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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戈:從陳雲的胡言看《新聞法》的流產

————褻瀆政治文明的屁話

有個權威人士對此竟然說:「在國民黨統治時期,制定了一個新聞法,我們共產黨人仔細研究它的字句,抓它的辮子,鑽它的空子。現在我們當權,我們還是不要新聞法好,免得人家鑽我們的空子。沒有法,我們主動,想怎樣控制就怎樣控制。」(胡績偉:《胡績偉自述》第四卷)這個所謂的權威就是陳雲。
 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是政治文明的基石,也是現代社會具有普世價值的共識。《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可見我國政府對此並無異議,也認可言論自由的普世價值。言論和出版自由居於四項「人類的基本自由」之首,可知言論和出版自由的重要性。四項「人類的基本自由」,即言論自由,信仰自由,不虞匱乏的自由和免除恐懼的自由,是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在一九四一年一月六日致國會的咨文中宣佈的,被認為是關於美國人民準備為之奮鬥的原則的最簡要聲明。對於四個基本自由的意義,羅斯福在國情咨文中闡釋說:「這並不是對一個渺茫的黃金時代的憧憬,而是我們這個時代和我們這一代人可以實現的一種世界的堅實基礎,這種世界,和獨裁者想用炸彈爆炸來製造的所謂「新秩序」的暴政,是截然相反的。」

與羅斯福的闡釋相反,言論自由對我們來說至今只是一種奢望。它不但沒有成為我們這個時代和我們這一代人可以實現的一種世界的堅實基礎,就連成為我們對一個渺茫的黃金時代的憧憬都說不上。真實的狀況則是,言論自由至今是我們被打壓、被恐嚇乃至被迫害的源由,在中國,這只是一個淺顯的常識。對於官方來說,他們把持了出版、把持了報刊、把持了廣播電視還不夠,還把黑手伸向了網絡,那些冠冕堂皇的種種理由,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把網絡上那點可憐的自由,殺他個乾乾淨淨。他們不斷地禁書,不斷地鉗制言論,在這個國度里,言論和出版從來就沒有自由過,他們熱衷的就是用警棍、鐐銬和監獄來製造「穩定和形式大好」的暴政。他們在把持的媒體上,連篇累牘地推銷他們的「紅色經典」,而他們似乎忘了陳雲的胡言亂語與《新聞法》的流產的「紅色經典」;這個堪稱「紅色經典」中的「經典」,就是他對《新聞法》講的那個「屁話。」

經過文革十年浩劫,中國人痛定思痛,總算是懂得了言論自由的可貴,它是人民免於奴役的重要防線。1979年,中國提出「新聞改革」,「新聞法」也開始醞釀。1983年,作為全國人大教科文委員會副主任的胡績偉,接受了彭真委員長交給他的一項重要的任務,那就是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新聞法》。這個任務當然是由通過最高決策部門(中共中央)決定,最高立法機構(全國人大)來實施的。然而,有個權威人士對此竟然說:「在國民黨統治時期,制定了一個新聞法,我們共產黨人仔細研究它的字句,抓它的辮子,鑽它的空子。現在我們當權,我們還是不要新聞法好,免得人家鑽我們的空子。沒有法,我們主動,想怎樣控制就怎樣控制。」(胡績偉:《胡績偉自述》第四卷)這個所謂的權威就是陳雲。由於中國政局的複雜性,陳雲的這個謬論並沒有對立法工作產生直接的影響;但我們這位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以他堅忍不拔的精神,以他在黨內的影響,這個「屁話」終於成了現實。

2002年,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一位副署長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考慮到中國國情,中國制定《新聞法》的條件還不成熟,過早出台可能不利於新聞傳播的發展。因此,中國目前不會制定《新聞法》。

為什麼「中國制定《新聞法》的條件還不成熟」呢? 據稱,主要原因就是制定《新聞法》的目的難以確定。大多數贊成制定該法的人士認為,新聞立法應該遵循憲法規定的言論、出版自由原則,保護和發展新聞自由。法學家張友漁認為,新聞法應儘量保護新聞工作者使用合法的言論自由的權利,使敢說話的新聞工作者不受非法的干涉和打擊,因此,保護新聞自由應該是新聞的基礎。簡言之,新聞法應是保障之法,而非限制之法。

