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想結為親家 副省長與前世界冠軍貪腐細節曝光

判決書披露湖北省原副省長曹廣晶更多貪腐細節。

11月4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滕某、陳某光等利用影響力受賄二審刑事判決書》。判決書提到,滕某曾是世界乒乓球冠軍,經常陪名人打球,人脈資源豐富。

公開資料顯示,中國乒乓球協會官網公佈的世界冠軍榜中,僅一人姓滕,即第八屆世界盃男單冠軍滕義,滕義還是1987年第39屆世乒賽男團冠軍成員。

希望通過滕某拓展人脈

判決書提到,2010年上半年,滕某與時任中國長江某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曹某晶在飯局上認識。曹某晶希望通過滕某拓展自己人脈資源,便經常與滕某吃飯、聚會,二人交往密切。

判決書還提到,2012年至2018年期間,滕某作為曹某晶關係密切的人,受相關人員請託,通過曹某晶的職務行為,為某某公司中標某某集團兩項工程謀取不正當利益。

兩項工程分別是向家垻水電站灌區工程北總乾渠首部取水隧洞工程(以下簡稱向家垻工程)和烏東德水電站系列工程。滕某夥同其他人,收受好處費共計約1.1557億元,其中6700多萬元既遂,4800萬元未遂。

據中國新聞網報道,向家垻水電站灌區工程是一個以灌溉為主,兼顧城鄉生活、工業供水的大型水利工程,南北總乾渠的首部取水隧洞分別位於向家垻水電站左右岸。其中,北總乾渠於2013年3月啟動主洞開挖,2016年7月北總乾渠全線實現安全順利貫通。

報道顯示,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審定的向家垻電站可研報告,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三峽集團)最終承擔了南北總乾渠首部取水隧洞的代建任務,建成後移交地方。

據《四川日報》旗下媒體報道,烏東德水電站是三峽集團開發建設的金沙江下遊河段四個梯級水電站的最上一級,該水電站2015年12月正式開工,2020年6月首批機組投產發電。

通過上述兩項工程歸屬可知,滕某通過曹某晶的職務行為,使相關公司中標了三峽集團的兩項工程。判決書顯示,2010年上半年,曹某晶任三峽集團董事長、黨組書記。

官方簡歷顯示,彼時擔任三峽集團董事長、黨組書記的正是曹廣晶。2014年3月,曹廣晶任湖北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同年5月成為湖北省副省長,直至2022年2月任上落馬。

官方通報顯示,曹廣晶結交「政治騙子」,搞政治投機,搞迷信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插手工程是為了幫滕某的忙

值得一提的是,判決書披露,滕某與曹某晶還曾有過結為親家的想法。另外,判決書還提到,曹某晶插手工程,主要是為了讓滕某明白,這是在幫滕某的忙。

判決書披露了相關細節。在向家垻工程中,2012年上半年,時任某某公司副總經理兼向家垻施工局局長李某建得知向家垻工程對外招標。

為了順利中標,李某建建議某某公司總經理周某華找關係爭取中標,周某華請時任中國某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楊某學幫忙。楊某學知道滕某與曹某晶關係密切,便請滕某出面幫忙。

滕某同意並給曹某晶打了招呼,曹某晶答應幫忙。通過曹某晶的幫助,某某公司順利中標,周某華承諾給予滕某等人好處費。

在烏東德水電站系列工程中,2012年下半年,三峽集團烏東德水電站四個項目對外招標,某某公司為順利中標,周某華與劉某雲專程赴京請滕某出面找曹某晶幫忙。

於是,滕某同意並給曹某晶打了招呼,曹某晶答應幫忙。後在曹某晶的幫助下,某某公司中標烏東德水電站攬機平台以上邊坡治理工程、烏東德水電站左岸地下電站土建及金屬結構安裝工程、烏東德水電站泄洪洞土建及金屬結構安裝工程,合同金額總計32.35941181億元。

判決書提到,滕某、陳某光、郭某北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於2024年9月13日作出(2023)鄂9006刑初171號刑事判決。宣判後,滕某、陳某光、郭某北提出上訴。

其中,原判認為,滕某收受11557.6545萬元,其中6757.6545萬元既遂,4800萬元未遂。滕某獲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0萬元。

滕某上訴的觀點是:其收取的費用應認定為中介費,不應認定為受賄款,其不構成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即使構成犯罪,其系電話通知到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應認定為自首;其具有認罪認罰等情節,一審量刑過重。請求二審從輕處罰。

對此法院認為,曹某晶證實楊某學找其幫忙時,其提示可以找滕某,最終就是讓滕某明白其主要是為了幫滕某的忙。滕某是可以通過感情或利益對曹某晶施加一定影響的人。

正因為曹某晶幫忙,無論招投標時評標結果如何,相關公司均能順利中標,滕某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滕某一審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二審認為不構成犯罪,且沒有退繳違法所得。

對於滕某,法院二審判決維持了一審判決。

法院還提到,一審綜合考慮滕某涉案金額、主犯地位、坦白認罪等量刑情節,對其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600萬元,符合罪責刑相適應原則,量刑並無不當。

上海中聯(北京)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邢龍長期從事職務犯罪辯護。邢龍認為,滕某作為乒乓球前世界冠軍,其身份具有一定特殊性,且並非工程項目中的職業中介。但滕某利用與曹某晶的密切關係,通過曹某晶的職權為投標人謀取中標結果,其行為已經超出了正常的中介範疇。

邢龍認為,滕某本質上是利用曹某晶的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是典型的一把手「身邊人」插手工程建設招投標領域的腐敗案件,符合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構成要件。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5/1115/2305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