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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飛雄危在旦夕

 

郭飛雄案與呂耿松案最新進展 

郭飛雄被「嚴管」三個月,家人探視受阻再呼救援
2008.01.22


本台消息:維權人士郭飛雄的妻子張青於22日廣東梅州監獄探視日,前往探視服刑的郭飛雄。獄方告知郭飛雄被「嚴管」三個月,其間停止家人探視、通信和送東西。郭飛雄家人和律師譴責當局有關方面作法,再次呼籲各方緊急關注在獄中絕食已經四十天的郭飛雄的生命安危。以下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張敏的採訪報道。

http://www.rfa.org/service/audio_popup. ... 122-mz.mp3


* 張青:提前聯繫,獄方沒講不能見 *

維權人士郭飛雄的妻子張青22日前往廣東梅州監獄探視郭飛雄,獄方告知郭飛雄被「嚴管」三個月,未允許家人會見。

當天夜裏十一點才回到家中的張青說,她提前和獄方聯繫過。她說:「上個星期一,我打了電話,申請見他。她(獄方)說『按規矩,第六監區你就星期二來辦手續』,也沒有跟我講過不能見,我就這麼老遠的折騰去了。」

* 簡介郭飛雄和郭飛雄案 *

郭飛雄本名楊茂東,曾經參與廣東太石村維權活動和營救維權律師高智晟。2006年9月14日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拘押,後被以同樣涉嫌罪名起訴,涉案是被捕之前五年出版的揭露瀋陽官場腐敗的雜誌《瀋陽政壇地震》。此事幾年前已經處理過,並罰沒十萬元人民幣。郭飛雄自述在看守所遭到包括電警棍電擊男性生殖器的酷刑逼供。

去年11月14日,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郭飛雄有期徒刑五年,罰款四萬元人民幣。 12月13日郭飛雄被轉到廣東梅州監獄服刑,在監獄裏再遭凌虐,開始一百天絕食,現在已經絕食四十天,處境危險。

郭飛雄的兒子因官方干預,無法入小學讀書,張青的銀行帳戶被凍結。

* 張青:郭飛雄被「嚴管」三個月,「三停」*

張青詳細講了22日到梅州監獄要求探視被拒絕的經過:「從家出去是早上七點多,我還帶金寶(因不准入學,無人照看),還有一個親戚陪我一起去,到梅州一點多一點兒。

他們兩點半才上班。過一會 來了三個男的一個女的,說現在是嚴管,不能見。三個月『嚴管』期間,叫『三停時期』——停止會見,停止通信,停止送東西。

我說『為什麼要嚴管?』他說,他(郭飛雄)不遵守他們的管理。我說『他究竟是哪些方面不遵守你們的管理呢?』他說『那我沒有必要跟你講』。

我後來問『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那個人說『那就算是從今天開始的』,他過一會兒又說『是元月9日開始的』。其實也就正好是郭飛雄絕食這段時間,他不是說絕食一百天嗎?

* 張青:獄方說不準郭飛雄見律師*

我當時問過『我們寫了申請傷殘鑑定和保外就醫的申請書,為什麼至今沒有答覆?』他先說『沒收到』。過一會兒,又說『收到了,現在沒有答覆,但是還是會有的』。

如果真是這樣(來探視)見不了,他提前就可以直接通知我,他今天還跟我說『我們沒有通知你來見哪』,我說『你們沒有通知我不來見,你應該這樣說』。我說『你們在這裏毆打人,我現在請律師介入這件事情』他說『律師也不能見』。

* 張青:絕食期「嚴管」危險,我們懷疑郭飛雄已經起不來 *

張青再次呼籲社會各方面的關注:「因為他現在正在絕食期,身體非常差。我跟他姐姐通了電話,我們懷疑他現在根本就起不來,根本就走不了。我覺得現在這樣的一個時期來『嚴管』的話,非常危險。

現在真是到了生死攸關的時候了!我雖然說了很多很多次,但是到了這樣的時候,也是非說不可,真的是希望社會各界能夠伸出援手來救援他!這就是救命的時候了!」

* 楊茂平:我不知道我們的政府為什麼對我們這麼殘酷 *

郭飛雄的姐姐、在湖北的楊茂平說:「我非常難受,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們的政府對我們這麼殘酷!我們過去以為都是個有序的社會,今天事情臨到我面前,我才真正知道不是這回事。」

* 莫少平律師的電話突然斷了,再打不進去 *

張青與郭飛雄委託的在北京的莫少平律師聯繫。她說:「我跟莫少平打電話,剛剛我把那事情說了,他才說了一句,還沒說完呢,他的電話就斷了,再打就打不進去了。」

我也無法打通莫少平律師的電話。

* 李和平律師:郭飛雄沒有犯任何罪 ,參與太石村維權,竟遭這樣待遇 *

接受郭飛雄委託的在北京的李和平律師仍然在警方的監控之下。他說:「還是一輛警車,每班三個人跟着。」

聽到郭飛雄在獄中被「嚴管」三個月的消息,李和平談他的心情:「很痛苦,覺得這樣做很沒有人性。因為郭飛雄實際上他沒有犯任何罪,就是為了推進公民的權利的實現,就是罷免個村長,他竟然就遭到這樣的待遇。我們感覺到太不可思議了!

