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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雪村:臨時工領導中國

北京——2013年7月,河北唐山兩名女交警當街互毆的視頻在網上瘋傳。唐山公安局為推卸責任,說這兩名女交警是臨時「交通協管員。」這事並不稀奇:中國的醜聞常常會歸咎於臨時工。

7月份的另一事件更加令人不安,在湖南省臨武縣一條繁忙的街道上,一名無照經營的瓜農被城管活活打死。事件照片很快傳到網上,隨後當地政府宣稱打人的是「協管員」。協管員也就是臨時工。

最近幾年,找臨時工頂雷已經成為司空見慣之事,以至於中共政府自己的報紙都開始譴責這種行為。

黨報《中國日報》2010年12月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目是「都是臨時工的錯?(Blaming Temporary Workers?)」,文章稱,「用人單位,尤其是一些政府部門,不應該把臨時工作為藉口,在強拆等醜聞中逃避責任,而且政府應該加速完善問責制度,停止濫用權力。」

臨時工現象引出許多問題:這些臨時工是誰聘用的?聽誰的命令?受誰的管理?執行公務之前是否經過了嚴格的培訓?

就像世界上許多其他地區一樣,中國企業和政府也會聘用臨時工來降低成本或減少程序:他們的工資和福利都少於正式工。但是,無論這些「負責人」是真的臨時工,還是根據需要,臨時地變成了臨時工,其背後的邏輯都很簡單:因為臨時工不是正式僱員,不管他做了什麼,都不能算是正式的官方行為,也就不需要正式地為之負責。

極權政府都沒有認錯和道歉的能力,如果確實犯了錯誤,那就只有兩個辦法:要麼堅決否認,要麼就用謊言矇混過關。比如,1959-62年的大饑荒就被說成是「三年自然災害」。但在資訊空前發達的今天,政府僱員的一言一行都會被記錄上網,詭辯和否認越發艱難,政府必須找到替罪羊。

如此密集的臨時工現象,足以說明這個政府在推脫責任方面的智慧和勇氣。與此同時,它還引出了一個更加嚴重的問題:臨時執政。

雖然「基本國策」、「治國方略」和「五年計劃」等詞頻頻見諸報端,但實際上,中共政府最缺乏的就是長期戰略或規劃。許多政策、規定和法律都帶有短視的實用主義色彩,甚至是某些官員一時衝動之下做出的決定。

「臨時執政」最顯著的是在法律層面,毛澤東曾經說過:《人民日報》一篇社論,全國執行,何必要什麼法律。毛時代之後,為了跟文明世界接軌,共產黨和中共政府相繼頒佈了大量的法律法規。但它們往往都帶有明顯的「臨時性」色彩。

2007年,四川一名男子被火車撞死。據新華社報道,鐵道部向其家屬賠償了700元人民幣,這數額依照的是1979年頒佈的《火車與其他車輛碰撞和鐵路路外人員傷亡事故處理暫行規定》,到那時已經「暫行」了28年。

曾引起巨大爭議的的勞教制度是臨時執政的最好的例子,該制度允許政府不經過法庭審判就可以剝人的自由。其起源是1957年一個用於懲罰輕微犯罪的草率決定,僅從文本上看,它都不具備任何法律的基本特徵,但這個決定被當成正式法律執行了56年,直到去年才被廢除。

大約三年前,一家中國出版社未經許可使用了我的一篇文章,大約2700字,隨後通過郵局給我匯來30元稿酬。數額依據的是1990年頒佈的《書籍稿酬暫行規定》,「著作稿每千字10至30元」。在這項規定頒佈20多年之後,這筆錢還不夠我在北京坐一次出租車。

不僅工作人員和法律是臨時的,執行法律的政府部門也常常是臨時的。在中國,臨時性的「小組」和「辦公室」比比皆是,這些小組的成立並無法律依據,更缺乏明確的權責規定。一些「奇葩」政府機構引發了大量嘲諷,比如河南省的「禁止午間飲酒辦公室」和孔子家鄉山東省的「馬上就辦辦公室」,它們似乎是為了提高政府效率設置的。「饅頭生產銷售管理辦公室」貌似是為了監督饅頭質量而設立的,在引發公眾不滿之後,這個荒唐的辦公室已在2001年被關閉。

這個臨時政府的執政效果如何?一些人也許會以這30年的經濟增長來證明其偉大。但成功不光取決於經濟指標,我更關心空氣、水、食物和整個國家的未來。

在過去30年間,我看到曾經晴朗的天空被霧霾籠罩,曾經純潔的土地被腐敗染黑,權力變成致富的法寶,同時也是傷人的利器。災難從不間斷,無數人死於其中。

這一切都是因為「臨時執政」,而其後果必將影響深遠。然而,這一切卻無人負責,因為這是一個臨時工領導的國家。(作者慕容雪村2014年01月24日。慕容雪村為《紐約時報》的評論版特約作者,出版有小說《成都,今夜請將我遺忘》、《原諒我紅塵顛倒》及非虛構作品《中國,少了一味藥》等。本文英譯稿由 Jane Weizhen Pan及 Martin Merz提供,中文稿經慕容雪村本人審定。)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王篤若

來源: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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