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曹雯晴在審訊後被判罪名成立。(莊耿聞攝)
陷入「假公安」騙局,銀行女職員不僅自己匯款10萬元,還涉未經允許查看3300多名顧客資料,再將1100多名客戶資料交給「上海公安」,經審訊後被判罪名成立。
中國籍被告曹雯晴(30歲,譯音)是本地永久居民,她案發時是大華銀行的貸款專員,事發後已被銀行解僱。
據《新明日報》之前報道,調查揭露被告在2021年4月6日至22日期間,未經授權查看並搜索銀行的電子客戶數據庫。她被指查看了超過3300名客戶的資料,並把超過1100名客戶的資料交給自稱是「上海公安」的人。
被告於2021年8月被控上法庭,她針對14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以及13項牴觸銀行法令的控狀進行抗辯。案經16天審訊,法官於星期二(10月14日)下午作出裁決。
控方在結案陳詞中提到,被告在2021年3月,接到兩名自稱是「中國公安」的電話,要求她協助調查。被告應對方要求,從銀行電腦系統找中國籍顧客的個資,並以WhatsApp方式將資料發給對方。
庭上揭露,被告也是受害者,將10萬元匯給了假公安。
被告之後意識到自己被詐騙,同年4月22日報警。
控方指被告是銀行貸款部門的初級職員,沒有權力將顧客資料提供給他人,她須取得上司同意才能這麼做。
控方說,被告與「公安」接觸時出現不少警訊,如「公安」要她暗地將顧客資料發給他,不要告知他人等,不過被告卻沒有理會,一意孤行。
被告則以錯誤理解(Mistake of fact)為抗辯理由,稱自己真的以為「公安」來自中國,因此必須遵照對方指示辦事。
控方反駁,指被告在與「公安」傳簡訊時,形容自己的行為等於「泄露」顧客資料,承認做了虧心事而感到害怕,擔心一旦被揭發,就無法在本地銀行工作等,顯示被告知道自己的行為是不對的。
法官最後判她罪成,案展12月22日下判。
中國小粉紅曹某,在新加坡大華銀行(UOB)任職,接到兩位中國公安電話,讓她「義務」協助中國調查客戶。她沒有通知銀行上級,私下幫「中國公安」查詢1100個銀行客戶的賬戶資料,嚴重侵犯客戶私隱。
沒想到這兩個中國公安拿這些資料搞網絡詐騙。可笑的是,這位小粉紅自己還也被公安騙了10萬新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