在郭飛雄所謂的『非法經營罪』案子中,百分之九十的審訊時間是審問他參與的『太石村罷免事件』,那麼,他也就是因為太石村這個事件獲罪的,對他進行這種摧殘,我覺得是不能容忍的。」

* 李和平律師:呼籲公民關注郭飛雄生命危急、呼籲政府善待維權者 *

問:「作為一個律師,面對這樣的事情發生,您還有什麼方法、渠道可以幫助郭飛雄嗎?」

答:「在目前來講,作為律師,我個人沒有什麼辦法,但是我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律師有沒有什麼辦法。按照張青的話講,他(獄方)也不讓律師去會見。

如果郭飛雄目前的這種狀況得不到改善的話,那麼,作出這種迫害行為的機構,它不值得任何一個公民對它表示尊重。

郭飛雄陷於險境,生命危急,張青心急如焚,揪心心碎。

我和郭飛雄在北京有過幾次見面。我認為郭飛雄是一個正直、勇敢、有智慧的人,並且他對推進中國法制化,推進中國人權改善起了積極作用,並且一直倡導的是『非暴力推動中國社會轉型』。

對於這樣的人物,對於推動中國社會進步的人士,我希望中共政府善待他們。不能把敢於說出自己觀點的人置於死地,這樣對整個社會不是好事情。

我也希望中國的公民關注郭飛雄目前的這種生命危急情況。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張敏的採訪報道。





呂耿松的自我辯護書
2008.01.23
浙江異議作家、民主黨人呂耿松先生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件於2008年1月22日在杭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在法庭上,呂先生對被控罪名發表了自我辯護,但是由於法庭的阻撓,他的發言被多次打斷,沒有進行下去。以下是呂耿松自我辯護詞全文。


我的自我辯護及法庭最後陳述

今天我站在這裏受審,不僅是我個人和家庭的不幸,也是這個國家的不幸。人類文明已經進入21世紀,中國的統治者還在用文字獄這種野蠻、落後的手段來迫害有獨立見解的知識分子,並動用法庭這種現代文明的產物,對無辜者進行中世紀宗教裁判所式的審判,因而今天對我的審判,也是法庭的不幸,因為它使法庭蒙受了恥辱。前蘇聯共產黨領導人布哈林在批判沙皇政府鎮壓知識分子時曾說過:「一個民族的腦袋不停地被人砍掉,這個民族還能生存下去嗎?」用布哈林的話來形容中國的現實並不過分,中共政權正在揚沙皇俄國政府的角色。因此,真正應該接受審判的是那些製造文字獄的人,是中南海那幫長着花崗岩腦袋的人。

起訴書指控我在境外網站上的造謠、誹謗等方式發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署名文章,從而構成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我毫不諱言這篇文章是我寫的。但是只是我闡明自己的學術觀點和政治觀點而不是犯罪。必須指出的是,我沒有「造謠、誹謗」。我一向治學嚴謹,所發表的文章都有大量、充分的論據和證據。舉例來說,我對中共現政權批評得比較尖銳的是選舉制度和所謂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認為中國的選舉是人為選舉,「人民代表」實際上是官員代表。這有大量的事實證明。2007年12月28日《杭州日報》刊登的一條資料表明:本屆上海市人民代表中廳級以上領導幹部328名,工人33名,農民13名。而在該市上一屆人大代表中,廳級以上領導幹部377名,工人12名,農民9名。這組數字是中共官方媒體提供的,已經能說明問題,無疑支持了我的觀點。

在我的文章中,有些學術性的討論也被公訴機關用來證明我「煽動推翻國家政權」。例如,我在《有感於陳水扁總統唱國歌》一文中提出:「如果一定要我找出一個唯一合法的政府,那麼以歷史學的觀點看,以法統的層面看,這個唯一合法的政府只能是中華民國政府而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是關於中共政權合法性的討論,這個問題是歷史學研究和政治學研究中的重大課題,世界上許多歷史學家和政治學家都在研究這問題,我對這個問題提出一己之見,也完全是一種學術探討。正如我在《獨裁的白皮書》一文中提出中共先政權「是武力奪取政權的僭主」,這仍是一個學術問題。「僭主」一詞是歷史研究中的一個學術用語,它指的是古代希臘歷史上一些不靠選舉而靠武力奪取政權的城邦國家,這在中國歷史上也叫「霸王」。我用這個詞來形容中共先政權,也是建立在歷史事實基礎之上的。

總之,我絕對沒有「造謠、誹謗」。公訴機關作為嚴肅的國家司法機關,對我進行這種栽贓式的指控,是極不負責任的,這種指控,對我本人構成了造謠、誹謗,對此我保留起訴的權利。

