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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遭停發 法輪功學員告丹東社保

遼寧丹東的60歲法輪功學員潘晶出獄後,發現養老金被停發。她多次與丹東社保中心交涉未果,遂將社保中心告上法庭。目前,丹東市振興區法院對此案已立案,近期將開庭。

2026年7月23日,來自美東地區的部分法輪功學員及支持者在美國首都華盛頓DC舉行大遊行,抗議中共過去27年來對法輪功團體的殘酷迫害,呼籲「解體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張靜怡/大紀元

遼寧丹東的60歲法輪功學員潘晶出獄後,發現養老金被停發。她多次與丹東社保中心交涉未果,遂將社保中心告上法庭。目前,丹東市振興區法院對此案已立案,近期將開庭。

明慧網報導,潘晶2016年辦理了退休手續,此後每月一直領取養老金。2022年10月,她被丹東市振安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之後,丹東社保機構以原勞社廳函〔2001〕44號文件為依據,停發她的養老金。

潘晶認為,社保機構沒有停發、扣發養老金的權力。社保中心一位負責辦理退休金的人員對她說:「上面讓我們按這個文件辦,這是我們的工作,你起訴吧,法院判給你,我們就給你。」

在多次交涉未果後,潘晶決定透過法律程序解決問題,將丹東市社會保險中心告上法院。

據明慧網報導,潘晶因信仰「真、善、忍」普世價值,曾遭精神病院迫害,兩次被非法勞教。2022年10月,被非法判刑3年,之後被關入遼寧省女子監獄。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她遭受酷刑折磨、野蠻灌食、藥物等迫害。

她被關押後,長期由她照料的90歲老母親因無人照顧而被送進養老院,數月後離世。

潘晶因修煉法輪功而被非法判刑,之後養老金又被扣發,其遭遇並非孤例。

據明慧網報導,近年來,多地老年法輪功學員在被非法判刑或關押後,曾遭遇養老金停發、扣發或被要求退回。有些人提起訴訟後未被立案,有的案件經一審、二審後被駁回,也有人多年申訴無果。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法輪功學員蔣益芬,曾兩次被非法判刑,共7年。自2023年5月,她被扣發養老金。2026年6月11日,她再次被社保局逼迫退回18年的全部退休工資,涉及金額約36萬元。

曾任河北邢台市人民廣播電台主任編輯的陳星伯也遭遇類似情況。他曾被非法判刑3年,2022年11月出獄後發現養老金、醫保待遇早已被社保局停發,且已被原單位開除,因此向邢台市經濟開發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一年多後仍未獲立案。

四川省會理市多名法輪功學員也因類似問題而提起訴訟。羅繼平、鄭瓊、許世開的退休金曾被扣除,其中鄭瓊至少被扣除20.48萬元,許世開至少被扣除14.09萬元,羅繼平至少被扣除13.51萬元。2021年,三人提起訴訟後,被會理市法院一審判決敗訴。

遼寧法輪功學員打贏養老金官司

不過,在多起相關案件中,也有老年法輪功學員最終獲得法院支持的。

盤錦市89歲的崔中新和84歲的妻子齊國新,分別從遼河油田鑽一教育科和遼油鑽一醫院退休。兩人因修煉法輪功遭勞教,2012年又被判刑3年。

2020年8月底,他們接到退休辦的通知,從同年9月份起養老金被停發,並被要求退回三年(監禁期)領取的養老金,共約27萬元。兩人上訪無果,提起行政訴訟,但均被一、二審駁回。然後,他們又向省高級法院提出上訴。

遼寧省高級法院2026年3月2日判決:省社保中心停發盤錦市崔中新、齊國新兩位老人基本養老金違法,要求10日內返還被扣發的養老金,並撤銷了初、中兩級法院此前的行政判決。據報導,省社保中心已經返還兩人被扣發的基本養老金。

同一文件不同結果

丹東社保中心據報以原勞社廳函〔2001〕44號文件為依據停發潘晶養老金。該文件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的,服刑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刑滿後可以按服刑前標準繼續發放。

然而,遼寧省高級法院在崔中新、齊國新夫婦案中,卻判決社保中心停發兩人的基本養老金違法。

同樣在遼寧省,同樣涉及法輪功學員刑滿後養老金的待遇問題,案件卻出現不同的結果。崔中新、齊國新夫婦獲得省高院的支持,而潘晶的案件剛進入審理程序。

對於60歲的潘晶而言,這場官司的結果關係到她出獄後能否繼續得到退休金待遇。如今,她的訴訟案已被立案,將於近期開庭。

潘晶能否恢復養老金待遇,有待法院作出判決。

(案例取自於明慧網)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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