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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談談東馬的移民自主權 馬來西亞境內的一國兩「治」

——談談東馬的移民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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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馬來西亞旅遊過的人都知道,當你飛到西馬的吉隆坡或檳城機場,你要經過一次海關,在護照上蓋上入境章;如果你要從西馬飛到東馬,雖然你乘坐的是馬國國內航班,抵達東馬後,你還要過一次關,在護照上再蓋一次入境章,好像你又進入了另一個國家。

這就是東馬的移民自主權。

馬來西亞分為東西兩大部分,位於馬來亞半島的部分稱為西馬,位於婆羅洲的部分稱為東馬,之間有南海相隔。東馬和西馬有很大差別。西馬人口多面積小,東馬人口少面積大。西馬的經濟發展程度高,東馬的經濟發展程度低,但自然資源比較豐富。在馬來西亞,馬來人佔多數,信伊斯蘭教,集中在西馬;在東馬,非馬來人(主要是原住民土著)佔多數,大都不信伊斯蘭教。

東馬和西馬原先都是英國的殖民地。西馬較早宣佈獨立,東馬獨立的晚一些。1963年,東馬與西馬實現統合,共同組成馬來西亞聯邦(注)。東馬本來對和西馬統一有疑慮,經過協調並有英國政府官員參與,簽訂了一項協議以保障東馬的利益。這項協議被叫做馬來西亞協議。它的基本原則後來被納入馬來西亞聯邦憲法。

根據馬來西亞聯邦憲法,伊斯蘭教被定為馬來西亞的國民教育,但這一條款不適用於東馬,東馬不規定任何官方宗教。

根據憲法,馬來語被定為馬來西亞聯邦的官方語言,但是東馬除了馬來語外,還把英語也定為官方語言。

這裏特別要講一講東馬的移民自主權問題。當年的馬來西亞協議就規定,東馬的移民事務,應由聯邦政府與東馬政府聯合管理,但聯邦政府對東馬的一切移民事務應先得到東馬政府的首肯。東馬政府在入境與出境事務中有保留權。

為什麼東馬享有移民自主權?當初東馬與西馬共組聯邦,雙方的代表曾經寫下一份備忘錄,其中詳細說明了東馬保留移民自主權的理由。簡單說來就是,由於東馬地廣人稀(東馬的面積是全馬來西亞面積的60%,人口卻不到全馬來西亞人口的30%),很可能吸引來自人口稠密的西馬的移民,東馬擔心來自西馬的無限制移民會影響他們的利益。東馬希望它們的土地、貿易和職業不被來自西馬的移民所佔取。不錯,東馬也需要發展需要進步,因此它需要來自西馬的勞工和技術人員,只是這些人員應該以合理的速度引進。

有鑑於此,聯邦政府同意為東馬保留移民自主權。

具體說來就是,馬來西亞以外的人要進入馬來西亞,須經過聯邦政府准許,但要進入東馬,還需通過東馬政府。這就是為什麼外國觀光客從西馬進入東馬還要再過一次關,再蓋一次入境章。

西馬的人要進入東馬,需要通過東馬政府(政府官員例外)。西馬的人要在東馬工作,需要經過東馬政府的批准。

聯邦政府和東馬政府在東馬推行的經濟計劃,如果在東馬當地有合格的勞工,聯邦政府就不可聘用外來勞工。如果東馬政府需要外國專家或技術顧問入境,聯邦政府不可以拒絕;除非遇到特殊情況,則由聯邦政府決定。

聯邦政府不可在沒有獲得東馬政府的同意下,擅自修改東馬的移民條例。

大致上講,2006年以前,西馬的人要到東馬去,必須申請國內護照,每次進入只有3個月的有效停留期限。2006年後,馬來西亞廢除了國內護照,西馬的人只要持馬國身份證就可以進入東馬,或旅遊或洽商,一次為期不超過3個月;如果要在東馬工作,則需要另外辦理工作證。西馬人要獲得在東馬的正式居留身份,包括獲得在東馬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需要得到東馬的准許。

還需說明的是,上述規定是單向的,西馬人到東馬有這些限制,東馬人到西馬沒這些限制。那並不是因為西馬人沒有權利對東馬提出類似的要求,而是因為他們不認為有那個必要。

在當年制定的那項馬來西亞協議中,本來還賦予了東馬其他不少特權。隨着歲月流逝,各方自然融合,很多特權已經在無形中消失了。

考查東馬的移民自主權,對我們思考在一國之內如何統籌兼顧,如何處理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如何處理有較大民族差異、宗教文化差異和經濟發展程度差異的地區之間的關係,或許都是有啟發、有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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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馬來西亞聯邦原來還包括新加坡。1965年新加坡脫離馬來西亞聯邦獨立建國。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趙亮軒

來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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