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張資料照片顯示的是美國國稅局的1040稅表。美國國稅局(IRS)內部監察機構表示,納稅人必須在今年7月10日之前採取行動。
美國國稅局(IRS)內部監察機構表示,在新冠病毒(COVID-19,即中共病毒)聯邦災難期間,數千萬美國納稅人可能應獲得退款或減免罰款或利息。
「總而言之:您可能有資格獲得退稅或減免已評估的罰款和利息。」國家納稅人權益倡導辦公室(National Taxpayer Advocate,簡稱NTA)在4月30日發佈、5月1日更新的通知中指出,「對於面臨財務壓力的納稅人來說,這些款項意義重大。但是大多數納稅人必須在2026年7月10日之前採取行動,申請可能的退稅。」
國家納稅人權益倡導辦公室(NTA)表示,退款或付款源於多項法院判決,其中包括2025年11月作出的一項判決,該判決「規定在聯邦災難聲明生效期間,以及COVID-19聯邦災難期間(持續三年多),自動推遲申報和付款截止日期,外加60天」。
公告指出,COVID-19疫情相關的聲明有效期為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5月11日。出於稅務目的,該期限又延長了60天至2023年7月10日。
「根據法院的推理……在此期間,申報和繳稅的截止日期都被推遲了,因此,在此期間到期的任何納稅申報和繳稅,直到2023年7月10日之後才被視為逾期。」國家納稅人權益倡導辦公室(NTA)表示,「按照法院的邏輯,國稅局(IRS)不應該對這三年半期間的逾期申報或繳稅徵收罰款,也不應該對這些款項收取利息。」
NTA表示,在聯邦災難期間,納稅人可能能夠獲得某些金額的減免或退款,例如未繳納稅款、未繳納預估稅款或因未及時提交納稅申報表而產生的罰款等。
聲明還指出,納稅人或許能夠獲得退款,退款內容包括:在2020年至2023年COVID-19災難期間,過早開始累積的利息、根本不應該累積的利息,或者多付的利息。
「這個問題十分普遍,並非僅限於少數或特定納稅人群體。」NTA表示,「正如之前提到的,這些年來,數千萬納稅人因逾期申報或繳款而被處以罰款或利息。」
美國國稅局(IRS)發出提醒稱,在大多數情況下,除非納稅人提出申請,否則該局不會發放退稅款或予以稅款減免;國稅局(IRS)同時指出,納稅人通常需要在提交納稅申報表之日起三年內,或繳納稅款之日起兩年內提出此類申請。
因此,大多數受影響的納稅人需要在7月10日前提交索賠申請,並且必須使用名為「退稅申請和減免請求」(Claim for Refund and Request for Abatement)的843表格(Form843)。監管機構指出,由於這些案件仍在訴訟中,一些納稅人可能會「考慮提交保護性索賠以維護自身權益」。
國家納稅人權益倡導辦公室(NTA)警告稱,843表格必須紙質填寫,不能電子填寫。NTA還建議納稅人聯繫稅務專業人士申請退稅或減免。此外,NTA還建議國會議員應強調即將到來的截止日期,並建議稅務專業人士及時告知客戶有關退稅的信息。
原文:Tens of Millions of Taxpayers May Be Owed IRS Refunds From Pandemic Era: Watchdog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英文大紀元記者Jack Phillips撰文/信宇編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