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貴州女子在兒子2歲時離家出走,30餘年杳無音訊。但在其子務工身亡獲賠118萬元人民幣後,突然現身要求分割賠償金。該事件引發熱議。
據陸媒9月15日報導,貴州男子楊某的哥哥和嫂子楊某甲育有一子一女。哥哥去世後,楊某甲改嫁給楊某,生下兒子楊某乙。但在楊某乙2歲時,女方離家出走,之後從未探望兒子,也未支付過撫養費。
2025年11月28日,30餘歲的楊某乙在漁船上工作時突發意外死亡,相關責任人賠償118萬元。然而30餘年杳無音訊的楊某甲突然現身,要求分割這筆賠償款未果,並於今年1月23日,將楊某起訴至法院要求分割賠償款。
9月15日,貴州省天柱縣法院已對此案審結:118萬元的賠償金,在扣除合理開支後,分配給楊某甲31萬餘元、楊某近77萬元。
判決書顯示,楊某甲與被告楊某系夫妻關係,亦是死者楊某乙的父母。
法院稱,此案涉賠償款應根據與死者關係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適當分割。楊某乙從小被其父楊某照顧撫養長大,楊某對死者的依賴程度更大,故楊某乙的死亡給楊某帶來的物質損害更大,楊某應當多分賠償款。
對此,網友紛紛熱議:
「如果兒子欠債,這個母親會來幫助還債嗎?」
「這女的怎麼知道消息的?三十年離家出走,不管不問,怎麼兒子意外死亡,就知道回來要賠償金。」
「楊某甲不應分錢,如分錢得要付她兒子從小到大的扶養費。還應該調查一下她這30年間是否犯了重婚罪。」
「如果從情感來說,女人沒有臉回來,也沒有權利爭這筆錢,一個只生不養的做法,難道還值得去維護他的權利???這社會怎麼了!」
「這位女士不管是什麼原因離開那個家,她也是死者的母親,中國的法律就是這樣,男人在外和小三生的孩子和原配的孩子,享有一樣的財產繼承權。生而為人,不過如此。浮生一夢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