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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一審判刑17年 褫奪公權6年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民眾黨政治獻金案等四大案,今天下午一審宣判。法院判決,柯文哲貪污罪判刑13年、褫奪公權6年,公益侵佔政治獻金部分各判刑2年、3年6個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判刑2年,合併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

2026年3月26日,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侵佔等案宣判,他被判刑17年。(宋碧龍/大紀元

今天(3月26日),台灣民眾黨前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侵佔等案宣判,他被判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中央社報導,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民眾黨政治獻金案等四大案,今天下午一審宣判。法院判決,柯文哲貪污罪判刑13年、褫奪公權6年,公益侵佔政治獻金部分各判刑2年、3年6個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判刑2年,合併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後,一言不發地離開了。(宋碧龍/大紀元)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柯文哲政治獻金案,於2024年12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佔與背信等罪嫌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11人,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個月徒刑。

今天,沈慶京被判刑10年;應曉薇被判刑15年6個月;李文宗被判處4年6個月;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被判處2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被判處6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前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被判處1年3個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會計師端木正被判處1年;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宗妹妹李文娟被判處2年4個月。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和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顧問吳順民被判無罪。

應曉薇與女兒應佳妤一同現身台北地方法院。(宋碧龍/大紀元)

被告沈慶京不同於過去坐輪椅、身體狀況不佳,今天他走路進場,抱拳致意現場支持者。(宋碧龍/大紀元)

根據台北地檢署起訴,全案分為四大區塊,包括「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佔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及「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柯文哲僅涉及前三案。

台北地方法院歷經逾一年審理,今天宣判,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李文娟、黃景茂、張志澄等被告均向法院報到。

民眾黨支持者小草到法院外聲援。(宋碧龍/大紀元)

民眾黨支持者小草到法院外聲援。(宋碧龍/大紀元)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新唐人電視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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