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國際秩序來自威斯特伐利亞條約體系,後經美國主導的大西洋公約和聯合國憲章,形成了所謂的二戰後國際秩序。但這個國際法從一開始就存在着一個根本的缺陷:有法律沒警察!這個國際秩序也從一開始就存在着一個根本缺陷:政治和法律混為一談。沒警察的結果就是誰老實誰倒霉。政治和法律混為一談的後果就是落後的和野蠻的國家集團拉幫結派,欺壓民主的文明的國家。這兩年的中東戰爭就是這些缺陷的集中體現。號稱維護國際秩序的聯合國公然支持恐怖組織哈馬斯的屠殺、強姦和綁架,甚至幫助哈馬斯策劃實施這些罪行,成為對「國際秩序」的最大諷刺。這個世界上,唯一一個有能力有意願做一點「警察」工作的,也就只有美國了。對於委內瑞拉這種流氓國家,美國不出手,沒有別人治得了。這個世界的主要問題不是美國出手太多,而是美國限於自身的能力,出手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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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恰恰是國際法的問題:如果推翻古巴、委內瑞拉這樣的獨裁暴政在「國際法」里是「壞事」,那麼不是美國「道德敗壞」,而是「國際法」道德敗壞。這樣的「國際法」,如果不能用行動去「修補」,最終就會被拋棄!保護壞人的法律,沒有人會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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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能再讓「國家主權」成為暴政的擋箭牌?「國家主權」這個概念,是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亞條約體系初現,經美國在《大西洋憲章》中強調,在《聯合國憲章》中確立的。無論是1648年還是1948年,人民是有可能推翻倒行逆施的暴君的。因此這個概念對暴政的保護程度是有限的。我們可以合理假設如果暴政超越了人民忍耐的極限,人民將揭竿而起,推翻暴政。因此,外國介入是沒有必要的,因為有可能引發國際爭端。然而,今天的鎮壓科技已經發展到了這樣一個程度,只要統治者有頑固的鎮壓意志,民眾永遠都不可能推翻暴君的統治。那麼,伊朗、委內瑞拉的人民就該永世不得翻身?馬杜羅、哈梅內伊這些暴君就該永遠肆虐,騎在人民頭上作威作福?這對這些國家的人民來說公平嗎?法律不是上帝!任何一種法律都是要不斷演進,不斷完善的。如果法律不能被完善,那就必然被拋棄。保護馬杜羅、哈梅內伊之流的國際法必然會被修改,聯合國不肯改,美國、以色列這樣的國家就會用行動去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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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那些多少年來滿嘴「民主」、「自由」,近幾年來喋喋不休地告誡我們說川普要成為獨裁者了的人出頭捍衛如假包換的獨裁者馬杜羅,覺得中文圈滿滿的都是滑稽感。中國沒多少真正的自由主義者。很多自封的「自由主義者」們對自由的態度還趕不上葉公對龍的喜好。葉公怕龍,好歹還是因為龍真的去了他家。中國的「自由主義者」遠遠地看見自由在遙遠的雲端亮出一鱗半爪,就嚇得忙不迭地藏到獨裁者身後去了。自由從來都不是免費的,從來都是要用鐵血來打造,用鐵血來保衛的,因為自由的敵人從來都不會心慈手軟!從未為自由流過一滴血的中國「自由主義者」們對此毫無概念,借用網友一句神評論:「封了幾個號就自以為滿門忠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