國民教育會史的王成勉教授那裏得知,蔣介石日記中有關於「經國受洗」的具體記錄,提及自己為此而感動謝恩,還談到長達一年和蔣經國共同禱告,最後由其自己決定是否受洗。「他的觀念為什麼會改變?似非一句台灣人民的壓力所能完全解釋。既然蔣經國對基督教的投入這麼深,豈能船過無痕?」(王鼎鈞《蔣公家庭的宗教成份》,《明報月刊》2012年7月號,72—73頁)這個線索也可以為我們理解蔣經國處理「美麗島事件」的決策提供某種參考。

2014年2月25日完稿杭州

(本文原載《炎黃春秋》2014年第6期)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吳量

來源:炎黃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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