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於英生被宣告無罪,隨後當庭釋放,此前他被羈押17年。視頻截圖
1995年,於英生在蚌埠淮河閘上留影,當時他在蚌埠市委辦公室機要科工作。新京報記者賈鵬翻拍
【人物簡介】
於英生
1962年出生,安徽蚌埠人,原任蚌埠市原東區(現龍子湖區)區長助理,現任蚌埠市民政局社會福利科主任科員。其17年的冤獄經歷,被稱為現實版「肖申克的救贖」。
【於英生案】
●1996年12月2日蚌埠市南山路,於英生之妻韓露在家中被人殺害。
●1996年12月22日於英生涉嫌故意殺人被批捕。隨後,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於英生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安徽省高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其父兄奔波申訴十餘年。
●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根據《刑法》第243條第一款規定,決定對該案立案複查。
●2013年6月27日安徽省高院決定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
●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公開宣判,認為於英生故意殺害其妻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於英生無罪。這是中央政法委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出台後,安徽首次執行「疑罪從無」。隨後,蚌埠市公安局啟動再偵程序。
●2013年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交警武欽元在蚌埠被抓獲,並供述了17年前強姦殺害韓某的犯罪事實。
「殺妻案」嫌疑人即將被公訴
在於英生無罪釋放後落網
新京報訊5月26日,國新辦發佈《2013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白皮書稱,2013年,全年各級法院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無罪,並對在申訴中發現的冤假錯案,依法予以再審改判。
於英生是被宣告無罪釋放者中的一員。
近日,新京報記者從檢察院有關部門獲悉,武欽元涉嫌故意殺人一案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這對17年前「公務員殺妻案」的蒙冤者於英生來說,是討還清白的開始。
區長助理被訴殺妻
1996年12月2日:蚌埠市民韓露在家中遇害,20天後,丈夫於英生涉嫌故意殺人被批捕,後被判處無期徒刑。
事發前,34歲的於英生擔任蚌埠市原東區(現龍子湖區)區長助理,是市委組織部重點培養的跨世紀幹部。
17年冤獄後無罪釋放
經過於英生家人17年的申訴,去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根據《刑法》第243條第一款規定,對「於英生殺妻案」立案複查,去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公開宣判,認為於英生故意殺妻事實不清、犯罪證據「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宣告於英生無罪。
