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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朦朧之死牽扯4常委 揭開案情最詭異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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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演員於朦朧之死引發的海嘯,至今還沒有消退。

從網上流傳出的於朦朧的死因,無論哪一種版本,都指向中共高層。

疑兇極光光,是中共前總理李鵬的後人,辛奇和蔡乙嘉,被傳是中共現任常委蔡奇的私生子。

還有傳言,該案涉及習近平的遠親和現任常委趙樂際

最為詭異的是,有目擊者在案發早上11點多看到警察還在現場調查之時,最早發佈於朦朧墜樓的網路自媒體「名偵探小宴」也在11點多在新浪微博發佈貼文說,於朦朧案目前警方已排除刑事案件。

儘管我們無法證實每一種傳聞的真偽,但從案發至今中共詭異的操作,就能看出來背後一定有黑手在操控。

就算我們摒棄這些傳聞,獨立看案情也很不正常。

網民們質疑最強烈的,就是於朦朧死因疑點重重,警方為何快速結案,堅決不立案?在中國,當發生命案後,正常情況下,警方通常會按照以下流程進行處理。

首先是受理與登記。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像。

接着是現場勘查。

這是非常重要的環節,警方會組織技術人員對命案現場進行全面細緻的勘查。

他們會尋找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比如血跡、毛髮、兇器等。

勘查過程嚴格依法進行,按照《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現場勘驗檢查規則》,要製作現場勘查筆錄、繪製現場圖、拍攝現場照片等,固定現場情況和證據。

然後是調查訪問。

警方會對案件相關的人員進行詢問,包括被害人的家屬、朋友、鄰居,以及現場的目擊證人等。

通過詢問,了解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嫌疑人的特徵等信息。

這也是為了進一步收集證據,查明案件的真相。

詢問證人等都要依法進行,要告知相關人員權利和義務。

之後是屍體檢驗。

對於命案中的死者,會進行全面的屍體檢驗。

這有助於確定死因、死亡時間、致傷工具等重要信息。

屍體檢驗要遵循相關的法醫學檢驗規範和程序。

再就是偵查與追捕嫌疑人。

警方會根據現場勘查、調查訪問和屍體檢驗等所獲取的線索和證據,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偵查。

運用各種偵查手段,比如排查嫌疑人的社會關係、調取監控視頻等。

我們回到於朦朧的案情。

按照最初始的大陸媒體的消息,於朦朧案發當天,同區業主的婆婆表示,自己的朋友在早晨6點左右遛狗的時候,因為狗聞到有血腥味,才注意到有人躺在地上,事後被證實是於朦朧。

這位婆婆還表明,中間於朦朧的朋友下樓,用衣服遮蓋住他的臉。

後來保安隊長就打120急救電話,隨即現場被封鎖起來,之後又有警車到來,直到9點過後才解封。

自媒體「小魚故事會」9月21日曾發佈了一段採訪錄音。

錄音顯示,於朦朧墜樓當日早上,有民眾去了現場,並看到警察在現場進行勘察取證。

其中一位民眾表示,自己11點多去到現場,「有很多帽子(警察)在裏面撿指紋,非常細緻地在弄指紋。

我看了一段,我看明白了,他們畫了一道斜槓,然後又用人來比劃,那道斜槓的動作。

那個動作就是一個人在踢另外一個人,才能以那個角度。

如果他(於朦朧)腳不離地的話,他(於朦朧)也是不會出來的。

他除非有一個力量推了他,他被踢出來。

」這位民眾還說,她親眼看到警察在現場模擬了很多動作,做了很多設想。

「我看到之後回來,我也放心了。

最起碼說,帽子們現在在做這些事情。

」民眾還透露,當時一個挺嚴肅的警察跟她說:「誰跟你說的?我們定論了」,「我們都現在沒有做任何的結論。

」那麼,也就是說,當時有刑警參與到案件的偵查,在現場取證,看起來應該初步得出於朦朧不可能自行墜樓的結論。

所以兩名目擊者還表示放心了,因為有警方在調查。

不過,事態馬上反轉,9月11號上午11點多,網路自媒體「名偵探小宴」在新浪微博發佈貼文說,於朦朧當天凌晨在北京墜亡,目前警方已排除刑事案件。

幾乎就在同一時間,都是早上11點多,目擊者看到警察還在調查,「名偵探小宴」就發佈貼文說,目前警方已排除刑事案件。

9月11號傍晚,於朦朧的工作室就在傍晚時分發出聲明說:於朦朧在9月11號墮樓身故,經警方工作後,已排除刑事嫌疑。

也就是說,按照「名偵探小宴」的說法,不到5小時就定性結案了。

按照於朦朧的工作室,最多也就是在12小時內就排除刑事嫌疑。

收集和案件有關的各種證據,比如詢問和案件有關的人,這其中既包括報警人,也包括可能了解情況的其他證人,還需要去找一些和案件相關的物品、文件等。

包括案發現場勘察,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蛛絲馬跡,比如有沒有留下指紋、腳印,有沒有打鬥痕跡等等,在不到12小時,警方以不能想像的速度全部完成。

此外,屍檢更是一大疑點。

在中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公安機關鑑定規則》的相關規定,屍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四十八小時內完成,最長可以延長三十六小時。

在實際操作中,屍檢報告的出具時間通常在幾天到幾周之間。

具體時間取決於上述多種因素的綜合影響。

如果案件複雜、需要進行的檢測項目多,那麼出具時間可能會更長。

在9月21號北京朝陽公安分局發佈的通報,再次肯定於朦朧酒醉墜樓。

警情通報說,意外發生後,公安機關立即開展調查,經現場勘查、法醫檢驗、調查訪問、調取視頻監控等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嫌疑。

通報顯示,做了法醫檢驗。

案發12個小時警方就定性了,肯定還沒來得及做屍檢。

那為何不做屍檢呢?因為頭上頂著四大常委嗎?台灣大學政治系名譽教授明居正在9月26日晚間播出的《政經最前線》節目中表示,於朦朧案件,中共封鎖言論的力度、廣度、時間長度超乎想像。

警方這種封帳號、追殺的程度,讓人覺得背後大有蹊蹺。

他分析,一個男演員過世了,警方就這麼快說不牽涉任何刑事案件。

這只能說牽涉到政治權力鬥爭。

明居正表示,以時間來看,如果當局封鎖輿論是因為要拖到四中全會之後,就顯示涉案人士很可能與四中全會與會人士有關。

明居正認為,於朦朧案可能有四種結局:一、雖然有人想把事情鬧大,但是沒有成功,最後就真的被壓下來了;二、這件事燒得還不夠,再加把火,可能又會爆出另一件大事,對方又反擊,雙方交手,越打越凶;三、最後打成平手,大家都焦頭爛額,再打下去可能會兩敗俱傷,都討不了好,於是暫時休兵;四、大斗特鬥,第二個醜聞出來後,又製造更多醜聞,雙方互相攻擊一發不可收拾。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人民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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