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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怒憤的現實:說路燈不亮者遭警察「釋法」,猥褻女學生者調去後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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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的光山縣,54歲的班主任在賓館開房,約15歲的女學生去房間,然後猥褻了女學生。教師猥褻15歲的女學生,這涉嫌刑事犯罪,不是簡單的民事糾紛,可是,當地這麼處理的?行政拘留該教師了10天,然後教育局把他調到後勤崗位去了。

最近,有兩件事引起了社會的關注,而地方的處置進一步引發了普遍的不滿甚至憤怒。

第一件事發生在湖南的桂東縣,當地有個年輕人過年回鄉發現路燈不亮、自來水發黃,於是通過自媒體曝光了這些基礎的民生問題。結果,當地不僅沒有及時改進反思問題,反而是鎮黨委委員、政法委員、統戰委員郭某中帶着幾個鎮村幹部上門威脅年輕人。大概是採取了「先禮後兵」的策略,鎮黨委委員後來一個電話就叫了一個警察和一個輔警上門。態度很不好,甚至有威脅要拘留年輕人十五天的話,年輕人不服,再次網上曝光。

當地如何處置的呢?當地調查後說,路燈不亮和自來水發黃都基本屬實,而警察上門是去「釋法說理」的。呵呵,老百姓反映路燈不亮、自來水發黃,這些問題客觀存在,需要警察去釋哪門子的法說哪門子理?難道不是該立即滾回去修理路燈嗎?

讓警察上門,明顯就是濫用警力,試圖恐嚇威脅在網絡上曝光問題的年輕人。

濫用警力的問題,是個老問題。我最後一次去公安部開座談會,在會上公開發言時提的就是基層仍存在濫用警力的問題。這個問題在剛當記者的那些年很突出很嚴重,近些年有好轉,但仍有一些基層政府還在犯這種老毛病。

老問題仍然在,只是略有不同,過去市縣一級濫用警力很多,輿論批評得也很多,可能正是因為批評得多,近些年有好轉,但沒想到鄉鎮一級的小吏如今也能一個電話就能調動警察濫用警力了。

通過這件事,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桂東縣某些官員應對輿情的思路:問題被人曝光,第一時間不是想着如何解決問題,而是想着儘快解決提出問題的人。這種總想着掩蓋問題的思路,日積月累,必然讓社會矛盾加劇加深。

另一件事發生在河南的光山縣,54歲的班主任在賓館開房,約15歲的女學生去房間,然後猥褻了女學生。

教師猥褻15歲的女學生,這涉嫌刑事犯罪,不是簡單的民事糾紛,可是,當地這麼處理的?行政拘留該教師了10天,然後教育局把他調到後勤崗位去了。

消息一傳出,輿論又譁然:教師猥褻15歲的女學生,情節惡劣,甚至涉嫌刑事犯罪,這樣的人渣理應被嚴懲,依法進行刑事打擊,即便是不夠刑事處罰,也應該清除出教育系統,砸掉這些人渣在教育系統的飯碗,既給他本人一個教訓,也對其它蠢蠢欲動的渣類是一個警告。

可是,並沒有,當地莫名其妙地寬容了這個人渣。

這兩件事的處理,真是當下現實的縮影:對發現社會問題、揭露社會問題的人,理應寬容並鼓勵,讓更多問題暴露出來得以改正改進,可現實是官員們想盡一切辦法利用手裏的權力去恐嚇威脅問題發現者曝光者,試圖將本就脆弱有限的外部監督扼殺;另一方面,地方官員極力保護諸如猥褻女學生之類的人渣,對他們莫名其妙的過度寬容,不惜犯眾怒,也不施以有效的懲戒。

社會這般顛倒,如何能好?

這小文章,多半改變不了什麼,雖然多半沒用,但我仍堅持要說出自己的不滿與憤怒,讓他們知道,他們的做法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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