去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了首個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意見對審判環節「疑罪從無」原則做出重申性規定,對於定罪證據不足的案件,應當堅持「疑罪從無」原則,依法宣告被告人無罪,不能降格做出「留有餘地」的判決。於英生昭雪一案,是重申「疑罪從無」原則之後,安徽省改判的第一個案例。
同案嫌疑人身份為交警
隨後,蚌埠市公安局啟動再偵程序,經排查最終鎖定嫌疑人,去年11月27日,嫌疑人武欽元被警方控制。
警方證實,嫌疑人武欽元為蚌埠市一名交警,據其供述,案發當日早晨,他進入於英生家中,見被害人韓露身着睡衣且獨自在家,遂心生歹意,對其實施強姦。作案過程中,武欽元用枕頭捂住韓露面部,致其死亡,偽造現場後逃離。
於英生獲釋後,獲得國家賠償並補發了17年的公務員工資,共計百餘萬,目前其正在訴請追究當年公檢法系統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52歲的於英生自由了,但沒了完整的家,沒了仕途,鬢角也已發白。
聊起這17年,他覺得就像一場噩夢,直到看見外面的世界,他還有些恍惚。
去年8月13日,於英生走出法院坐在車裏,跟身邊的於寧生說,「哥,你掐我一下。」
1996年12月之前,於英生的生活讓人羨慕。
他是區長助理,市委組織部重點培養的「跨世紀幹部」。有地位,有前途。
17年的冤獄生活像把刀,蠻不講理地在原有的生活軌道上切下去,不由你抗辯。
自由
魚兒歸水
「夢」太長,以至於現在,於英生還在適應生活的節奏。
5月19日晚,去飯店的路上,於英生感慨蚌埠變化太大,弄得他不敢輕易出門。他選了一家熟悉的飯店:回蚌埠的第一頓飯,家人和朋友在那給他接風。
張耀曾是於英生的代理律師。他回憶,接風宴上,他話不多,卻恰到好處,「見過世面,畢竟做過區長助理,經常得迎來送往。」
可惜17年前的「世面」,和現在有天壤之別。
很多時候,於英生分不清東南西北,監獄的佈局讓人混沌,他說在監獄裏待太久了,方向感變差了。
今年清明節,於英生和以前的領導騎車去巢湖,一天最長騎了200公里,算是充分領略了自由的含義。
他一直努力熟悉外面的世界。半年多來,於英生已走了10多個省份,去年12月坐飛機去雲南,他說頭一次坐那麼大的飛機,有點害怕,起飛前還特意給家人發了短訊。
不只短訊,於英生也開通了微博和微信,QQ空間裏,他起名叫「魚樂之水」,「我是條魚,渴望呆在水裏,現在的生活就是水。」
在合肥療養了一個月,於英生回家了。他的兒子和姥姥在一起住,剛開始警察上門告訴老人,說於英生無罪釋放了,老人不接受,認為他還是兇手,「你們拿張判決書,說他殺人就殺人,說沒殺就沒殺了?」
直到真兇落網,岳母才認他。老人哭了,說女婿怎麼受了這麼多年委屈,代別人坐了這麼多年牢。岳母親自下廚做菜,一家人團圓了。
出獄後,於英生極少接受媒體採訪,他對張耀說,講一次,就像把自己身上的傷口扒開一次,淌着血給別人看。
證據
不承認的「口供」
去年12月2日,他主動打破了關於那段往事的沉默。
那天,已恢復工作、到民政局上班的於英生很興奮。
蚌埠市民政局的劉先生回憶,於英生進門就說,「新聞見報了,我老婆的案子兇手抓到了!」他時而長嘆,仿佛大仇得報,「你說巧不巧,我老婆被害也是12月2日,也是星期一。」
1996年12月2日,於英生早起上班。最先發現妻子韓露遇害的是她父親,老人看見,原本在廚房的煤氣罐擺放在床邊,煤氣閥門開着,附近還點着根蠟燭。20天後,於英生涉嫌故意殺人被批捕。
證據呢?
在彼時「重口供、輕證據」的年代,於英生的口供最終成了定案的依據。
但於英生說,在公安局接受訊問的七天七夜裏,直到最後他也沒承認殺人。
那七天,警察分成四班,24小時輪流審問,不讓睡覺,不讓休息,「就這樣我也沒承認。」警察問他死者體內的精液是誰的,於英生說不知道,警察就反覆問,直到DNA鑑定報告顯示,樣本99.99999%與於英生不符,他們才作罷。
連續的審問讓於英生神志不清,警察就讓他假設,假設你了解案情,過程應該是怎樣的?讓他給警察分析一下。