在公訴機關的指控中,把「國家政權」與中共政權混為一談,這也是極不嚴肅的。我文章中所指的,是中共政權而非中國政權,這實際上是兩碼事。在現代國家的概念中,國家政權是指全體選民選舉產生的合法政權,而中共政權是我上面所說的「僭主政權」,它靠武力奪取,然後利用其控制的國家強制力製造人為選舉,強姦民意,自己選舉自己,美其名曰「人民政府」。這樣毫無民意基礎的政權怎麼能說成是「國家政權」呢?起訴書指控我「詆毀、侮辱、攻擊我國的國家政權」,這完全是偷換概念,無中生有。我確實對中共政權的專橫、腐敗提出了尖銳的批評,但這是針對中共而非國家政權的。進一步說,即使我有「詆毀、侮辱、攻擊」等行為,也應該由共產黨的法定代表人胡錦濤先生對我提出名譽誹謗,而不是由國家司法機關越俎代庖得對我進行刑事指控。司法機關越俎代庖,角色嚴重錯位,它實際上成了共產黨迫害異議人士的工具,這在民主與法制時代是不能容忍的。

如前所述,我沒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只是對共產黨一黨獨裁,造成目前腐敗遍地、賄賂公行的行徑作了一些尖銳的批評,公訴人如果認為我的言論過當,也應該以大量的事實、論據、證據來批評、駁斥我的言論,而不是信口雌黃,誣陷我「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並濫用目前的檢察權對我進行刑事起訴。也許是中共政權自己覺得它確實應該被推翻,所以杯弓蛇影,別人一批評它,就說別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從我和陳樹慶、張建紅、嚴正學等人因言獲罪這一事實來看,共產黨政權確實應該被推翻,但遺憾的是我並沒有這樣做,我僅僅是希望共產黨放棄一黨獨裁,開放黨禁、報禁,看來我太善良了。如果我有什麼過錯,對歷史欠下什麼,那就是我沒有煽動推翻中共獨裁政權。

法官先生,我是無罪的,你們也許從內心也感受到了這一點。我不但無罪,而且對國家有功:為了目前的民主事業,我放棄了優越的工作條件,至今上無片瓦、下無寸土,身無分文。如今年過半百,還要經受牢獄之災的煎熬。因此,我希望法庭在量刑時,拒絕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5條,因為這是一條迫害敢言之士的惡法。

最後,我鄭重地通過法庭為中共最高當局提出如下建議:一、廢止刑法第105條,因為這條惡法是製造現代文字獄的法律依據;二、廢除一黨獨裁制度使中國早日實現民主。如此,則國家幸甚!

民主萬歲!
中國萬歲!

呂耿松
200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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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作家呂耿松案首次開庭



中國異議作家呂耿松1983年畢業於杭州大學歷史系,此後曾經任教於浙江高等公安專科學校,因為參與民主運動而在1993年被開除,此後成為自由撰稿人,發表大量文章,對中國的政治體制尤其是軍隊國家化問題進行分析。去年8月,杭州公安局逮捕呂耿松,今年1月,當地檢察機關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名義對他提出起訴。昨天(1月22日),呂耿松案首次開庭審理。

呂耿松是中國異議作家中比較活躍的一位,曾經出版過專著「中共貪官污吏」,並發表文章倡議建立中國公民彈劾制度,以及實現軍隊國家化。去年8月底,杭州公安機關逮捕他的罪名除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之外,還有「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但在正式起訴時,後一項指控已經不復存在。



呂耿松被逮捕後,其家人正常經濟收入受到嚴重影響,日常生活也遭到警方的騷擾。此外,在呂耿松被羈押期間,辯護律師莫少平提出會面要求,也被公安機關多次拒絕。一些維權人士和自由知識分子在網絡上發起聯名請願,要求釋放呂耿松,該活動得到了超過1000多人的支持。



杭州當地時間1月22日上午八點三十分,杭州市中級法院正式開庭審理呂耿松案,庭審持續到中午十一點四十分。呂耿松的妻子女兒以及另外兩名友人都旁聽了開庭過程。與此前呂耿松家屬預計不同的是,法庭並沒有當庭審判。莫少平律師表示,根據中國相關法律規定,法庭應該很快就會做出判決,「按照中國法律的規定,起訴到法院的案件,法院在正常情況下一個月到一個半月之內開庭並做出判決。檢察機關實際上是1月10日起訴到法院的,那麼法院應該2月25日之前必須做出判決。」



檢察機關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呂耿松,究竟有哪些證據呢?莫少平律師透露,檢方搜集了呂耿松發表在互聯網上的總共226篇文章,大約有100多萬字,然後從中挑出被認為是「有問題」的19篇文章,最後又從這19篇文章中的4篇文章里選出一些段落語句,總計470字左右,作為起訴的證據。而這些文字在呂耿松發表文章的總字數中所佔比例還不到0.1%。



莫少平律師認為,就算呂耿松在文章中表達過一些觀點,但也依然在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範圍之內,因此向法庭作出無罪辯護,但是法庭是否對此予以採信,還要等最後宣判的時候才能知道。而根據中國法律規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成立的話,將可能遭到重刑懲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情節一般的話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法庭認為是首要分子,情節嚴重的話,可以判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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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波羅網責任編輯:鄭浩中

來源:議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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