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中國公民持有的中國護照。示意圖。(Omar Havana/Getty Images)
日前,大紀元獨家披露大陸多地要求公民上交護照,有律師認為這種行為已明顯觸及法律邊界。
據報,一名長期旅居海外的華僑近日在社交平台披露,其戶籍所在地甘肅省隴南市武都區要求居民上交護照,官方解釋為「暫時保管」,如需出境需提前報備審批。該人士表示,自己多年不在國內生活,但仍被納入相關管理範圍,當地並未向其出示明確的法律依據或具體期限。
記者在公開渠道暫未檢索到甘肅隴南市武都區就上述措施發佈任何正式公告或法律文件,但大紀元向多位不同地區居民核實後發現,至少在雲南部分地區,普通居民被要求將護照集中存放、個人出境需事先經審批或報備的情況同樣存在,相關措施並非個案。
多名受訪者描述,上交護照通常由派出所、街道或社區層面直接通知執行,部分地區會對護照資訊進行登記,但並未明確告知所謂「暫存」的期限或法律依據。一些受訪者表示,如需出國探親或工作,須事先說明用途,並經相關部門審批後方可領回護照,具體流程和等待時間因人而異,缺乏統一標準。
貴陽居民黃先生對記者說:「現在公安局要向街道辦和片警調查你的情況,有沒有坐過牢,有沒有被列入失信名單。你只要訂了國際航班的機票,警察還會打電話問你出國幹什麼,你要解釋清楚。」
根據中共現行法律規定,護照屬於公民合法證件,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非法扣押護照。法律同時規定,只有在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等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的情況下,才可以依法扣押案件當事人的護照。
目前,尚不清楚上述措施是否源自中共上級部門的統一部署,也無法確認其適用範圍是否將進一步擴大。
武漢律師張先生對大紀元表示:「如果不是針對具體案件當事人,而是對普通居民普遍性要求上交護照,就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適用條件和程序,否則很容易引發合法性爭議。」
他指出,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街道辦事處,都無權對公民因私出國護照實行集中保管、出境需報備等變相強制措施。他說,這類做法實質上是一種對公民「自由流動」的預先管控和限制,已超出正常行政管理的範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