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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北京副市長苟仲文 被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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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12月8日),全國政協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苟仲文,因受賄、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通報稱,苟仲文在擔任北京市副市長期間,在相關專案收購過程中濫用職權。還稱,他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超過2.36億元。

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苟仲文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據公開簡歷,苟仲文2002年起,曾任信息產業部副部長,北京副市長、市委副書記,中關村管委會黨組書記,國家體育總局局長、書記,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委會執行主席兼中國奧委會主席,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全國政協常委。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新唐人電視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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