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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曝光中共罕見新型極權機構!中共高官聞風喪膽 遠超公安和國安

向陽/各位朋友,今天我帶大家了解一下紀律監察委員會拘留室和談話室建設的四個核心要點,看看什麼才是真正的「遙遙領先」。在委員會的具體方案公佈之前,我以為它會像香港廉政公署一樣,沒想到它不過是黨的紀律委員會權力的擴張。憲制修改後,它與檢控院和法院並駕齊驅——在現代政府體制中,這是一個罕見的新型極權機構,它獨特地將人事權力、調查權和無限的拘留權結合在一起。這非但不是法治的進步,恰恰相反,它是向極權主義的倒退。一旦獨裁者實現了消除異己、重新分配政治利益的目標,監督體系的功能就會迅速削弱和腐蝕,直到下一個強人上台,一切周而復始。委員會主要負責三種職能:監督、調查和拘留。僅調查一項就涵蓋了15項執法權力,包括訊問、詢問和談話;收集和獲取證據;查詢和凍結各種動產;獲取、封存和扣押各種財產、文件和信息;進行搜查和檢查——包括以前需要特別批准的技術監視;以及簽發逮捕令和出境禁令。再加上允許其獨立限制人身自由和實施拘留的拘留權,該委員會的權力範圍空前廣泛,遠遠超出了公安和國家安全等現有暴力機構的權力範圍。而最可怕的是,這種權力至今仍不受制約。與公安部門的逮捕申請需要檢控機關批准不同,拘留被調查對象的範圍可以不僅限於嫌疑人,還可以包括相關人員。實際上,被調查人員的名單可以無限擴大,將所有知情人士和相關人員——包括家庭成員——都牽扯進來,作為政治迫害的籌碼。例如,在任志強案的逮捕過程中,就籠罩在委員會的陰影之下。此外,法院和檢察機關均在委員會的監督範圍之內——這與憲法修訂前中國檢察機關對法院所擁有的法定監督和抗議權形成鮮明對比。從制度角度來看,委員會可以完全劫持司法權力,類似於明朝的東營秘密警察機構。委員會主任是黨政官員,其地位僅次於中央紀委書記,後者同時也是政治局常委,直接向習近平匯報工作。因此,這套監督體系可以被視為習近平的工具——披着國家機構的外衣——用來組建一支打擊政治對手、清算舊賬、圍剿異己的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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