口供錄完了,儘管8歲的兒子前後有三份證言,說爸爸媽媽從不吵架,但於英生還是成了殺妻嫌疑人。
讓於家至今耿耿於懷的,是當初在現場留下的兩枚指紋。
1 5月21日,蚌埠市民政局內,於英生眼望窗外的高樓大廈。獲釋9個多月,他還在試着融入一座全新的城市。記者拍完照,他看着照片裡的自己,「唉,真的老了。」新京報記者賈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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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本身沒有問題,只是運用法律的人,有時還有着私念和偏見。希望我的遭遇能讓執法者把視野放得更遠,讓與我有相似苦難的人獲得自由。如果我的經歷能換來司法的進步,我願意做一塊鋪路石,這不是擺高姿態,是心裏話。」
—17年冤獄當事人於英生
按照當年警方的說法,現場除了於英生一家三口的指紋,再沒有外來指紋信息;於英生說,後來省檢察院複查案件,到蚌埠搜集證據時,卻發現了兩枚陌生的指紋。
時至今日,省市兩級檢察院都拒絕再提及此事,但巧合往往讓人有意無意地將事情勾連在一起。
1998年2月,因為證據不足,於英生的案子已被市檢察院退查了兩次。看守所所長告訴他,他可能被無罪釋放,「但問題是馬上市里開兩會,公安局長就要到檢察院做檢察長,如果真這樣,肯定出不去。」
「如果」變成了現實。
冤獄
「給自己打氣,活下去」
於英生最不願和別人提起的,是在看守所的日子。
看守所條件差,他得了疥瘡,一到被窩裏就癢。治療疥瘡很簡單,只要用疥瘡膏或者一塊硫磺皂洗幾個澡就能好,於英生懇求了很多次,看守所就是不給,讓於英生必須認罪,才能給。
於英生不認,身上都抓爛了,後來,駐看守所的檢察官看不過去了,偷偷給他一塊硫磺皂,但只洗了一次澡,就被看守所的管教發現,沒收了。
2000年的一天,市政協委員們去看守所視察,哥哥於寧生因為工作關係隨同,在號房外高牆的過道上,於寧生特意落在委員們身後,挨個朝下面的號房喊,「於英生,於英生」,不一會兒,一個哭腔傳來,「哥」。
那是事發後四年,於寧生第一次看見弟弟。弟弟臉上掛着傷,他跟我講,「傷是之前幾天市領導視察,他喊冤,被管號幹部打的。」
看守所里,於英生見到的熟人不只是哥哥。
一次領導來視察,於英生衝到門口大聲喊冤。這個領導是他以前的同事,前同事望着他,對同行的人說,「這個人殺妻子,該殺!」
於英生說,他曾想過死,但一想到妻子不明不白地遇害,心裏就放不下,「妻子比我還冤,我要是死了就對不起她,也讓兇手逍遙法外,我給自己打氣,必須活下去。」
2002年,隨着案件終審裁定,於英生被押解到阜陽監獄服刑。
監獄裏的犯人有娛樂活動,但在裏面生活了10多年,於英生從不唱歌,他拒絕穿囚服照相,「它不應該出現在我的生活里,我也不會把這裏的一點一滴帶出去。」
很多人說,於英生是現實版的《肖申克的救贖》,他沉默了半晌,最後說,「我比電影裏的人要悲慘。」
他覺得,生活永遠比電影更戲劇,有更多的意想不到。
抗爭
從沒離希望這麼近
從第一天到阜陽監獄,於英生就說自己沒犯罪。
監獄分監區的指導員張旭告訴他,可以通過正當途徑申訴,牢房裏,於英生給檢察院、法院寫申訴信,張旭讓他把信交給自己,開始於英生不放心,擔心指導員不會幫忙寄出去。後來從父親口中得知,檢察院和法院都收到信了,「我到現在都感激他。」
於英生自學法律,還托家人、獄警幫忙買書。監獄裏,他自考了法律專科,拿到了法律專科畢業證,還學會了用電腦。
監獄裏規定,犯人在報紙上發表文章可以掙分,1到3分不等,1分可以減刑3天。
2005年8月,《法制日報》和司法部舉辦「我與法的故事」徵文大賽,於英生拿了安徽省唯一一個三等獎。
於英生做勤雜犯,擔任監區宣鼓員,向獄友宣傳法律政策。在監獄裏看報紙,他看完趙作海的新聞,覺得自己也有盼頭了,「司法環境在變好。」
去年7月4日,監獄長突然找到於英生,說馬上把他調到犯人醫院去,還叮囑他「現在起你什麼都別幹了,好好休養」。
