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9月1日),前谷歌工程師丁林葳因盜竊人工智能(AI)機密案,被美國地區法官判處一年監禁。
法官文斯‧查布里亞(Vince Chhabria)判處丁林葳12個月零一天的監禁,外加兩年監管釋放。法官還責令丁林葳向谷歌支付超過19.8萬美元的賠償金,並對他處以2500美元的罰款。
查布里亞駁回了丁林葳提出的暫緩執行判決的請求,命令他必須在90天內自首服刑。
法官:六個月刑期不足反映罪行嚴重性
檢方原尋求判處丁林葳70個月監禁,並要求法官考量其犯罪行為的複雜性、掩蓋罪行企圖,以及嚇阻他人、避免類似犯罪的需要。
助理聯邦檢察官凱西‧布姆(Casey Boom)在法庭上表示,「想想這會給矽谷那些潛在的『丁先生』以及矽谷公司發出什麼信號。竊取內部商業機密是蓄意犯罪,並非一時衝動所為。」
丁林葳的律師格蘭特‧方多(Grant Fondo)請求法官只判處丁三個月的居家監禁,理由是丁沒有犯罪記錄,也沒有再次犯下同樣罪行的風險。
緩刑辦公室建議最高判處丁林葳六個月監禁,但查布里亞認為,六個月刑期「不足以體現丁某所犯罪行的嚴重性」。
「這是一起系統性、明目張胆的盜竊谷歌財產並從中牟利的犯罪行為。他非常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並且在此過程中傷害了他人。他傷害了谷歌,傷害了他的實習生(項目)和家人,並且多次試圖逃避偵查。」法官說。
「我很難想像他可以不為其犯下的罪行接受法律制裁。」查布里亞補充說,「非監禁刑罰的想法讓我難以接受。」

丁林葳在宣判前向法庭致辭,感謝法庭的尊重和公正,並向家人道歉。
他說:「我對所有捲入此案的人,以及這些年來所有遭受痛苦和悲傷的人,深感抱歉。我感謝大家的寬恕和理解,特別是我的家人。我害怕,也為將與兒子分離而感到難過。」
丁林葳被控竊取谷歌商業機密。谷歌於2019年聘用他擔任軟件工程師,負責開發其超級計算數據中心。
政府稱,丁林葳在2022年春季至2023年期間,傳輸並下載了1255份谷歌內部文件,估計共計1.4萬頁。
丁林葳最初於2024年3月被控四項竊取商業機密罪名。(參見報道《38歲華裔工程師因竊取谷歌AI技術被捕》)
2025年,美國檢察官補充一份起訴書擴大了指控範圍。該案件是2023年美國政府創立的跨部門技術打擊小組協調處理的成果。
2026年1月,經過兩周的庭審,三藩市陪審團裁定丁林葳14項竊取商業秘密和經濟間諜罪名全部成立。
丁林葳對指控提出異議,並提交了重審、宣告審判無效和無罪釋放的動議。
6月,查布里亞法官裁定,任何理性的陪審員都可能在排除合理懷疑的情況下認定丁林葳意圖竊取商業秘密信息,使其本人及其在中國成立的公司獲利。
但在8月發佈的另一項命令中,法官推翻了丁林葳的經濟間諜定罪,理由是檢方沒有足夠的證據表明,丁林葳在上傳商業秘密文件時意圖為中國政府謀利。
方多表示,丁林葳將對判決提出上訴。
查布里亞指出,上訴可能會為上訴法院推翻經濟間諜罪的無罪判決打開大門,若如此,他將重新對丁林葳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