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蒙特利爾ICAO總部。
國際民航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ICAO)周五(3月27日)發佈聲明規定:航班上每位乘客使用移動電源(便攜式可充電電池組)的數量將限制為兩個,規定從即日起生效。
ICAO在聲明中還表示,乘客在飛行期間將被禁止為移動電源充電。
此前ICAO規定移動電源必須隨身攜帶,不可託運,並且有容量限制,超過≤100Wh必須申報。
2025年釜山航空(Air Busan)一架飛機發生火災後,漢莎航空集團(LufthansaGroup)等航空公司以及韓國等國家已經開始限制在航班上使用移動電源。
ICAO成立於1944年,有193個成員國,總部位於蒙特利爾,負責制定全球航空標準,協調各國的民航政策,提升航空安全、效率與環保,收集分析全球航空數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