正值盛夏,於英生被安排進一間有空調的病房,他知道那「星火」近了,因為就在年初,最高檢的檢察官還特意從北京來監獄找他,核實了證據。
「我心裏狂喜。」於英生說,但又不敢表現出來,別人問起,他就說去醫院看病,「我不敢講,17年了,離希望從來沒這麼近過,越近越怕失去。」頓了頓,他反問,「能理解我嗎?」
於英生被宣判無罪後,於寧生領着弟弟大踏步走出法院,扭頭對弟弟說,「天亮了」。
但於英生沒法釋懷。
監獄裏,每年妻子的生日、結婚紀念日、遇害日,於英生都牢牢記着,他想念那張臉。有次妻子問他,你知道誰是真兇嗎?他說知道。醒來才發現是場夢。
去年11月27日,警察拿着一個男子的照片讓於英生認,他反覆端詳,「不認識。」照片裡的男子,是犯罪嫌疑人武欽元。
「我恨他。」於英生說,他希望法律這次能做出公正的判決,「只有這樣,我經歷的苦難才更有意義。」
亡靈
兩座墓碑
回蚌埠後,在父親墳前,於英生磕破了頭,「爸,我回來了。」
於英生說,他最對不起的人就是父親於道欣。「我不知道他在外面受了多少委屈。」
為了給兒子申訴,於道欣北京、合肥跑了幾十趟,直到2005年8月,在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控審處檢察官李革民說,案子已經9年了,老人家您急也沒用,即使法律錯了,糾錯也是漫長的過程。
於道欣老淚縱橫。
在監獄這麼多年,每到中秋和過年前,父親都要坐火車從蚌埠趕到阜陽,帶上山東老家的花生和地瓜干,還有帶魚,那都是兒子最愛吃的。
監獄裏有親情同居室,每次和父親同住,於英生都打一盆水,給父親洗腳、剪指甲。
2005年過年,監獄接見室外面,於英生和父親照了張相,相片裡,於英生特意脫下了囚服囚帽,露着黑色羽絨服,這是他和父親最後一張合影。
2009年過年,父親最後一次探視,告訴他申訴可能就要從省檢察院的控審處移交到公訴處,「父親總能給我正能量,每次他都會帶來一點希望。」
2009年6月23日,於道欣去世,終年79歲。老人終究沒能等到兒子重獲光明的那天。
哥哥於寧生覺得,公正不僅是懲罰真兇,也要追究當年辦案人員的責任。直到現在,他還在父親生前的住所設着靈堂,「我要求不高,至少在我父母遺像前鞠三個躬,就原諒他們。」
17年,風沙一點一點磨礪,墓園裏,妻子韓露的墓碑上,字跡已模糊不清。
墓碑是岳父母和兒子立的,墓園工作人員說可以重新立個碑,加上他的名字。於英生想了想,沒加,只把字重新刷了一遍,「人裝在心裏就行了。」
半年來,有人給於英生介紹對象,見過面,於英生再沒接觸對方。「我怎麼會忘記她(妻子),現在沒法接納另一個人。」
殘局
幫兒子一把
當年和於英生一起被重點培養的幹部,其中兩個人當上了副市長。出獄後,於英生的行政級別恢復為正科級,和案發前一樣。
於英生覺得,仕途這兩個字,在人生里已經被強行刪除了。
「這就是命,命里有這一劫吧?」他開始信命,也在想辦法修復命里的殘局。
自己已然這樣了,如今他想幫兒子一把。
同事劉先生曾見於英生在電腦前打字,材料是寫給市領導的,「大概意思是希望政府能幫忙落實孩子的工作。」
過年後,兒子也被安排到民政系統,沒多久就被評為單位的「服務之星」,照片貼在牆上,這讓於英生臉上有光。
沒能為父親盡孝,於英生希望在岳母這彌補。73歲的岳母帶着外孫租房住,他計劃着給岳母再買套房。
冤獄換來的國家賠償加上補發的17年公務員工資,一共100多萬。於英生在民政局附近買了新房,兩室兩廳,6000多一平米,10月份房子就蓋好了。
他自己現在租房過,岳父去世前為了看病,賣掉了於英生夫妻的三室一廳,如今房子已經變成了花店和文具店。
於英生再也沒走近過他以前的家,每次路過,他刻意不去看那棟房子,「只要看見,就想起以前。」
那棟房子周圍,他還能記起和妻兒最後相處的畫面:那是個冬日的周末,一家三口沿着淮河路往家走,8歲的兒子一手挽着媽媽的胳膊,一手拉着於英生,腰裏挎着父親的BP機,覺得自己很威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