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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律師為何成高危失蹤族 滕彪:中共比納粹不合適


被失蹤維權律師江天勇、滕彪、唐吉田、劉士輝、唐荊陵、李天天(圖: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網頁)

中國茉莉花運動出現個多月來,不少異見和維權人士被無端打壓,而在三十餘名被迫失蹤人士中,便有八名律師,在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認為,維權律師「被失蹤」比例偏高,估計與他們跟草根階層有聯繫和具教會背景有關。

最新證實「被失蹤」的律師是廣州的劉正清,他原應邀出席2日在港舉行的第四屆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周年大會,但突然在3月24日被國保帶走,其後沒法再接觸。

連劉正清在內,自2月19日網上廣傳舉行茉莉花集會至今,已有八名律師「被失蹤」,包括北京律師江天勇、滕彪、唐吉田;上海律師李天天、廣州律師劉士輝、唐荊陵和吳鎮琦。當中,唐吉田和吳鎮琦失蹤約一個月後被監視居住,但法律文件不全,而唐荊陵更是至今無法聯絡。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國際事務秘書關尚義向本台表示,維權律師「被失蹤」的比例偏高,原因之一,可能是他們能廣泛聯繫草根階層,尤其是基本人權受侵犯者,並代表他們點明和解決問題。

他又指出,「被失蹤」律師多為基督徒,有時會在家庭教會宣揚人權,當局近來大力打壓家庭教會和批評聲音,這些維權律師「被失蹤」,亦可能與此有關。

關尚義認為,在資本主義國家,基督徒和律師很多時候會挺身保障窮苦人家的權益,中國亦是這樣,可惜掌權者卻費盡心力打壓市民揭露不公義的聲音。

根據去年底生效的《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的國際公約》,強迫失蹤是一種極其嚴重的罪行,簽約國須將有關罪犯繩之以法,並且就預防強迫失蹤以及保障受害者及其家人的權利作出詳細規定,中共政府雖然未有加入,但中國憲法第37條訂明,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關注組因此認為,當局現時不合法地拘留或強迫公民失蹤,違反了中國憲法,促請中共政府遵守憲法,立即釋放強迫失蹤的維權律師事務所和人權捍衛者,並停止一切強迫失蹤行為。

根據維權網資料,二月中旬以來,在中國已經有25人被刑事拘留、3人被逮捕、30人被抄家、近200人次被軟禁,以及30餘人被強迫失蹤。


滕彪推特:如果從細節來看,中國勞教所、洗腦班對付法輪功學員時滅絕人性的程度超過納粹集中營。把中共比納粹似乎不合適。

滕彪推特轉推: 高智晟:現在相當多的民運及維權人士已變得不再是行動者,而是沽名釣譽的投機者。他們對我們民族災難史上最驚天駭地的中共政權對法輪功的迫害睜眼不見,充耳不聞。我公開為法輪功信仰群體呼籲後,私下接觸者皆說我激進。

江天勇推特:河北省女子勞教所一大隊惡警指導員王偉衛指使犯人對法輪功學員胡苗苗進行變態性摧殘,惡人們以流氓手段,用掃帚把和手指搗爛了未婚女孩子的下體,使其身心受到極其嚴重的傷害,三個月的時間都過去了傷口還未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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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來源:法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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