在陳雲「沒有法,我們主動,想怎樣控制就怎樣控制」的謬論的支配下,就有了新聞出版署對此則有略為不同的「見解」。出席「新聞法」起草小組第一次會議的人士認為:新聞立法既應有保障的一面,也應有約束的一面;既應對記者的採訪、報道和批評權利予以切實的保障,也同時要制止各種濫用新聞權利和新聞自由的行為。其實,新聞出版署的所謂見解,不過是幫閒者對「想怎樣控制就怎樣控制」的詮釋而已。要貫徹陳雲的「現在我們當權,我們還是不要新聞法好,免得人家鑽我們的空子。沒有法,我們主動,想怎樣控制就怎樣控制」這個「屁話」才是根本。毛澤東對自己的胡作非為,自詡為「和尚打傘,無法無天」,與陳雲的「沒有法,我們主動,想怎樣控制就怎樣控制」同出一轍,你說這是那家的主義?我看比皇權專制主義還不如!1906年7月13日,光緒皇帝發佈上諭:「時至今日,惟有及時......仿行憲政,大權統於朝廷,庶政公諸輿論,以立國有道之基。」一個封建帝王尚且知道「庶政公諸輿論」,我們這個以解放全人類為己任的無產階級革命家竟會愕然不知,一派胡言?要說他是一個有點現代意識的政治家,你就是開動全國的宣傳機器,我也不會相信。我們國家的起源是由家族演變而來的,即錢穆所謂的「化家為國」。在無產階級革命家們的領導下,反其意而用之「化國為家」,所謂「自己的子弟自己放心」就是明證;言之戳戳,搞家天下才是他們的本意。以陳雲的觀念,《新聞法》的命運可想而知。

陳雲關於《新聞法》的一番謬論,不過是褻瀆政治文明的「臭屁」,是對人類現代文明的普世價值的公開挑戰。把陳雲這番謬論稱為「臭屁」,看似粗魯,其實稱他人的言論是「放臭屁,」發明權屬於我們這位陳雲先生,我在這裏不過是借用而已。著名演員趙丹在臨終前說了一段話:黨管文藝,管得太多,文藝沒有希望。直擊要害、痛快淋漓,趙丹憋在肚子裏這番諍言,直到臨死才敢說,因為已經無須害怕迫害了。黃宗英說得好:阿丹用生命的最後一星火苗,點燃文藝思想解放的火把;用最後的一絲呼吸,催動勇往直前的風帆。而陳雲看到趙丹遺言後,卻恨恨地說:「趙丹臨死前還放了個臭屁。」(江棋生:再評溫家寶的《同文學藝術家談心》)一個有良知的藝術家,說出了憂國憂民的肺腑之言,就被陳雲罵作「放了個臭屁」,那麼陳雲這種誤國誤民、褻瀆政治文明的胡言亂語,就是放了個大大的「臭屁,」真是繞樑三日不絕,其味至今難消。對中國不斷惡化的輿論環境所起的負面作用,怎麼估計也不過分。

也是因為他的這個「臭屁」,使我們不得不回頭來看看這位陳雲先生。據說,陳雲算是黨內的一個異數,他不是以軍功顯赫著稱,也不是以緊跟某人得寵,在中國共產黨里卻是一直身居高位,遵義會議之前就已經位列中央政治局常委,此後,七大、八大這兩屆中共的大會上,陳雲都是以領導集體核心成員的面孔出現。等到 1978年以後,國家獨重經濟,陳雲更是以其泰斗的資格見重於最高當局。遠去的歷史我們無需多說,只說改革開放直到他逝世的17年,陳雲先生究竟扮演了什麼角色呢?細細想來,每當改革的關鍵時刻,正邪相搏,仲伯難分;陳雲先生一定要粉墨登場,作出一錘定音的傑出表演。從刁難城市改革到反資產階級自由化,從扳倒胡耀邦到89風波最終結局,人們只是看到了幾個所謂「左王」在前台的興風作浪,卻看不到背後那隻推波助瀾的太極高手。中國改革的起起落落,反反覆覆,究竟與陳雲先生有着什麼樣的關係,這倒是一個值得人們去認真研究的問題。在胡趙時代,中共高層人事安排完全由兩三個老人操控,趙紫陽就明確指出,在最高領導層的人事上,真正有發言權的是鄧小平、陳雲兩人。然而,在今天中國政壇的格局上,我們看到更多的卻是陳雲的影子,難道鄧小平在深謀遠慮上並不是陳雲的對手?陳雲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呢?溫文爾雅的紳士?穩健精明的經濟專家?城府頗深的政治機器?迷霧重重。不過,這些都是題外的話。客觀地講,陳雲也是做過不少好事的人,無論是三年苦難時期的恢復,還是改革之初那些艱苦的歲月,他的好處人民總會記住的。但他阻撓我們的言論自由,扼殺《新聞法》的制定,確實做了一件對不起人民,對不起國家的壞事。對此,人民也是不會忘記的。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王篤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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